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石家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积内金缴存证明(或住容房公积金卡);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Ⅱ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如何缴纳
到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地址在和平路上,比例是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不能一人一半的
Ⅲ 石家庄的住房公积金政策
http://www.southcn.com/law/fzzt/fgsjk/200509280087.htm这个网站是具体的政专策属
Ⅳ 如何在石家庄市办理公积金账户进行缴存
住房公复积金办理条件: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Ⅳ 石家庄的公积金缴存上限是多少
2014年石家庄缴存基数规定(缴存期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各单位应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内均工资容总额核定职工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本市2013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即12203元;最低不低于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即1320元。
上限为12203*12%*2=2928元。你每月多72元
Ⅵ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何提取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4)出境定居的(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办理地点:公积金账户所在管理部或管理部指定的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
办理时间:9:00-12:00,13:30-17:00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的:
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首付款收据
(3)购买二手房的:
《房地产买卖契约》
《契税完税证》
(4)购买拆迁还建房的:
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
交房款收据
(5)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承办银行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或证明
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预算或决算
原《房屋所有权证》
(6)离休、退休的:
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8)出境定居的:
《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
《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9)偿还住房贷款的:
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
(10)支付房租的: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
支付房租发票
《家庭收入证明》
(11)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死亡证明》
继承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或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
Step 1 :提出申请
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Step 2 :领取凭证
所在单位提供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Step 2 :填写表格
申请人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Step 3 :提交材料
Step 4: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
办理时间:3 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50 号)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50 号)第二十五条规定: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以上信息来源于: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50 号)
Ⅶ 2012年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公积金补缴需要向贷款受理机构申请公积金贷款复议,若复议通过则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内
住房公容积金贷款所需缴纳时间如下:
本地户口,需要连续缴纳6个月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外地户口,则需要连续缴纳12个月才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
由于特殊情况如工作变动导致账户未连续缴纳的话,可以在恢复正常汇缴且对漏缴月份进行了补缴以后,向贷款受理机构申请公积金贷款复议,若复议通过则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Ⅷ 关于石家庄住房公积金
如果你离开北京的工作单位,公积金帐户自动封存,待你到石家庄找到新的单位版继续缴纳公权积金和原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申请就可以了。
另外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连续缴存12个月并且在贷款时还在继续缴存。公积金不可以异地贷款,你的公积金缴存在北京,不可以在石家庄买房使用,但买完房可以把公积金帐户里面的钱提取出来用于装修或还款。
Ⅸ 最近想买房,请问石家庄公积金贷款上限是多少
最高额度为60万元。
1、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借款申请人个人住房贷款具体额度,结合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还贷能力及是否有其他担保或贷款等因素综合确定:
(一)还贷能力: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金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缴存基数之和的60%。
(二)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有其他贷款及担保情况的,贷款额度为按还贷能力计算出的贷款额度减去所担保、所贷款余额。
2、申请条件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 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已连续足额缴存规定时间的住房公积金;
(三)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信用良好;
(四)所购买的住房为合法住房;
(五)已付购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六)能够提供本办法规定的贷款担保;
(七)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9)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扩展阅读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请提供下列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核对原件):
1、贷款申请审批表2 份;
2、房产查询证明家庭成员各1 份;
3、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夫妻双方各1 份;
4、工资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各2份,最近半年工资流水各1 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主申请人2 份,配偶2份;
6、户口本复印件夫妻双方各2份;
7、结婚证复印件2份,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2份;
8、贷款受理银行储蓄卡复印件1 份;
9、异地缴存职工提供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1 份。
购买商品房的同时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首付款证明 ( 发票或收据 ) 复印件2份。
Ⅹ 石家庄社会保险的政策,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以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方法
石家庄市社保局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问题专的通知》,属,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自谋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等个体参保人员,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63元)的20%,即每月按413元缴纳。对于低收入的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63元)的60%作基数缴费,即最低每月按248元缴纳。对于高收入的人员,可分别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63元)的200%或300%作基数缴费,即每月按825元或1237元缴纳。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63元)的60%作基数缴费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相应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