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石家庄都有那些单位给缴纳住房公积金
石家庄公用工单位给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多了去了,具体想要那个单位的缴纳情况只有该单曲的人才知道。
一般的公司都给缴纳,建议签合同的时候提出要求。
『贰』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如何缴纳
到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地址在和平路上,比例是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不能一人一半的
『叁』 石家庄公积金单位个人能不能同时缴存
员工在每个地区只有一个公积金账户,而且缴纳公积金是需要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版必须由单位开权户缴纳,员工个人是不能自行缴纳的。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肆』 请问石家庄公积金个人和企业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石家庄公积金个人和企业的缴费比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回例均不得低于答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伍』 石家庄的公积金缴存上限是多少
2014年石家庄缴存基数规定(缴存期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各单位应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内均工资容总额核定职工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本市2013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即12203元;最低不低于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即1320元。
上限为12203*12%*2=2928元。你每月多72元
『陆』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规定个人和企业各交多少(下限)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共同缴存。
有条件的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用工单位和职工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有要求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和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以下统称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省级机构,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揭发、检举、控告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中的违法行为。
第三章 缴存
第十八条 管理中心应当全面、准确地掌握单位及其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信息,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九条 单位应当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办理账户设立手续,或者经管理中心登记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持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和合法收入等证明材料,到当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账户设立等手续。
第二十条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情形的,应当为职工补缴未缴或者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合并、分立和改制时无力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主体,才能办理合并、分立和改制等相关事项。单位撤销、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未缴或者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列入所欠职工工资,清算时应当列入财产的第一清偿顺序。
第二十一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二条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也可以按其所在设区的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三条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的确定和调整,由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四条 单位内部提前离岗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应当缴存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离休、退休、退职手续的不再缴存。
职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个人可以免缴住房公积金,但职工所在单位应当按规定缴存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的利率和计息办法计息。
第二十六条 管理中心应当建立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二十七条 单位应当按规定时间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存,不得截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不缴存。
连续亏损两年且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的单位,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可以同时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 缴存人在本省设区的市内变动工作的,应当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到本省另一设区的市工作的,应当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手续。有关管理中心应当按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缴存人到外省(区、市)工作的,原缴存地管理中心应当协助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资金归集科电话:87061540
『柒』 石家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河北各城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石家庄】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工伤保险:单位,1%,个人不用缴费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用缴费
住房公积金:单位,11%,个人,7%
【秦皇岛】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6.5%,个人2%
生育保险:单位0.6%,个人不缴纳费用
工伤保险:单位按照0.5%,1%,1.5%三档缴存,具体比例以营业执照为准,个人不缴纳费用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唐山】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缴纳比例: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缴纳比例: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按照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差别费率为:一类行业费率为0.5%;二类行业费率为1%;三类行业费率为2%。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缴纳比例:单位0.8%,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各5%,自2014年1月起,行政事业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为12%,个人缴存比例暂维持原比例不变。企业及其他单位,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单位自身经济状况良好可提高缴存比例,但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不得超过24%。
以上便是河北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相关的介绍,如有疑问,可向当地的社保局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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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企业代缴费用是多少
石家庄公积金个人和企业的缴费比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玖』 石家庄公司为员工缴纳的公积金每月到员工账户多少钱
您好,如果公司和员工都是各缴纳185元公积金,那每月存到员工个人账户的公积金应版该是两者之权和。
目前,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拓展互联网渠道,已经上线网上业务大厅、手机公积金软件,可在线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还可以线上办理公积金提取、还款等多种业务。一般流程为:登录注册——选择提取业务——上传资料——公积金中心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资金转到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