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成为住房公积金专办员之后,每年还要参加培训吗
还是要参加培训
B. 广西区直的公务员什么查询住房公积金
广西区直的公务员抄查询住房公积金方法:
1、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窗口(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查询。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位于自治区工商局斜对面,南宁市公安局旁边,可乘52路、211路公交车到自治区工商局下车。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上班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时,下午13:30-16:30时。节假日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2、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网站(http://www.gxqzgjjfzx.com/index.aspx)查询。
在网站首页左侧用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后查询。
无初始密码,请用身份证号免费注册,自行设定密码后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
3、电话查询。
归集管理科0771-5595317。
C. 广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根据《住房公积金来管理条源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D. 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区缴纳的怎么注册
住房公积金设立登来记程序及材料
一、源 办理登记。
单位位应当准备以下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授权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 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 单位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7、 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清册》,如果要求对以前年度补缴的,还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计算表》
8、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 审核批准
单位持证明材料和填制完备的表格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审核意见,资料传递至受托银行。
三、账户设立
受托银行录入相关信息通知单位办理账户设立。单位按到受托银行通知后,持二表及有关资料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