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上海离职后的公积金应该在离职六个月以后提取吧,还要厂里开离职证明,那着离职证明到农业银行领取。
Ⅱ 上海离职后公积金可以一次性提取吗
可以
提取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2、所在单位未欠缴住房公积金;
3、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
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提取申请表
3、根据下列不同情况,需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房屋类: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提取流程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单位印章。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手续,到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中心准予提取的,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提取人所在单位或提取人在商业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不准予提取的,中心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理由。
4、转入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的提取规定,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如果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未还清前,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如果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贷款当期的本息还款额;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如果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规定比例房租的费用,即:支付房租提取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5%)×交付房租月数;
提取时间
职工符合一项或多项提取条件,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一年以上(自提取申请日向前推算,下同)。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和管理中心另有规定的除外。
Ⅲ 非上海户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马上提取吗
可以。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中第七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版的,可以向市公权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辞职后上海住房公积金能取出来吗扩展阅读:
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一、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二、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三、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参考资料:网络-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
Ⅳ 上海住房公积金离职后怎么提取
1、到公积金管来理中心窗口提自交需要的相关资料,比如说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用人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
2、工作人员会确认账户是否封存,如果已封存,申请人需要签订一份承诺书。
3、等工作人员确认好相关的信息之后,会给申请人办理一张回执单,之后办理人带着回执单去银行提现。需要资料:原来单位给予的离职、报告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退转申请书、员工个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原先用人单位给予的公积金同意提取书。
Ⅳ 上海公积金离职后怎么提取
1、因被所在复单位开除、辞退制或者自动辞职或因单位改制、机构改革、破产而下岗、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
2、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查职工首先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提取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财务印章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根据职工所在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自受理提取资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查,准予提取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委托承办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3、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如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允许提取的条件,则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储存余额,其账户应转入新单位或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专户统一封存管理,待职工符合转移或提取条件时,再向中心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