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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办委托后原房主贷款

发布时间:2021-02-18 06:43:42

⑴ 想问一下,房产授权委托,受托人可以用自己账户代收按揭房款吗或者用原房主账户代取,可以吗

在公证委托里有收取房款定金的权限就可以由受托人直接收取房款,如果公证委托未有权限,必须在产权人银行帐户收取相关房款!

⑵ 房屋由于贷款没还清,所以私下交易由买方以原房主的名义继续还贷,贷款还清后再进行过户,公证处能受理吗

是否能受理,我还真没有底气给你个明确解答。就像我在你的前个问题解答中说的,公证主内要是进行容合法性的证明,就你说的这种情况似乎也谈不上哪点不合相关法规,按理说应该可以受理,但从这个协议本身在履行过程中会存在很大的隐患,也就是今后可能存在纠纷,而公证就是要消除今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履行职责时不要因合同订立时存在漏洞出现纠纷,从这个角度说,我又觉得这个合同很难公证。所以,需要具体咨询你们当地的公证处。

⑶ 买的是二手房,原房主抵押贷款,银行还有欠款,现如以公证委托的方式到我名下,然后按揭还款,是否有风险

1、不可行,绝对保障不了你的权益。在解除抵押登记之前,原房主是无权回处置该房屋的,设定抵押后答,抵押权人是贷款银行,在原房主无力还清贷款的情况下,银行有权就抵押物优先获得贷款的偿还。一旦房主转移了抵押物也就是该房屋,那么就是规避债务的行为,会认定为无效。
其次,委托公证,仅仅是原房主将他的权利委托给你办理,你本人是代表原房主处理委托事项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原房主承担或享有。
2、即便委托书中确认将委托的权利中说明你可代表房主卖房,那么你也不能将该房屋卖给你自己,在所有相关合同和签字中,你只能签自己的名字,打个比方,你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买方是你,卖方还是你,这种合同一旦签订将严重违背合同法的公平原则。无效。
即使要过户,房产部门仍需双方到场办理,你本人无权直接办理过户。
3、委托书即使在期限中约定相关事项办完为止或不规定期限,相关部门在使用中仍有期限规定,如本市房产局(各地可能不同,但最长一般6个月)在房产委托书的使用过程中,超过六个月的一律不予采用。

⑷ 买二手房先替原房主还贷款这样有风险吗我委托的是21世纪不动产,可靠吗

签合同——赎楼(找担保公司)———办理贷款——办理首期资金监管——银版行出承诺函给原业主—权—过户——取新房产证并交激税费——银行抵押房产——放首期资金给原业主——(一个星期后)——在放全款给原业主——过水电物业等户名———
OK
你可以入住了!

⑸ 买二手房不通过中介怎样办理贷款,银行怎样付给原房主房款

如果当地银行接受直客业务,或者你有熟人在银行工作给你直办,除此之外要贷专款购房,是必须通过中属介公司或专业的贷款公司办理的。贷款申请成功并完善相关手续后,银行是直接把贷款发放给原业主。
关于中介公司贷款收费问题:
1、银行在办理住房贷款时,通常只有入围的机构才能推荐业务办理,一些中介公司没有入围,就只有委托第三方办理,自然就需要交手续费。而一些中介入围了,人家也付出了成本,打了保证金在银行,或者答应了银行的其它要求比如拉存款、买基金等,所以入围了中介也会收取贷款手续费。
2、2014年6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房地产佣金收费定价权下放各地,多个地方取消佣金收费的限制,实行市场定价。也就是说该价格由委托人与机构协商自由定价,重庆地区通常为成交总价的1.5%或贷款金额的3%。

⑹ 房屋买卖委托公证可以代替原房主在卖二手房到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吗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除非银行特别要求必须本人到场,有的银行不同意,委托公证是当事人提出申请,依法证明自己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被授权人进行的行为是合法、真实的。

⑺ 办了委托公证的房产证去银行抵押贷款.还需要原房主人签名吗

一般你委托的人应该都是直系亲属,信得过,父母或老公老婆。应该就不用原房主人签名

⑻ 公正过后 原房主可以拿着房产证去贷款吗

可以啊,做的是委托公证吧?委托公证只是给你权利处分委托人的财产,又不是说房子对方无权处分了,你用这种方法收房子这种风险你自己要担的

⑼ 房屋委托别人后他把房子卖了出现纠纷与原房主有关么

房屋委托别人后,他把房子卖掉了,如果出现纠纷的情况下,那么跟原房主是没关系的,毕竟是别人把房子卖掉,别人跟他出现的纠纷,跟原来的房主并没有关系。

买卖二手房,一定要注意的事项。

卖二手房注意事项是很多人都会意识到的问题,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还是会错过很多细节,如果错过了就是一大把钞票。二手房交易时,卖方有哪些注意事项?
买方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和买新房完全不一样,新房主要和开发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东……中间各种环节都需要我们注意,最怕的就是吃亏,但偏偏买二手房注意事项多,一不小心就会掉坑里。总的来说,买方有8点注意事项。
1、查明真实情况

(1)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30元的费用。

(2) 可以交给中介全权负责,合同注明:如果房产证并非真实,中介付全部责任。

(3)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2、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1)房产证、土地证是否齐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是否在租,贷款额多少;我国包括大部分地区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 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数额做具体数据的约定。最好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

(2)如果买卖的房子有贷款,那么在付款时更要特别留意, -般应由卖方提前还款解除贷款。

6、确定交房时间、付款方式、时间,缺一不可

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到了约定时间,卖房因为租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将房屋交付给买房,而买房又因没有在合同中做相关的说明,买方只能吃“哑巴亏”。

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 ,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

7、户口问题

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该约定可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注明。同交房时间的约定一样,一般情况下,卖家可以预留一笔钱,在交房时确认了户口情况之后再支付给卖家,这笔钱的数额-般是房屋总价的1%左右。

8、当心维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

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 ,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

⑽ 办了委托公证的房产证在银行贷款.还需要找原房主签名吗

如果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就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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