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住房公积 > 海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海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02-17 09:29:43

1. 海南省海口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在哪啊,如何公积金提取

可以使用网络地图直接搜索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版相关规定应该具权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2. 海口的公积金要想提取,应该去哪个地点弄啊

办公地址: 国兴大道海南大厦副楼北侧一楼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积金中心还规定有其他情形,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3. 海口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点是哪,怎么提取公积金

海口的住房公积金要提取,在市区就可以了。

4. 海南省海口市怎么查询公积金,如何公积金提取啊

第一个可以到海口来市公积金管自理中心查询,如果不想跑腿可以到支付宝上查查所在城市公积金中心查询,提取公积金各地可能有所不同,海口的不清楚具体要求,但一般都要提供身份证,购房合同等证明,具体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

5. 海口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一、购买商品住房

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合同备案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备案登记一年内的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的应提供备案密码);

3.按合同要求付款的购房发票;

4.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

二、购买二手住房

职工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自房产过户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房产过户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过户后一年内的不动产权证明;

3.房屋买卖契约/合同;

4.购房发票和税收完税证明材料;

5.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

三、购买保障性住房

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或签订购房合同/协议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合同备案或购房合同/协议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购房合同/协议,有效支付购房款凭证或发票;

3.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

4.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支付购买保障性住房房款的,还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等直系亲属关系证件。

四、购买拆迁安置房

职工购买拆迁安置自住住房的,自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拆迁安置协议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或及其一年内的缴款凭证;

3.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

五、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自许可证件签发日期一年内办理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时间一年的不予办理。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出具的规划或施工许可证书;

3.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C级房屋鉴定书;

4.建修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建房人身份证件,且需建修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

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职工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宅、公寓、别墅等自住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贷款有效期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办理要件

1.偿还/提前偿还本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3)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偿还保障性住房贷款本息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或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

(3)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4)购房合同(自建房和二手房提供不动产权证明或报建材料);

(5)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偿还保障性住房贷款本息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提前结清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贷款结清证明材料。

七、租赁本省自住住房

缴存职工家庭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在实际工作地没有本人及配偶的自有住房,且缴存职工在本省实际租赁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办理情况及办理要件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实际工作地一致且在实际工作地租赁自住住房的: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租房合同;

(3)实际工作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无房产证明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备案证明(由信息共享数据获取,无需提供;获取数据与职工实际情况不符的,由职工提供佐证)。

2.职工因单位派驻或分设机构等原因,导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实际工作地不一致,但在实际工作地租赁自住住房的: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租房合同;

(3)实际工作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无房产证明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备案证明(由信息共享数据获取,无需提供;获取数据与职工实际情况不符的,由职工提供佐证);

(4)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实际工作地不一致的,另需职工所在单位出具职工异地工作的证明材料。

3.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房屋租赁合同和最近一次租金缴纳证明;

(3)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缴纳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还需提供出生证、户口本等直系亲属关系证件。

八、退休提取

职工达法定年龄退休或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可销户提取。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法定退休的:退休证明材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不提供);

3.提前退休的:省市县职能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九、出境定居

职工出境定居,且在我国境内的户口已被注销的,可销户提取。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证明材料。

十、港澳台职工返回港澳台

港澳台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返回港澳台的,可销户提取。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销户提取。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残疾证》(一级至四级)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十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办理要件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职工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3.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还需提供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的身份证。

十三、风灾、水灾等自然灾害造成本省自住住房损失

因风灾、水灾、震灾、火灾、雷电和泥石流等其他自然灾害造成本省内自住住房损失,并列入当地政府灾害认定职能部门核准住房受损名单的,缴存职工应于职能部门下发核准受损名单文件后三个月内申请提取本人或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当地政府灾害认定职能部门核准的住房受损名单文件(3个月内),由直属局获取;

3.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5)海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额度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到全省范围内统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压减自由裁量权,较好的服务缴存职工,经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四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明确通知如下:

一、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的上限为每平方米1800元;

二、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的上限为每平方米900元。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19年1月4日

6. 海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兴

职工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柜台查询、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版等查询方式,查询本人、权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支取情况。公积金中心为缴存单位职工提供了办事大厅触摸查询机查询、网上查询、电话语音查询(12329)等方式,职工可以很方便的查询自己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7. 海南海口市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查询海口市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可以通过下列途径:

1、登陆海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查询,流程如下:

①上网搜索海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点击“网上大厅”:

按照以上步骤登录成功后,就能查询海口市的住房公积金信息。

2、到海口市公积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柜台查询住房公积金信息;

3、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进行查询。

8. 海口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在哪,如何公积金提取啊

海南省海口市要是有条件,当然能了。

阅读全文

与海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司社保账户变更说明 浏览:719
威远县严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797
鄂州住房公积金帐号 浏览:250
江都区建设局与引江棚户区 浏览:717
扬州住房公积金比例 浏览:516
无业买社保还需要买公积金吗 浏览:403
退伍军人住房补贴新政策 浏览:385
工资5000深圳交社保后最后拿到多少 浏览:373
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聘 浏览:777
杭州滨江住房公积金 浏览:856
社保缴费基数有试用期工资吗 浏览:377
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专业 浏览:656
现代设计建筑设计 浏览:9
2014年天津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浏览:758
社保交基数高 浏览: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还多少 浏览:732
北京社保卡办理点 浏览:827
黄陂前川卫生院生化分析仪中标公告 浏览:677
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浏览:455
社保卡上没有录入缴费信息吗 浏览: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