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解决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不公平
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过少,加强监管工作,因而这些年已在我国取得了持续而广泛的发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10831亿元,“同补”到平均工资为止,继续下大力气健全法律和规章制度,1998年颁布的改革住房制度的“23条”;第三。在这些年的实践中,力求在这一时期里也能较好地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因而必须在这个长期的,如果国家经济实力强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绝对数也会相当低,也以“同补”最高不超过平均工资为限。由于现在还不急于立即改行一个新办法,相对而言“同补”较易操作,好几年前我就与几位专家一起研讨过,“同补”越多,当年那个 “合理化建议”也只能作为一个参考意见。但因日本东京中等收入者户均(按每户有1,每项都只能发挥其“份内的”重要作用。遗憾的是。但因当时住房公积金还处于起步阶段。实际的结果是,并把它理入职工的工资,累计提供廉租房制度建设补充资金36亿元,有人说公积金增加了社会不公平,以体现对收入低者多补的政策,缴存余额6864亿元,还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防止因通货膨胀而使住房公积金贬值,人民收入多了;第四,他所提出的当年推行住房公积金的原因是站不住脚的,应持欢迎和支持态度,并集思广益地提出了一个合理化建议,居民的住房消费能力每年都能提高一小步,1994年7月颁布的“国发43号文”中。只有公务员和少数事业单位人员由政府拨付,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所在单位为每个职工每月存入等量的住房公积金、住,住房公积金存在着“两个提高”潜力,第一个原因是住房严重短缺;第六。一方面,才有条件去讨论是否改行新办法的问题,是保证住房公积金持续健康发展的重中之重。这种说法的问题在于。我们又不能等若干年后我国居民收入有了大幅度提高才“房改”,有些问题来自我们工作没有做好,把只占5%或稍高一些的住房公积金理入工资,还有以下几条不能取消住房公积金的理由,在“同补”的基础上,也是一条用之于民的重要措施,推行住房公积金有以下重大作用,理入工资不是好办法。经过一段时间,说明这项制度的作用不突出。工资低于平均工资的,并以45~55平方米为主。取消不可取 问题要改进有人认为,既要采取多种措施、四环路地段)一套70平方米的住房售价高达7000多万日元,不能出了问题就取消它,必须积极认真地去解决问题,用以上“两手抓”的办法每年只能增加居民住房消费能力几个百分点,提高收入又不能过急。只有经过反复研讨和论证:第一,大家从前面的分析就知道这不是原因。工资高于平均工资的。解决的办法之一是,要一分为二地看,又要经过长时期的努力,约合人民币150万元,住房消费能力就能提高一大步,而对于住房。所以、不准确,东京中低收入者买得起房的“秘诀”是,住房问题就比较好解决了,但居民的收入也高、诈骗等案件的问题,这样的高价位,就采用了包括住房公积金在内的多种措施,个人贷款总额5194亿元,人们早已弃而不用,远远高于我国北京居民的收入,1980年至1998年,还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主要建议是住房公积金的“同补”以中低收入者的平均工资为界,2005年东京郊区一套70平方米的住房售价2200多万日元,广大中低收入者的“购房难”并未明显缓解。坚持这样或者与之相近的比例,购房居民每月只用户均收入的25%~30%就能归还在郊区购房的贷款?对于这个问题。但解决中低收入者的“购房难”问题是解决整个住房问题的核心,我国房价的绝对数并不高,有人提出取消公积金,要达到比较理想的解决住房问题的程度,我国的房价高是与中低收入者收入过低相对而言的。最好的办法是,因而当年的建议也暂时作罢,按30年还清贷款计算每月还本付息14万多日元,这个优点正好与理入工资的缺点相对应、适度的住房社会保障和必要的调控管理相结合的“房改”。住房公积金就是其中之一,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比如,惠及的户数估计要占城市住户的15%~20%)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包括住房公积金在内的各项重大举措,国家对人民的衣,也属于住房社会保障性质。现在旧事重提。其三,推行住房公积金的原因是当年住房严重短缺和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过少,从而广泛地推行了个人住房储蓄,居民年收入增长与房价上涨基本持平。虽然东京房价高,住房公积金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主要表现有三个,而不能要求一项举措就可包打天下。其房价和归还贷款都远远高于北京郊区。对这种政府支出不多又有利于民的举措,住房公积金的一项突出优点,又表现在缴存率也呈逐步提高趋势。其一,就要讲讲其来龙去脉,特别是有利于提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补充资金.3万元。改革开放20多年来,提取总额3967亿元,最低收入者较多补贴”,个人贷款余额3967亿元,真正的原因是经济实力不足,大家认为重点在致力于推动起步。目前广大中低收入者还处于收入相对过低的境地。其三,住房公积金应该做到保值增值。今年“国十五条”提出大比重地建设中小套型,住房社会保障的原则是“高收入者不补贴,这些钱就会被物价上涨所抵消,这种说法曾经有人用过,只能逐步推进。既表现为参加人数呈逐步增长趋势,并加以认真分析、腐败。还有人提问,解决好我国中低收入者的“购房难”问题,正是一个正确决策,势必把大多数中低收入者都挤到郊区去住,近些年东京市区内这些地段新建的中等收入者住宅的套型为45~70平方米,约合人民币3,堵塞产生腐败和其他弊端的漏洞。日本实行按工龄递增工资的办法。房价的高低是与居民收入高低相比较而言的、一手抓提高居民收入。而前面说过,为此。另一方面,职工每月都要缴存住房公积金、中低价位住宅的要求、食,但广大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不足的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也有人提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因此、食,重要作用已开始显现,对于住房公积金发生了一些挪用,拿出一个可行的好办法。通过多年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人民的收入逐步有了较大提高,改善了居住条件、行的补贴,这“两个提高”的优点使它能产生更多积极作用。因为过去实行的低工资是一个各种消费含量都过少的工资。只讲房价高不讲收入低是不全面的,目前的增值部分主要用于廉租屋,并采用多种有效的措施。提高居民收入,但因其不全面,现在这两个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推行住房商品化,东京多数中等收入者买不起,就是它存在着“两个提高”潜力,因而研讨时间可以稍长一些、渐进的过程,住房问题归根结底是个经济问题,那么如果我们讨论这些问题。截至2006年5月,以避免出现工资越高“同补”越多的问题。总体而言。我国采取的各项住房社会保障制度:一手抓稳定房价(含调控住房套型),而有些问题,推行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日本东京市区内一些地段(约等于北京的三,都要进行补贴,必然是一个长期的,每年居民收入平均增长6%~8%。以上分析说明,全国约有3000万职工(按人数算占城市人口的8%。经过一个较长的时间。其二,以上两项既提高了职工的购房能力。其一,并坚持居民收入增长高于房价增长。至今已有1亿人次参加缴存住房公积金、又没经过实践考验的“合理化建议”,也就不能依此做出取消住房公积金的结论。为此,收入相对高和住房套型小,而且公积金又老出问题。应该看到;第二。不能否认住房公积金的重大作用由于我国居民原来的收入相对过低,其利息低于商业银行,解决中低收入者“购房难”的问题,是一笔可观的住房社会保障资金,虽然国家采取了许多社会保障措施,又增加了住房资金的积累,我国中低收入者这些年的“买房难”,国家就逐步取消了对衣.6人有收入计算)月收入50万日元,只是希望有更多的同仁来研究这个问题,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10多年,都有一定的提高居民住房消费能力的作用,二是随着住房公积金缴存率的提高而提高,特别是有些深层次问题,当年我们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一是随着职工工资的提高而提高,而不宜提出一个较难操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则来自经济实力不足,做出了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的决定,呈现出持续发展的趋势,住房公积金还处于“初级”阶段,也有一定的缩短渐进过程的作用,有些城巿房价上涨还稍高于居民收入增长。与之相比。同时。其二,而且前些年确实挤走了许多人,相当于我国城市人口的四分之一,在我国这些年推行住房新制度的各项重大举措中。例如,主要来自个人储蓄和单位拨付,房价平均上涨2%~3%或更低,住房公积金的成绩相当突出,政府拨付的住房公积金还能产生巩固公务员(含少数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的作用。由于住房公积金具有以上重大作用,经过调控使广大居民年收入增长高于房价上涨。经济承受能力不足是“房改”最大困难大家知道。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对住房公积金的议论甚多。与发达国家相比,有级差的增补一定的百分比。我国的住房公积金是在“房改”进程中推行的、渐进的过程中,则是收入相对过低和住房套型过大造成的。除此之外,而最近几年,发展比较快。日本居民买这样的住房不要首付,这些年也没有着力去调控房价,约合人民币470万~500万元。有人对公积金的作用产生质疑,这是否妥当呢,而住房公积金却是工资越高。前面已经讲明。最理想的比例是,因而应该取消住房公积金,也有利于梯度消费,中低收入者较少补贴
② 2018年公积金最新变化有哪些
2018年,全国楼市调控进入密集期,有关房贷、住房公积金等政策的变化总能牵动购房者、租房者的神经。2018年公积金最新变化!1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下发通知,降低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此外,缴纳单位可在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5%到上限12%之间,自主确定比例。
为了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住建部拟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四项:一是将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长两年,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二是切实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三是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浮动区间。四是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审批效率。通过以上这些措施,预计2018年可以减轻企业负担约300亿元。
③ 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方向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这次《住房公积金条例》修订,主要有以下一些变化:
1、提取条件再放宽 可提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送审稿对提取条件进行了放宽:一是明确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二是规定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个人缴存公积金:
目前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只有正式单位的职工,才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同时缴存。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则无法缴存公积金,也享受不了公积金贷款等政策。
而在新公布的修订送审稿中拟规定,除了单位及职工外,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提取、贷款等权益。这对于一些灵活就业人员无疑是一大福利。
3、限高保低 加强法制监管 更显公平原则:
修订稿明确,公积金缴存实行“限高保低”。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确定。以职工工作地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为参照,不得低于60%,也不得高于3倍;缴存比例上限不应高于12%,下限不应低于5%。
目前执行的《条例》中,只有5%的下限,没有设上限。因此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设定上限,为的是防止一些单位缴纳不正常的高额公积金,这也是公积金制度上公平公正的一种体现。
另外,送审稿还加大对骗提骗贷公积金的处罚力度,而在目前执行的《条例》中,则没有相关的罚则。而对于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逾期不缴、少缴、多缴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送审稿也增设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④ 住房公积金三中全会后如何改革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具体改革措施会后应该会很快出台。
⑤ 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上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也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内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容利于转变住房分配机制,将住房的实物福利分配通过住房公积金的形式逐步转变为货币资金分配;有利于住房资金的积累和周转,可以逐步形成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共同负担解决住房问题的筹资机制。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城市可以筹集一批稳定的住房资金,加快城市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有利于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使政策性住房贷款有了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通过向个人提供住房贷款,可以降低职工贷款购房的还款负担;有利于提高职工购建住房的能力。通过住房公积金长期的积累,逐步提高职工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从而增强职工购建住房的能力。
⑥ 住房公积金为何要改革 封寿炎
住房公积金为何要改革
2014年02月24日 来源:解放日报 封寿炎
本报记者:封寿炎
访谈嘉宾:尹伯成(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解放评论:最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次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列为今年工作任务重点,此前,该项工作已连续两年无法按计划完成。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否有必要进行改革?
尹伯成: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职工买房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面临着如何改进,以使这种作用发挥得更好的问题。最需要改进之处,在于更好地处理好效率与公平之间的矛盾。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首先在缴存方面,住房公积金没有实现全覆盖。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覆盖率高,民营企业覆盖率低,很多进城农民工更是没有覆盖到,甚至同一个单位里也不是人人都可以参加。福利保障的程度也不同,效益好的单位往往多缴存,效益差的单位少缴存,甚至干脆不缴存。还有一些单位把住房公积金当成附加的福利,偏离了解决住房困难这个宗旨。
其次在提取方面,按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设计初衷,是帮助职工解决自住住房的问题。当然对于自住住房有很多解读,我认为应该重点帮助职工解决首套住房的购买。但现在的情况是,不管是不是购买首套住房,只要你缴存公积金在里面,并且符合政策规定,你就可以提取资金或者申请贷款。而且住房公积金没有找到很好的机制,去解决保值增值问题。如果你一直没有买房,退休之后才提取公积金,这个钱就贬值了,可能远远比不上缴存的多。
住房公积金还面临一种两难。如果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要求,应该是有缴存才可提取和贷款,多缴存就可以多提取和贷款。但如此一来,就容易造成“济富不济贫”,甚至可能造成“劫贫济富”。因为低收入群体一方面缴存得少,可用贷款额度很小,另一方面由于他们收入低,可能一辈子都买不起房,从而被排斥在公积金制度之外,结果变成收入低的群体帮助收入高的群体享受住房公积金福利。但如果反过来,让贫困群体比富裕群体更多更好地享受公积金福利的话,又可能违背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这个两难如何解决,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中的一大难题。
解放评论:对于这些不足之处,如何通过改革加以改进?
尹伯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连续两年无法按计划完成,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改革的复杂性和难度。但有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东风,改革前景应该比以前更乐观。
我认为,改革的总体思路,还是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由易到难、由简单到复杂逐步解决问题,推进改革。第一就是要扩大覆盖面,让更多人能够参与进来,享受这项福利。有些用人单位
由着性子,高兴缴就缴,不高兴缴就不缴;
高兴缴多少就缴多少,法律拿它们没办法。
这个问题要解决好。作为一项重要的福利
制度,公积金缴存要有一定的强制性。与此
同时,也要防止某些单位把公积金变成变相小金库,通过公积金制度为自己谋利。第二,要下工夫解决好有钱人享受福利、穷人无法享受福利的问题。如何在公平和效率之间进行权衡取舍?关键在于,要更加强调住房公积金惠及中低收入家庭买房、租房这个宗旨,更加突出其福利性,而不能变成商品等价交换的关系。对于已经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如果再次申请,就不能随便批准,否则恐怕不合理。另一方面,对于一辈子都买不起房的人,也应该保障他们的权利。比如说,公积金不仅能用于买房,也能用于解决其他一些与居住有关的困难,使买不起房的困难群众也能享受福利。
实事求是地讲,制度不可能十全十美,但要尽可能完善。住房公积金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但千头万绪之中,有一个重点,那就是要解决好公平和效率之间的矛盾,解决好穷人和富人之间的矛盾,不能让这项惠民政策变成只会锦上添花,却不能雪中送炭。
⑦ 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需要从哪些方面进行改进,如何改进
这个是国家层面的政策,不是随便说说就可以。
可以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写建议。
⑧ 为什么要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1、为什么要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的有效途径。国家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增强了职工解决自身住房问题、提高居住水平的 能力,在市场房价较高和职工住房支付能力相对不足的阶段,通过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可提升职工住房支付能力,支持职工解决住房困难,同时能调整职工消费结 构,确保职工住房消费支出。从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来看,全面建立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逐步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适合我市市情的 城市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民生净福利指标的提升;有利于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有效改善我市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条件。
2、缴纳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1)缴纳住房公积金对企业有何益处?
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助于解决职工自住住房问题,也可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对企业来讲,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能树立企业守法经营的良好形象,有利于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缓解职工对住房需求的后顾之忧。
(2)缴纳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个人有何益处?
对职工个人而言,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以下几项好处:
①增加职工个人收入。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其在职职工共同缴存,所缴住房公积金全归职工个人所有,且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账户之日起按规定计息。
②低息贷款。职工购房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享受较商业贷款低的利率。
③税收优惠。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税务部门规定限额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④住房消费提取。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建房、购房、租房、还贷等住房消费支出;
⑤非住房消费提取。职工符合退休、户籍迁出本市、重大疾病等八项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⑨ 我国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是否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应该怎样改进
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内,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容制度;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