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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材料

发布时间:2021-02-11 23:41:56

① 江西省公积金提取

根据《住复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制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② 如果公积金在江西省南昌市进行提取,应该怎么做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回住房公答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③ 江西省南昌市如果想要提取公积金,不知要哪些流程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回以提取职工住答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④ 江西省南昌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怎么公积金提取啊

江西省南昌市应该能够提取的。

⑤ 江西省直公积金提取需间隔多长时间

一般一年可以提取一次,具体咨询12329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内定应该具备下列容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⑥ 我原在南昌工作,因工作需要,调离江西省,现想提取在南昌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怎样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一般需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公章、以及单位经办人员签名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单》
外地购买住房,要提供《房屋契税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 想要用江西省南昌市的公积金,应该如何取出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和南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区别是:

一、省公积金比版市公积金利权息低,市公积金比商贷利息低。相差还是瞒大的。但是商贷贷款额度高,可以向上浮动,以此类推省公积金贷款额度最低。所以要因人而异,想多贷点钱可以考虑用商贷,再提取公积金还贷 。

二、省公积金比市公积金缴纳的比例高,范围广。




⑧ 2019年的江西省南昌市不知怎么提取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专积金账户内的存属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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