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人说东莞住房公积金自2015年1月1日始外地户口职工离职后将领取不了,是否属实现有人担心,所
1、职工什么情来况下可以提取住自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10)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你所听说的只是传言而已,不用担心,只要你符合以上情形,离职后公积金就可以取出来。
Ⅱ 2015年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攻略 买房必备
楼市利好,现在正是买房好时机。买房属于高价消费品,一般人都会选择公积金贷款买房,利率低,还款方便。但是相应的流程就比银行贷款负复杂一些。下面针对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和流程进行详细分析,助你买房快人一步。
一、贷款条件
1、缴存状况要求。连续正常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
2、信用状况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出现下列情况的,限制贷款或不予贷款:
(一)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数超过3期(含,助学贷款已结清除外),不予贷款。
(二)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
(三)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四)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五)购买“双拼房”、“多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
3、还款能力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所有贷款月供合计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5%,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申请人家庭月收入指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月收入之和,单身的只计算申请人的月收入,计算方式如下:
家庭月收入=申请人月收入+配偶月收入;
申请人月收入=申请当月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额(含个人和单位缴存的,下同)÷(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配偶月收入=申请当月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4、其他要求。
(一)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有效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二)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提供抵押、保证等形式的担保。
二、可贷额度及计算方法
住房公积金贷款起贷额度为5万元。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8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
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Y=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B×(缴存时间系数T +收入调节系数I)×流动性调节系数L。
即:Y=B•(T+I)•L。
(一)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当前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缴存时间系数:由申请时往前推算正常缴存月份数对应的列表系数,出现中断的,未缴存的月份不纳入计算;
(三)收入调节系数:当前月缴存额(个人缴存额+单位缴存额)对应的列表系数;
(四)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根据公积金满足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贷款额度调节参数。其中:
流动性过剩:个贷率<60%,该系数为1.2;
流动性正常:60%≤个贷率≤80%,该系数为1;
流动性不足:80%<个贷率<90%,该系数为0.8;
流动性紧张:个贷率≥90%,该系数为0.6。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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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东莞住房公积金】您在2015/02/02办理的公积金提取业务已划款成功,金额为1281.35元,
先到银行拿张那些提取单,然后到你单位办公室盖章,然后拿住贷款合同复印那些有填写东西的页,然后到供积金提取中心办手续,其间要把复印件给他,买房合同和购房合同原件给他看,单位填的单给他。还有查存折有多少钱,你要提多少。然后他会给你一张单,你到银行把公积金存折和另外办理的卡给他,他就把钱转到卡给你了。差不多要半天吧\\/
Ⅳ 东莞住房公积金2015年3月1号以后离职还能提取公积金吗
离职后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
Ⅳ 201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消户
2015年3月1日前非本地户口职工离职或失业,是可以全部提取出来公积金并要求销户,但是现在内有新政容策出来了,3月1日之后的,即使是离职或者失业也不能全部提取完公积金,办法可能就是转移,比如你去深圳或者回老家工作,可以将这部分钱转移回去当地公积金中心,这样就相当于东莞的账户销户了。
当然这个只是我的理解,最好你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热线咨询下,可以试下12329.
Ⅵ 2020年离职,还可以提取2015年之前的东莞住房公积金吗
你说2020年黎姿还可以提取要五年之前东莞住的旧房子几斤吗,只要你买了之后都可以取的,随时都可以。
Ⅶ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在2015年3月1号扣除的可以全部提取
2015年3月1日以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外市户口职工离职或本市户口职工失内业时均可全容部提取,没有时间限制。但2015年3月1日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再以离职或失业情形提取,按符合新规定的提取情形提取。所以3月1日之后缴存的公积金不能全部提取(除非购房)
新规定提取办法有购房,租房,修房,建房等方案提取,租房提取比例为月缴公积金的60%,但不能超过540元;修房建房的提取比例是根据住房总价,面积,单价等有关。
Ⅷ 2015年7月在东莞买了公积金,2017年1月份离开东莞,那么这期间买的住房公积金现在还能去提么
引用蓝蜗牛看房价抄App里头的一个说法袭:公积金离职是不能提取的,但可转移。
1、离职后离开东莞,到外地工作。
举例比如到了深圳,可在深圳新开户缴纳公积金,然后在深圳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转移,即可把深圳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到深圳。
2、离职后离开东莞,并未有新工作,未缴外地公积金。以后可以外地缴纳后转移过去。不然只能暂时封存,没有别的办法。
希望能帮到您,谢谢采纳~
Ⅸ 2015年东莞住房公积金封存了还能取出来吗
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内可以提容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