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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租房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发布时间:2021-02-12 19:00:51

Ⅰ 广州职工以租房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且不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的,没有单位盖章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根据《住房抄公积金管理条例》袭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Ⅱ 广州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及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Ⅲ 怎样办理租房提取广州公积金

1.住房公抄积金提取申请表(向公司或用人单位人资处申请)。

2.租房合同复印件(办理时需带原件。租房合同办理:到街道办拿合同模版,与房东签合同,房东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自己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提交街道办备案)。

3.租房发票复印件(办理时需带原件。开具发票:带合同原件到街道办刷卡交税,一般半年一次)

4.无房产证明(带身份证原到珠江新城地铁站B1出口,广州政务服务中心、或广州市房管局(也是房地产交易中心)二楼,刷身份证自助打印,免费)。

5.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时需带原件)

6.银行卡复印件(办理时需带原件。要是四大银行中的卡:即工商、农行、中行或建行)

可以先网上预约附近受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银行网点,这样可以节省排队时间,也可以直接去银行专用窗口拿号排队。

Ⅳ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如何在线提取

好像是本人必须的去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一般离职都有一个最低期限,之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所以你最好给广州的公积金中心打电话详细咨询一下,以免你折腾

Ⅳ 有广州提取过公积金的大佬吗。广州租房公积金提取问题

根据广州租房提取公积金相关规定,广州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如下:

1. 无需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可申请提取600元/人/月用于支付房租:

(1)职工从2015年1月1日起连续缴存满3个月;

(2)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

(3)职工每半年可申请提取一次。

【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租房)》: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每次均需提供

(3)本人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原件

(4)《住房公积金定期转账提取协议书(租房)》:原件、若办理租房定期自动转账的需提供;只能本人申请,单位经办人不能代办

(5)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仅职工名下有非居住性质不动产或公积金中心核查结果与职工实际情况不符的需提供,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

2. 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中有“注记备案”的不予提取;

(2)在租赁合同期内已到房管租赁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提取申请应在租赁合同备案之日起半年内,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职工首次提取不超过从申请月份起向前推算的6个月的租金,且提取的租金月数不得超过实际租住月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最长间隔不能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最多只能提取一年的房屋租金),至租赁期满;

(3)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4)承租人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

(5)中心审批人员可在租赁合同期内上门抽查核实职工的租房行为是否真实,不真实的取消因租该套房屋产生的提取资格。

【申请材料】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需加盖“备案专用章”、每次申请均需提供

(2)房租发票:原件、每次申请均需提供

(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租房):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在同一份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第二次起无需再提供提取申请表

(4)本人身份证:原件、每次均需提供

(5)本人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原件

(6)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仅职工名下有非居住性质不动产,或公积金中心核查结果与职工实际情况不符的需提供,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

(7)结婚证:原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上没有名字的,以配偶的方式申请提取时需提供。

3. 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

(1)首次提取申请应在职工与单位或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租赁住房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半年内,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可由职工本人申请办理或单位经办人集体办理提取申请。

(2)可提取额度不超过职工实际支付的房租,职工首次提取不超过从申请月份起向前推算的6个月的租金,且提取的租金月数不得超过实际租住月数。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最长间隔不能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最多只能提取一年的房屋租金),至租赁期满。

(3)承租人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

【申请材料】

(1)房租收据:原件、房租收据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房租金额、详细房租地址;并需加盖收款单位公章或财务章、每次申请均需提供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租房):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在同一份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第二次起无需再提供提取申请表

(3)本人身份证:原件、每次均需提供

(4)本人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原件

(5)租赁合同:原件、如果职工是向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租赁住房的,则提供与该部门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果职工是租住“单位集体向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租赁的”住房的,则提供职工与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每次申请均需提供。

(6)单位与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集体租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仅租住单位集体向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租赁的公租房的时需提供;若提供此份材料复印件时需加盖单位公章。每次申请均需提供。

(7)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仅职工名下有非居住性质不动产,或公积金中心核查结果与职工实际情况不符的需提供,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

(8)结婚证:原件、租赁合同没有名字的,以配偶的方式申请提取时需提供。

Ⅵ 广州租房公积金提取,请问以下情况可以提取吗

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二)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


(三)在租赁房屋实际居住(中心审批人员在租赁合同期内上门抽查后发现提取人并未在租赁房屋内实际居住的,取消因租赁该套房屋而产生的提取资格)。申请材料: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1份,需加盖“备案专用章”)
2.房租发票(原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原件1份)
5.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1份)
6.本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
提取频次及额度:
提取频次: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月租金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及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租金均不计入提取额度。提取额度不超过租赁备案审批当月至申请提取当月的租金。
事项说明:
1.军人可提供军官证、港澳台人员可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职工可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作为身份证明,提供的证件需与公积金系统登记证件一致。
2.职工用于提取的转入银行账户,可以是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其中任意一家的本人活期储蓄账户,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3.缴存人以本人名义签订的租房合同,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配偶也可以提取。
4.职工提取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及变更材料原件、《提取变更申请表》1份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手续。提取人或承租人因身份证件过期到前台重新扫描的,无需提供《提取变更申请表》。前台办理二次及以上提取申请的,每次均需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及《提取申请表》,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的,另需提交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原件。
5.若职工办理销户提取后重新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以原租赁住房再次申请提取的,则需根据申请时的提取政策在有效期内再次提交材料申请提取,核定可提取额度时须扣除已提取的金额。
6.以住房消费条件申请提取的,提取申请需与上次提取到账时间间隔满180天及以上。

Ⅶ 广州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Ⅷ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表怎样写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填写说明:
1、申请人填写《提取申版请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权章后,报中心经办网点,公积金管理中心做记账凭证。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在上表提取方式、部分提取或销户提取对应的□中打“√”。经办人须严格审核职工提取材料,正确录入提取原因。 提取人无须在《提取申请表》写明购房信息,中心经办人根据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提取申请材料录入系统。
2、《提取申请表》中的“提取金额”,是指本次可提取的金额。
3、 “转入账户信息”栏是本次提取金额转入的账户信息。
4、提取原因中的备注,是对“提取原因其他”的解释。
具体可以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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