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积金逐月划扣是扣账户中的余额吗
是的,是划扣公积金余额。
公积金冲还贷款两种方法
1、年冲,即一次性还版款法
指每年一次向受托行提取住权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并按照冲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一次性冲还贷后,每月的还款需要使用客户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
2、月冲,即逐月还款法
指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冲公积金的贷款本息,而且还可以冲商业性的贷款本息。
注意:如果客户选择一次性还款法的话就不能选择逐月还款法了,两者只能二选一。但是,如果今后想要改变冲还贷方式的话,客户只需到自己贷款银行办理变更冲还贷方式就可以了。
B. 南京公积金逐月还贷
南京公积金中心定还款日,不是对日扣款,而是对月扣款。当月指定日期为逐月专还款日。
“借款属人及配偶签订委托协议后,管理中心于每月的15日,将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中部分金额自动划转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南京公积金微信号上找到的。
要求,公积金账户余额必须是月缴存额的12倍才行。
C. 关于南京市公积金办理逐月还贷的条件
逐月还贷必须要让账户里留足13个月的金额,即每月缴存金额*13。公积金每月会自动判断是否满足这一条件,如果满足,就会自动扣除还贷,如不满足,则不会扣除,就需要你自己还款。
单位可以在任何时候缴纳公积金,但如果到了公积金扣款的日子,如果账户中的金额不足13个月的总额,那就不会自动扣款的,一直到满足条件了才会扣除。所以,单位最好在每月扣款日前缴存公积金,不然,当月可能就没法扣款了。
(3)南京住房公积金逐月划扣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大部分城市分别定制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
成都市贷款条件:
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北京市贷款条件: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
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2、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状态的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D. 关于南京公积金逐月还贷款的问题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3、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5、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公积金贷款额度:
从9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作了一些调整。按照新的政策,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借款人,其具体贷款金额同时按三个条件确定:
1、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限额
其中,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
2、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
即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单笔贷款金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4+已缴存年数)
3、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
其中,月还款额按借款人最长贷款年限计算。家庭收入为借款人及配偶(或共有人)近6期住房公积金平均缴存基数之和(含其他管理机构缴存基数)。
4、在市区内贷款的,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5、在各分中心、各县(市)管理部贷款的,最高贷款限额统一为40万元。
E. 怎么办理公积金按月划扣,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 公积金委托扣划介绍
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是指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通过签订回《委托答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授权书》的方式,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一次或每年一次扣划其住房公积金存款直接归还公积金贷款。委托扣划还贷有两类三种方式供选择:
(1)逐月扣划还贷方式。
(2)逐年扣划还贷-降低月供方式。
(3)逐年扣划还贷-缩短期限方式。借款人和配偶选择委托扣划还贷方式必须一致。
2、公积金委托扣划办理对象及申请条件
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缴交公积金,且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办理公积金委托扣划。委托扣划的申请条件为:
(1)委托人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未进入集中托管、冻结、销户状态;
(2)与贷款银行约定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经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成功扣划还贷1次以上(含一次)。
F. 公积金由逐月划扣改为逐年划扣后多久可以再改逐月划扣
公积金还款为来自由还款源 ,自由还款为"日对日还款",即放款日为当月某日,还款日即为每月某日。
公积金自由还款是指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借款金额和期限,给出一个最低还款额,以后每月还款额不再一成不变,而是可以在还款金额不少于最低还款额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的收入情况,自由安排每月还款额的还款方式。
注意:
自由还款为"日对日还款",即放款日为当月某日,还款日即为每月某日。如果该月没有对应的还款日,则在当月最后一天还款;
如果借款人不慎将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或者存折丢失,那么借款人必须携带同一银行的银行卡或者存折及时到申请贷款的管理部办理变更手续;
借款人的贷款全部还清后,要到办理贷款的管理部领取还清全部贷款的证明。
G. 公积金逐月代扣到底留12个月还是13个月
刚买完房子,并且验证了这个问题。这个政策的最终目的是让你有一年也就是回12个月的额度,能够作答为保障。银行所说的13个月,是满13个月 扣款的时候才能扣。所以可以理解为你的账户就算刚代扣完,也要有12个月的本金额度在。。。所以是12个月
亲测有效。哈哈哈 有三万多都取不出来 ,希望未来会改革的更便民一点吧。
H. 公积金逐月抵扣还贷是怎么操作的
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注意事项:
1、从逐月提取公积金还贷协议书生效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用报账制方式,根据贷款人上个月在委托银行的还款金额,如果上月缴存住房公积金额少于其上月应还款本息额的,这中间的差额由贷款人在原还贷卡上补足;
2、如果上月缴存住房公积金额大于其上月应还款本息额的,以上月应还款本息额相同的金额从贷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转至贷款人还贷卡上。
3、公积金逐月还贷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的便民服务措施。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利用贷款人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来还款,但是在整个还贷期间,如果还款计划不变,那么贷款人所需偿还的贷款利息是没有减少的,因此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比较适合希望减轻月还款压力的职工;
总而言之,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是比住房公积金逐月手动还款的方便,因为住房公积金手动还款要自己去银行还款。
(8)南京住房公积金逐月划扣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I. 公积金委托逐月划扣方式的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流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委托逐月划扣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月,一种是按年。
1、逐月扣划还贷:在借款人正常还款1个月之后,管理中心即可依据贷款申请人《委托授权书》的委托,于次月开始每月20日自动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归还当月应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额,直到你的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只有100元为止。通俗来说就是贷款人自己不用还公积金部分的月供,而是直接从你的公积金账户里面扣。
2、逐年扣划还贷:在借款人正常还款6个月之后,管理中心即可依据贷款申请人《委托授权书》的委托,每年1次按指定时间自动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用于提前部分归还或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其中约定保留金额为100元。
在选择逐年扣划还贷的同时,委托人可选择降低月还款额或缩短贷款期限,并且每月仍需用自有资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应还本息额。一般来说公积金账户里面余额较多的选择这种会比较划算。
申请办理步骤如下:
1.在公积金网站上去下载一个【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然后按照要求填写。填写好的表格需要你的单位财务给你盖章。
2.带好填写好的【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和你的身份证不要大意的去银行办理。这里的银行一定要是你们单位缴存公积金的银行,除了这个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都是不行的!
3.去了之后剩下的就交给银行的工作人员了,各种打印盖章签字按指印等等。
(9)南京住房公积金逐月划扣扩展阅读:
办理公积金划扣需要具备条件: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借款人及配偶都可以申请公积金委托扣划还款。通俗来说,就是你交了公积金,并且你成功申请了公积金贷款。
J. 关于南京市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的问题!
1、逐月还款,公积金账户必须沉淀12个月.第13个月的月缴存额是用于你次月冲还你的月还款的,如果只有12个月的月缴存额,次月是不会发生代扣的。
2、逐月还款,如果公积金调整之后,沉淀资金不调整。
3、逐月还款,如果账户除了沉淀资金还有余额,每次扣款仍是只扣月缴存额,不足的仍由自己还。逐月还不是必要还足你的月还款额,仅是减轻你的还贷压力。从相对公平角度考虑,你的所谓除沉淀仍多多余的钱将用于其他人贷款用,正如你贷款时用其他人钱一样。
4、每月15日扣款,扣的是除12倍月缴存额沉淀之外满足一个月的月缴存额的钱(所谓的第13个月的月缴存额,可以是当月的(如果你们单位15日前能把你的月缴存额缴到位的话),如果公积金是20多号才到账,本月你只能用自己的钱还,次月再代扣了。
5、如果月缴存额大于月供了,每个月都有结余,继续选择逐月还款的话,这部分钱不能用来提前还贷,从相对公平角度考虑,你的所谓除沉淀仍多多余的钱将用于其他人贷款用,正如你贷款时用其他人钱一样。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资料来源:网络: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