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房公积金每月只能取1500每季取一次的需要每季度提交申请么
您好,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职工可每年提出一次提取申请,提取资金每季度转入本人银行账户。提取满一年继续提取的,职工需重新申请提取。望采纳,谢谢!
㈡ 公积金租赁提取是每个季度几号能到账
原则上是在三个工作日以内把公积金打到提取人的账户中,第二天公积金就会到账,前提是需要办理好公积金的提取手续。也有的是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把公积金划到提取人的账户中。
通常情况下,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住商品住房时,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职工和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每间隔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职工租住公共保障房的,按实际缴纳租金提取。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一般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面积而定,各地规定不同。
总的来说,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用于租房的。公积金租房提取也是有要求的,不同的地方其要求不同,职工可以了解过后再进行提取。
(2)住房公积金季度提取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提取时限: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应在租赁合同生效后至合同终止后半年内提出申请。职工可每季度申请一次或按季的倍数(不超过12个月)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到账时间: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提取住房公积,此提取为销户提取,一般情况下审核通过后当场就可以办理完成,请慎重考虑,其他类住房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是在约定提取到账时间的三天内。
㈢ 北京住房公积金季度提取每三个月打款是自动打款吗日期是同一天吗
是自动打款,日期抄不是同一天的。
依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3)住房公积金季度提取扩展阅读: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要求规定:
1、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㈣ 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是几个季度
季度就复是一个季度。一般是制提取后三到五个工作日到账。微信城市F务不仅是单纯的吃喝玩乐这些大众的便捷,还有微信城市F务是政F政务民生服务在微信上的服务平台,市民可以在这里便捷地办理、交通、交管、社保、公积金、出入境、公安户政、教育等业务。
㈤ 北京公积金按季度提取的那种,三个月后还能再取吗
可以的,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每个季度可以提取一次,具体规定如下: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八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
(5)住房公积金季度提取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为:
(1)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
具体您可以点击《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暂行)》进行查看更多关于公积金方面的信息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
㈥ 我已经办理过提取公积金按季度提取,现在每个季度都会自动往银行卡里打钱,那如果离职了怎么办
持单位盖章的公积金支取书和离职证明,到归集部门支取住房公积金本息,同时办理销户手续。
以福建省为例,职工离职的,可以直接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本息余额。具体操作程序是持单位盖章的公积金支取书和离职证明,到归集部门支取住房公积金本息,同时办理销户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以北京市为例,非京籍农业户籍的职工离职离京的,可以个人办理销户提取。非京籍城镇户籍的职工离职离京,住房公积金是封存在北京的原单位账户中,可通过原单位经办人办理租房提取或购房提取;
如离职者到其他省市找到工作单位,新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只需向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114》,即可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转移到新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不用本人来京办理)。
(6)住房公积金季度提取扩展阅读:
顺德的夏女士自称是1999年10月进入当地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装公司)工作,并于2006年12月正式离职,其间单位未为其缴纳公积金。后来夏女士从新闻中获知,企业有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2012年12月31日,夏女士向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投诉。公积金中心遂向安装公司发出《关于职工反映住房公积金问题的函》,要求其核实夏女士反映的情况,在30天异议限期内,安装公司未做出任何反应。
公积金中心后向安装公司发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要其在收到决定书的七天内为夏女士补缴1999年10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单位应缴存部分的住房公积金7280元。安装公司不服,向佛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于2013年5月10日作出决定,维持上述《行政处理决定书》。
安装公司仍不服,就又将公积金中心起诉至禅城法院。法院认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于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应责令限期缴纳,且上述法规也未对公积金中心履行追缴住房公积金的职责有时效限制;
同时对夏女士举报用人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亦无时效限制。禅城法院一审遂依法判处:维持前述《行政处理决定书》。安装公司不服,上诉到了佛山中院。近日,佛山中院下达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㈦ 公积金提取可以从季度提取变为每月提取吗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专;
在离休、退休属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㈧ 北京住房公积金季度提取是满3个月打一次钱吗
只有用抄于支付房租的,职袭工可每年提出一次提取申请,提取资金每季度转入本人指定银行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职工可每年提出一次提取申请,提取资金每季度转入本人指定银行账户。提取满一年需继续提取的,职工应重新提交申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
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㈨ 公积金怎么按季度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版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权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㈩ 我办理的按季度提取公积金,具体什么时候会打
审批后的3-5个工作日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