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南京如果离职后,应该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啊
一、离职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只有符合下列提取条件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1)离开南京了想提取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南京公积金提取程序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当提供本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交所在单位核实,单位核实后在《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加盖预留印鉴。
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分中心或管理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持本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各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Ⅱ 离开南京社保公积金提取公积金
《社抄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中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您在深圳由新的工作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向南京的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和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然后凭转出证明和相关材料去深圳的社会保险机构办理转入,前后的社会保险关系就接续上,参保年限合并计算,在南京的个人社会保险帐户中的余额也会转移到深圳的帐户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您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新的工作单位办理和完成登记后,向通过原工作单位向南京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和办理转出,将您帐户中的余额转移去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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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南京离职后,不知住房公积金怎么才能提取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8.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1.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对于离职人员来讲,只要符合“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的条件即有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提取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2.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Ⅳ 我在南京工作,最近要离开南京了,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取出来
如果你是本地人就提不出来,如果是外地人就可以提,公积金开户行是哪间银行就去那家银行提取,提取要准备离职证明和最后离职的公司要在公积金给你关闭账户就可以提出来了。
Ⅳ 外地人离开南京公积金怎么取
公积金异地提取:
这是属于异地提取公积金,住建部给出了提取公积金的相关规定,其内中包容括异地提取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可以提取;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去公积金中心审核;
等待提取通知。
Ⅵ 外地人在南京上班离职怎么提取公积金
一、职工复办理异地户口离职提取制手续的需要两个条件:
非广州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单位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该提取条件为销户提取,提取金额为个人账户的当前余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与个人缴存部分。
二、需要提交的资料: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提取人本人身份证。
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农业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办理提取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供核对。
三、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Ⅶ 南京市如果离职了是不是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
南京的住房公积金要是找人帮忙,容易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