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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取现

发布时间:2021-02-17 00:12:41

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多久可以取一次

一、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1)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取现扩展阅读:

办理要点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

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㈡ 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都可以取出来吗

一、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本市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

4.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5.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6.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7.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二、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5.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或托管满半年的;

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四、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2)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取现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㈢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多长时间才能提现

提取公积金跟缴纳多久是没有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3)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取现扩展阅读: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㈣ 住房公积金要交多久才可以取出来呢 有什么要吗

住房公积金没有硬性规定需要交纳多久才可以取出,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即可提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取现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1、员工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时应当供给自己身份证及复印件;

2、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宅的,假如住户归于这种状况,应供给承办银行行政主管部门,权威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同意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判定证明,二选一即可。

房子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修建工程施工合同,具有这种合同的,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子所有权证》;

3、员工及家庭成员因严重疾病或发作严重伤害事故导致日子困难的,日子面对巨大压力,应供给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确诊证明和病案、二级甲等才有用,患者的医保卡、当期医治费用发票。非员工自己患病的,不是其自己的话,还应供给婚姻证明或许亲属联系证明;

4、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这些人群,已存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具有这些条件;购买二手房的,供给《房地产生意契约》及《契税完税证》,作为基础证明;

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假如购买的是这种房子,供给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5、离休、退休的,假如住户归于这种状况,应供给人事、劳作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作为相关证明;不能供给离退休证的,特殊状况,应供给人事、劳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收取证明;

6、付出房租的,应供给房子租借挂号存案证明或房子租借协议书、二者能够挑选其一,付出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7、出境久居的,应出具出境久居人员批阅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久居有用证明;

8、彻底损失劳作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不再存在劳作联系,应供给与原单位,就是自己作业过的单位,停止劳作联系证明、市(县)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出具的劳作能力判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㈤ 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取出来用处有哪些

1、可随时提取

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户口迁出本市及非本市户口职工调离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或者处境定居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不受时间限制,这几种情况都是可以随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2、两年后提取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辞退、自动辞职,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没有找到新工作的,两年后也是可以提取的。

3、一年内提取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还清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或房租占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要在这些事情发生的一年内进行办理,逾期不予受理的。

用处:

1、买房

买房提取公积金分为两种形式:对于不贷款的购房者,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费用;对于贷款购房者,可提取公积金偿还利息和支付首付。

2、租房

在外打拼的年轻人都需要租房,这时公积金可以用来支付房租,但要注意,提取公积金要在租房合同生效后至合同到期的半年内进行申请。

(5)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取现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㈥ 住房公积金什么时间可以取出来

如果是外地户籍,当你离职的时候就可以取
以下为苏州的公积金提取情况:
(回1)购买商品住房的;答
(2)购买存量住房的;
(3)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
(4)自建、翻建、大修住房的;
(5)购买公有住房的;
(6)偿还住房贷款的;
(7)还清住房贷款的;
(8)离休、退休的;
(9)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公积金帐户封存(停缴)满二年的;
(11)属于主管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和特困对象的;
(12)离开苏州大市范围或出境定居的;
(13)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的;
(1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情况的(由继承人、受遗赠人办理)。

㈦ 住房公积金交满多长时间才可以提取

只要符合提取要求,就可以提取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7)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取现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怎么用?

1、购房:这个其实就是当初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初衷,购房的时候用于贷款。同时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

2、如果已经有自住房的情况下,不管是建造、还是翻建、或者大修住房都是可以使用使用住房公积金。

3、如果是租房,住房公积金也是可以使用的,只不过公租房、商品房额度是不同的。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4、可以用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就是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这种情况下是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

5、如果没打算买房或者其他的需要的时候。可以到相关部门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6、如果家庭遇到了特别大的变故,住房公积金可以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参考链接:网络_住房公积金提取


㈧ 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取出来

没有具体的限定时间。
准备资料:
首先要准备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详细原因专:
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属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你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他们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㈨ 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才可以取出来用

一、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本市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

4.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5.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6.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7.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二、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5.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或托管满半年的;

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四、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9)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取现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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