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珠海住房公积金如果离职后,想提取行吗
可以提取公积金
关于公积金提取:
1、职工离职后,可凭借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有些地区居民需要办理的还有失业证、身份证办理提取。
2、辞职的提取属于销户提取,也就是提取您的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全额。
3、部分地区对于辞职的提取有时间限制:有2年内不可以提取,有2年为再就业才可以提取等要求。之所以部分地区做这类要求是因为: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补助的个人储金,还具备互助性,有些地区存贷比例高,资金运用率处在较高位,盘子贷款负荷很大,人员流动性强,所以有此类的要求,限定您的资金必需停留在管理一定时间。
4、辞职事实属实,未有再就业,手续齐全,是可以办理的。手续也是很简单的。职工辞职后,在本地再次就业的,原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然后由单位经办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或本人前往归集业务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办理转移手续。办理转移手续时,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并由原单位或新单位盖公章或备案章。如果是职工本人办理,还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如果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则要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辞职后没有再次就业的,可按以下两种办法处理:
第一,转入集中封存户集中管理,手续与职工本地再就业办理方法基本相同;
第二,对于符合“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条件的,可办理销户提取。
公积金联名卡:无此卡的同事离职后,本单位无法再为你们办理此卡。
如果继续在当地就职,可让新单位新办,如果在外地,此卡大可不必办理。 此卡仅供查询使用,卡内无金额,有此卡后才能在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账单
㈡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无条件提取
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
其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再次,提取额度和次数:
(一)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一)、(五)项提取情形的,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取至百元位整数;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二)、(三)、(四)、(十)、(十一)、(十二)项提取情形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职工个人账户;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六)项提取情形的,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在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前提下,提取额为(月租金-家庭月工资收入×15%)×12,提取至百元位整数;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七)项提取情形的,在职职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提取时按账面余额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时做销户处理;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八)、(九)项提取情形的,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超出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时按账面余额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小于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额不得超过应负担费用,提取至整数。属于第八项提取情形的,一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属于第九项提取住房公积金 情形的,同一事项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二)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无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办理时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或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在自愿资助的前提下,还可提取其子女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购建房总价款。
(三)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
最后,为您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1)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
㈢ 珠海退休人士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
您好,离休、退休的人士可以按以下程序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准备好提供材料:回① 身份证;②答 公积金卡;③ 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书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流程
步骤一:
准备材料: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本人准备好相应的办理材料,前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各管理所内办理。
步骤二
提交材料:申请人在服务窗口提交办理资料,工作人员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核。
步骤三
审批放款:工作人员按使用规定审核资料,资料齐全的当场开局准许提取公积金批复。职工本人可凭批复到银行提取公积金款项。
㈣ 我在珠海市有全款房,还能把住房公积金取出来吗
住房公积金一般是一次性提取的。后期可以用作别的住房方面的用途,比如租房。。
不可能再次一次性提取。
㈤ 不知假如要用珠海的公积金,是不是可以取出啊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1月9日出台《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通知》提出,将简化租房提取公积金要件,租住商品住房,只要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即可提取。《通知》还提出,将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根据新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㈥ 珠海怎样到建行提公积金
珠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先向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准备相关材料,申请材料如下: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流程:
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职工将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银行提取流程:
携带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前往开户行;
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并填写公积金提取表;
领号排队;
提交提交证明材料并告知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
提取成功。
㈦ 珠海户口要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
1、购房、自建、翻建、大修提取审批
2、偿还购房贷款提取审批(包括非银行贷款)
3、租赁住房的
4、因患重大疾病的
5、低保家庭子女读书的
提取流程
一、准备材料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本人准备好相应的办理材料,前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各管理所内办理。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服务窗口提交办理资料,工作人员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核。
三、审批放款
工作人员按使用规定审核资料,资料齐全的当场开局准许提取公积金批复。职工本人可凭批复到银行提取公积金款项。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最多可一次性提取申请时公积金余额90%。
2.购房、自建、翻建、大修、提取、偿还购房贷款的、同一套住房提取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3.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支取总额每年不得超过18000。
4.低保家庭子女读书的,支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缴纳学费。
5.患重大疾病的,支取总额不得超过治疗费用。
全额提取
在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可注销账户,本息一次性结清。
提取时间
珠海公积金购房提取时限
1.购房、偿还银行购房贷款的,在购房三年内可一次审批至三年,有效期内每自然月可提取一次。
2.借款购房提取审批(非银行借款)的,还款期限内如有约定每年还款额度的按约定支取,每隔十二个月最多可提取一次。
3.自建、翻建、大修房屋的,最多开工当年一次性提取。
4.租房、患重大疾病的,最多可一次性提取。
5.低保家庭子女读书的,每年最多可一次性提取。
珠海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1.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来即办即结。
2.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㈧ 珠海市一年可以提取几次公积金。
一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需要如下材料:
一.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开户行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
二.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因购买商品房、两限房或经济适用房提取公积金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开户行及复印件。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合同或贷款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开户行及复印件。
总结:公积金提取需要以上资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职工将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㈨ 珠海公积金租房时可以提取出来作租金吗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1月9日出台《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回条件的通知》,《通知》提出答,将简化租房提取公积金要件,租住商品住房,只要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即可提取。《通知》还提出,将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
根据新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㈩ 珠海住房公积金离职后多久提取有效
没有时间的限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