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徐汇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
徐汇管理部(肇嘉浜路608号底楼)
B. 上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边啊,怎么公积金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回住房公积金答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C.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地点
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或者公积金联名卡开户行去提取。
公积金如何提取回现金:
住房公积金提答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D. 徐汇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电话,工作时间
徐汇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608号底楼
电话:021-12329
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8:45-11:30下午1:00- 4:30
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00— 4:30
徐汇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理位置优越,很多公交都可以到,像171路,957路等都可以直达,地铁9号线从2号口出比较近,周围有:中山医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非常好找。
(4)上海徐汇区住房公积金在哪取扩展阅读: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上海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4、编制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申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帐的核销。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审核、办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
7、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市政府批准,并负责组织实施缴存比例和基数的调整。
8、对区县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9、拟定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10、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1、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补贴等房改资金的管理。
E. 上海住房公积金是在哪个建设银行提取 具体银行地址在哪
地址如下抄:
业务类型仅有“归集”的网点只针对账户所在地的单位办理公积金缴存、账户变更等单位业务。
(5)上海徐汇区住房公积金在哪取扩展阅读: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住房公积金2017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结息工作,共为全市1092万缴存职工账户结付缴存利息53.39亿元,同比增长12.35%。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进行结息,并准确、足额计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通过12329短信向缴存职工免费发送结息短信。职工也可通过相关渠道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情况。如对本次结息有疑问,可与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联系核实,也可致电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咨询。
F. 上海徐汇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怎么办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版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权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G. 上海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住房公积金来可以到相应的源公积金联名卡开户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