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西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手续分别是什么
条件:
《西藏自治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消费,不得挪作它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大修理自用住房时,可以向公积金缴存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言称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需要的材料:
《西藏自治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
第四条 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时,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或材料:
(一)借款人的居民身份证、广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由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借款人家庭经济收入的证明和协助扣款证明以及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的证明;
(三)购买住房的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交付30%自筹资金首期付款证明;自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理自用住房的,须有相关证明材料;
(四)依法可以抵押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由管理中心委托的有权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质押物估价证明或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意见和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五)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借款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贷款手续,代理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
单位职工集体贷款的,职工提出贷款申请,委托所在单位统一办理贷款有关手续。
(1)山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西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限和贷款利率:
《西藏自治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
第九条 管理中心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金额,但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职工家庭(含双职工家庭)只能使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批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㈡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
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话需要提交个人资料:
第一、时间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时间和金额都必须满一年(12个月)。
第二、所需材料
1、申请贷款的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各4份;
2、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
3、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
5、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
7、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
注意:递交以上材料复印件时时最好将原件一同带去。
第三:房屋建审资料
1、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国有土地使用证;
6、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第四:相关办理部门
在以上条件符合,资料准备齐全后,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㈢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何调整
一、在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业务方面
1、将购房提取从付首付至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三年之内均可提取,调整为从付首付至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一年之内可提取。
2、取消购房提取中每平米1000元的装修费。
3、取消购房中可提取直系亲属帐户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4、取消无房户租房提取中首次提取可提取5年租房费用的规定,同时年最高提取额由2.4万元降低至1.8万元。
5、还贷提取额由贷款额加已还利息调整为已还贷款本息;为确定商业贷款职工已还本息额度,在偿还商业贷款提取手续中增加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一项。
二、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方面
(一)取消已全部付清房款的购房贷款。
(二)取消装修贷款。
(三)取消偿还能力中包含直系亲属的规定。
(四)最高贷款额由10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五)调整二手房贷款政策:
1、二手房贷款由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证》三年之内调整为一年之内办理;
2、二手房最长贷款年限由30年调整为2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65岁;
3、按二手房建成时间确定最高贷款额度:⑴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⑵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年(含20年)以内,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⑶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21~30年(含30年)以内,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六)已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批准的个人住房贷款,按原政策执行。
㈣ 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目前都有哪些
新政施行后,2019年1月3日若个人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那么购房合同、首付发票、契税发票、准建手续等证明材料上的日期,也必须是在2017年1月3日之后才符合规定,可申请办理。
由于2018年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激增,全年提取、贷款资金投放近20亿元,个贷率达80%以上,现金存量严重不足。经2018年最后两个月调研摸底,2019年贷款需求超过20亿元,远超预期投放规模。
以前企业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就可办理最高50万贷款,资金风险很大。现在如果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够3万元,比如只有1.5万元的话,按照12倍计算,最多只能贷款18万元,且必须要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担保,极大限度确保了资金安全。
(4)山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㈤ 西藏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条件和手续有哪些
拉萨公积金的政策是:
三、贷款服务
(一)贷款具备的条件
职工(以下称借款人或申请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自贷款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移计算,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
2、本人以及配偶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
3、本人以及配偶在本市未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还清,且符合再次申请的有关规定;
(二)贷款办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必须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并且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中心办理:
1、购买:购买职工本人自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提供有关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付款收据及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证明材料;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产管理局登记备案的购房协和房屋产权证、税契完税发票。购房或集资建房是配偶方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或结婚证明。
2、建造(翻建):提供规划部门批准建房文件、建房施工合同及购买建筑材料(不含装饰材料)的发票。
3、大修:提供本人或爱人的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大修该房屋的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和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4、符合上述条件,发给职工拉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手册包含以下内容: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2)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夫妻双方收入状况证明;
(5)单位协助扣款承诺书;
(6)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资料;
(7)担保或抵押资料;
5、职工扣款账号或卡号。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委托银行通知职工签订合同-办理贷款担保抵押-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办理时限:贷款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