❶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首先填写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单位盖财务章,然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到本地公积金中心去办理
❷ 娄底公积金(租房)多久能提取一次为什么我打电话咨询需要一年 可有些人说只要三个月。求了解这方面的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提供提取要件,经所在回单位核实并出具提答取证明。
二、持提取要件和提取证明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账户或符合规定的他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三、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当日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当自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四、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职工应持管理中心的批准凭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于审批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❸ 娄底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提取手续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❹ 娄底市公积金一年可提取两次吗
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要满足提取条件即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根据不同的提取条件一年可提取的次数并没有给出明确规定。
依据《关于印发《娄底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规程》的通知》
第五条申请资料要求
1.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需提供的资料中,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书、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租房房屋信息查询证明、职工租房基本情况表、住房公积金分配协议书、亲属关系证明表等专为本次提取业务出具的有效证明资料必须保留原件。
2.其他证明资料均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管理部办理提取业务时对照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购房合同复印件必须含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楼盘信息、所购房基本情况(幢号、房号)、计价方式和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卖受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签订日期、备案合同编号等要素。
4.所有复印件必须用a4纸张复印,并留足装订线,其中身份证正反面必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页上。
第六条提取程序
1.提出申请:经由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打印或到管理部提取办事窗口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职工本人或代办人到管理部提取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有效资料。
属于销户提取情形的,必须先办理账户封存业务,再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2.资料审核:提取受理人员受理申请并审核提取资料是否真实、有效、齐全,审查不合格的当场告知,退回资料;需退回原件的资料审查合格后在提取资料复印件上加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印章。将提取资料录入信息管理系统,按规定核定本次提取金额,移交下一级复核审批。
存在疑问的,还应根据情况实地勘察。
在审核中,如发现造假证件资料,审核人员必须扣留,加盖“废件”印章,立即报告管理部主任处理。管理部主任视情况可采取报警、对有关单位提出警示等措施,并对其骗提行为进行不良信用记录。
3.提取复核:提取复核(审批)人员对提取资料、提取金额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审批,移交下一级凭证打印,如有误,则退回上一级重审。
4.打印凭证:提取受理人员打印一式两份的提取凭证,职工本人或代办人对提取凭证上的信息确认无异议后签字确认。提取凭证一份交提取职工或代办人留存。
5.划款:提取受理人员将提取凭证连同相关资料一并交管理部财务人员。财务人员根据提取凭证与信息管理系统中对应的提取业务逐笔核对,并进一步核对总金额,全部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转账。
财务人员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提取受理人员查找原因并及时解决。
对支付不成功的提取业务,财务人员应尽快查明未成功支付的原因并及时解决。
6.资料整理:财务人员将提取凭证和提取资料一起装订留档。
第七条以下情形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及偿还商业用房贷款;
2.通过赠与、继承、分割无偿取得全部产权的房产;
3.夫妻之间产权进行买卖、过户更名的房产;
4.互换产权,无交易差价的(互买对方房产的行为视为互换行为)。
❺ 我想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怎么才能取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5)娄底住房公积金提取扩展阅读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
1、结婚证和复印件,如果办理人没有结婚的话不需要。
2、身份证明材料。已婚人员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这两者都要包括,缺一不可。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点不是只针对已婚人士,未婚的单身人员也是需要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的。
3、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这一项是针对有房的人,假如自己本身没房,而是租房的话,需要提供的就是所租住房屋的产权证的复印件。
4、离、退休证明。这一条是对于已经离休或者退休的人来说的,这类人想要提取公积金的话,是需要向有关部门出示公司开具的离、退休证明的。
5、带相关低保证明办理,这一条是对于生活困难、低收入群体来说的,但是重要的还是得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等一系列复印件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