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京国管公积金,请问联名卡的建行,具体属于哪个支行的
支行需要联系银行查询,北京的国管公积金是没有指定支行的,只要是建行的网点都可以申请,国管公积金申请流程:
1、职工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开户网点住房公积金柜台打印《住房公积金查询书》;
2、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查询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到该网点储蓄柜台,申请办理联名卡。
3、职工个人选择联名卡卡面是否带有拼音。
4、身份信息核验通过后,银行经办人员录入制卡申请信息并打印《个人开户与银行签约服务申请书》,职工核对无误后签署本人姓名。
5、申办有拼音的公积金联名卡的,制卡周期一般为七个工作日。制卡成功的,职工本人在约定领卡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储蓄柜台领卡。
7、申办不带拼音的联名卡的,职工当时即可取走卡片。经办网点在3个工作日内关联住房公积金账户相关信息。
国管公积金的卡类型要求:
根据人民银行关于银行账户分级管理相关通知要求,缴存职工持有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下简称联名卡)无论为一类卡还是二类卡,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入联名卡时不受影响。
职工将住房公积金余额从联名卡储蓄账户中取现时有所区别。若联名卡为一类卡的,不受任何影响;若联名卡为二类卡的,提取金额和转账金额受限,职工可通过把卡内余额转账至本人名下一类卡后即可一次性提取。
⑵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是同个办事机构吗
我原来公司给我上过住房公积金现在断了为什么我查询不到
⑶ 北京住房公积金 市管如何转国管
职工因为劳动合抄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3)北京住房公积金国管中心电话扩展阅读:
异地贷款指缴存和购房行为不在同一城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用本市资金为在本市购房的外地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以及用本市资金为在外地购房的本市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
为方便跨省就业职工就近、高效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异地转移过程中的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住建部组织开发了平台。开通后,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统一在平台上,为跨省就业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⑷ 北京市如何在网上办理国管住房公积金提取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定》:
四、提取程序
(一)职工向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取手续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单位经办人员办理。单位经办人员可为多名职工办理提取。
(二)单位进行初审予以核实。除证明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外,单位应为初审合格的职工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附件3),并组织职工填写《提取记录单》。
(三)以下提取情形由银行经办网点审批同意后,办理提取手续:
1.购房未贷款的;
2.贷款购房的;
3.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4.离休、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8.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9.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区分以下三种情况:
(1)死亡职工有有效储蓄账户(目前职工在建设银行经办网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建设银行卡、折)的,可划入该账户。
(2)死亡职工无有效储蓄账户的,经所有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由单位出具的《单位办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销户证明》(附件4)上签字同意后,经国管分中心审批后,可将住房公积金划转到单位账户。
(3)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要求直接提取并划入其储蓄账户的,应提供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或受遗赠公证书。有2名(含)以上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公证书中应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人。
(四)以下提取情形由国管分中心审批同意并开具《住房公积金通知单》后,到银行经办网点办理提取手续。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国管分中心装订,银行经办网点只负责审核、装订《住房公积金通知单》及提取资金入卡时进行身份证号校验。
1.大修、翻建自住住房的;
2.自建自住住房的;
3.房租支付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4.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集中封存户提取;
6.职工无法取得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的,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单位已撤并或解散,职工无法联系到单位留守人员的,可由上级单位或主要出资单位出具证明,或者提供工商查询证明单位已注销的,可到国管分中心核实备案。
(2)单位不为符合规定的职工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的,职工可持书面申请到国管分中心核实备案。
7. 集体提取;
符合以下三种情形的,单位可办理简化集体提取:
(1)职工已在国管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职工购买本单位的集资建房的;
(3)职工购买由国管局统一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的。
8. 单位申请将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
(4)北京住房公积金国管中心电话扩展阅读:
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⑸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国管)与(市管)分别的咨询方式有哪些
公积金无论是国管或者市管!都是没有问题的!只要你取公积金的资料或者首套房贷款资料齐全开发商又支持公积金贷款!你都可以取出来用 或者用于贷款
⑹ 北京市管公积金如何转国管
转移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其在原单位的个人住房内公积金账户,转容入新调入单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职工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1、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⑺ 北京市国管住房公积金电话是多少蓝岛大厦的那个
010-65993008
⑻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
分中心及管理部名称 地址 住房公积金业务电话 个人贷款业务电话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分中心 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4号楼-2 83085093 83084864
国务院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分中心 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蓝岛西区中认大厦) 65993015 65993027
北京铁路分中心 海淀区复兴路6号 51820777 51822025
方庄管理部 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三区18号楼 67690495 67690494
东城管理部朝内营业厅 东城区东四十条军区总医院北门凯龙大厦2层 64053208 64053092 64052750 64053353 64053052 64056887
东城管理部贡院西街营业厅 东城区贡院西街8号(长安大戏院东侧胡同内路东) 65123975 65123976 65141054-807/09/12/13 65265451-813
东城管理部外企营业厅 朝阳区南大街14号 85622475 85633325
西城第一管理部 西城区赵登禹路277号先锋写字楼4层 66162803 66533058
西城第二管理部 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北京金隅大厦第十一层1101室) 66411920
66411921-601/2/3/7/8 66411920
66411921-604/605/606
崇文第一管理部 崇文区龙潭路甲3号(翔龙大厦东一层) 67149913 67134394 67120527
宣武第一管理部骡马市营业厅 宣武区骡马市大街甲14号 63517081 6352457
宣武第一管理部(监狱管理局) 宣武区右安门东街7号 83580955
宣武第二管理部 宣武区右安门内半步桥街甲13号 83551061-809 83551061-8016
朝阳管理部 朝阳区团结湖北三条甲4号 85972035 85972038
西客站管理部 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四层 63970940 63970942
海淀管理部 海淀区增光路55号(紫玉饭店写字楼15层) 88424684 88424685 88424683
丰台管理部 丰台区莲花池西里29号(公交指挥中心14层) 63968706 63972174
石景山管理部 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2号北京万商大厦4层 68687715 68687718 68688627 68688628
房山管理部 房山区良乡吴店西里九号楼 60345389 60345399
中关村管理部 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5号北航世宁大厦10层1008室 82332022 82332107 82332103 82332104
门头沟管理部 门头沟区剧场东街8号 69820199 69837255
燕山管理部 房山区燕山迎风街 2 号 69347431 69347431
通州管理部 通州区吉祥园20号楼北侧 69523599 69549484
顺义管理部 顺义区光明北街双兴东区甲1号1单元201室、202室 69432216 69431906
大兴管理部 大兴区黄村兴丰大街中段132号 69256374 69241976 69251997 69291991
昌平管理部 昌平区东关南里26号楼一层底商 80119571
80119572-604/601/602 80119571
80119572-605/9
平谷管理部 平谷区平谷镇文化南街6号楼1室 89985149 89983134
怀柔管理部 怀柔北大街59号(房地局院内) 89683221 89682590 89683221 89682590
密云管理部 密云县冶金矿山公司院内山水大厦三层320室 69086308 69086308
延庆县管理部 延庆县东外大街80号 69144096 69181142 69144096
⑼ 想知道: 北京市 住房公积金国管中心 在哪
北京市 住房公积金国管中心(也就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10号中认大厦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委员会的住房资金管理机构,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合署办公。
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住房资金(包括住房公积金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管理的行政法规和政策,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和在京中央企业(以下称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以下称售房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管理和核算的制度办法。
(二)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开展年度核定工作,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审批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提供住房公积金查询、对账和咨询服务;按照有关规定和授权,审批降低比例缴存或缓缴住房公积金;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及其配套政策所规定的归集执法工作。
(三)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审批发放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住房公积金支持中央国家机关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管理贷款资产,负责贷款回收。
(四)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售房款和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负责售房款和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审批售房款使用,审核维修资金使用。发放和管理房改资金委托贷款,负责贷款回收。
(五)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和资金中心管理费用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及统计分析,负责住房资金结息工作。
(六)编制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和执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编制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向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住房资金的归集、使用情况。
(七)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的风险管理及其保值和归还。
(八)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业务档案。
(九)对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工作进行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培训。
(十)监督和指导受委托银行、受委托中介机构的相关委托业务。
(十一)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
(十二)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⑽ 中国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
职工可根据住房抄公积金管理中心袭提供的柜台查询、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等查询方式,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支取情况。
公积金中心为缴存单位职工提供了办事大厅触摸查询机查询、网上查询、电话语音查询(12329)等方式,职工可以很方便的查询自己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