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宁夏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积金缴存回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答;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② 宁夏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可以提取几次
你好: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版有所有权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希望我的答案能帮到你!
③ 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问题
二套住房公积金按揭应该问题不大。
只是首先要第一套房款已经结清(一个人不版能同时做两套房子按揭权)。
如果已经结婚,则可以和老婆(公)一起供。
公积金贷款最多贷款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
如果你在神华宁煤集团工作,而一直住在吴忠,但住房公积金是银川的话,可能比较麻烦。
最好是到你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④ 2018年住房公积金政策
国务院法制办公《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1、公积金缴存比例有限制
当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每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会按你的上年工资核定你的缴费基数,然后再根据你的缴费基数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费用。
2、10年未用者较高可提10万元
缴存10年(含)以上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在装修自住住房时,提取使用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较高提取额度为10万元。
3、缴存3个月可支取公积金
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4、提前退休不能提公积金
办理离退休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但办理提前退休养老或内退的职工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5、贷款都有较高限额
公积金贷款都有较高限额,全国各地的限额标准不一样。
6、公积金可“借用”
给未婚成年子女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不为共同购买人,也可以缴存人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公积金可当低保用
住房公积金可以享受城市低保,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且符合享受居民较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经公积金*审核同意,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8、自由职业者拟可缴公积金
将来,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公积金贷款等权益;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提取账户内的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主住房物业费。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⑤ 宁夏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⑥ 宁夏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有哪些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内全民事行为能容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⑦ 宁夏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什么调整吗
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辖内的中国银行只有银川市新华支行、石嘴山市分行、吴忠市分行、中卫支行、青铜峡支行五家支行代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放款与还款工作,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审批、贷后管理、风险控制等工作仍由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⑧ 宁夏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的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内完全民事行为容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5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⑨ 2015-2016宁夏省最新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政策 个人可以缴纳公积金吗
个人没有正式工作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版:
住房公积金权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⑩ 宁夏公积金新政什么时候普遍实施
宁夏住房公积金新政于2015年5月25日正式实施。
2015年5月25日,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及提取范围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扩大租房提取范围
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本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
租住商品住房的,应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房产证明、租赁合同、纳税发票,租金提取金额上限为每年不超过16200元(上年度银川市租房市场平均面积90㎡×平均价格15元/㎡×12个月=16200)。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随着市场情况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如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所租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缴纳,可同时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需提供物业管理费缴纳发票)。
二、延长购房提取年限
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从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三、开展住房装修提取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10年(含10年)以上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且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所在地自住住房房龄在10年(含10年)以上的,可以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装修。
职工或配偶其中有一方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则房屋装修时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只能就一套自住住房申请装修提取,且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最高上限为79200元(2014年度商品房销售均价每平方米5500元×普通商品房面积×10%)。
缴存职工提取时,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契税完税证明或税收缴款书(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四、放宽直系亲属之间使用条件
缴存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凭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且购房人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以及共同购买人为同户未婚成年子女关系且购买人中有一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以缴存人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贷款额度由不超过本人(含配偶)缴存余额的15倍提高到不超过本人(含配偶)缴存余额的20倍。
缴存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由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5%(二手房为60%)统一调整为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但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二次以上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品房和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分别为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60%。
六、统一商业贷款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限制额度
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商业贷款余额(含担保)在20万元以内的,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商业贷款(含担保)的金额之和,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二手房最高限额30万元;商品房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50万元)。
七、增加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业务
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所在地有一套自住住房且需要支付物业管理费的,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提取时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应提供购买合同和购房发票)、物业管理费缴纳发票。职工及配偶每年只能就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本年度应付物业管理费用。
缴存职工(或配偶)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扩大“商转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范围
符合个人商业自住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原购房合同是夫妻双方共同签订且夫妻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以夫妻中的任何一方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简化贷款审批程序
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程序,由5级审批(初审、复审、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主任审核、审贷会审批)简化为3级审批(初审、复审、终审)。
此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资料来源:http://www.nxgjj.com.cn/info/1011/13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