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会计上如何计提住房公积金
企业按规定应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科目。应版由个人交纳的住权房公积金,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科目。实际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交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贰』 住房公积金系统操作方法以及公积金会计做帐,一步一步!!专家快来啊!
呵 这个问题要问你的程序开发商,各地的办公程序不一样。
『叁』 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处理
企业住房周转金如果在2001年度结转,在会计处理问题上还存在以下三种观点:
1.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对比较会计报表上一年的有关数据作同口径调整,在资 产负债表和利润分配表上均要调整;
2.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对比较会计报表上一年的有关数据不作同口径调整,只 在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和利润分配表的本期数上调整。这样,在同一张会计报表上未分配利 润有关项目本期与上年同期数就缺乏勾稽关系,对此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3.在利润分配表上直接转入“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下“其他转入”项目中反映,对 资产负债表上的有关项目不作调整。
我们认为,第三种意见较为合理。它可以避免企业以后报经批准用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 冲减未分配利润项目时,再次变动未分配利润项目。根据简化核算的原则,住房周转金金额 较小的,可以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改制企业量化资产时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为了鼓励企业股份制改组,国家税务总局的《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 取得的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0号)规定,允许集体所有 制企业在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可以将有关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 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职工个人以 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 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同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 “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 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我们认为,上述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精神相一致。所以,对非集 体所有制企业的股份制改组,在没有正式的法规作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如企业要求按上述文 件规定的精神参照办理,注册会计师可以确认,但应取得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文件和发起人自 行履行缴纳潜在税收义务的书面承诺。
『肆』 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需要审核多久
需要15天左右。
公积金提取审核因个人情况不一样,提取的时间会有不同。一个月至2个月都是有的。原则上是在你办理完公积金提取手续后三个工作日打到你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一般第二天就到账了。
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但加上不同的地方办事效率有差异,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银行会直接汇款到个人账户。
(4)住房公积金会计审核办法扩展阅读:
第八条 管理部审核提取申请,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将提取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等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并确认个人结算账户。管理中心会计处汇总前一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委托银行将提取款项划入个人结算账户。
第九条 因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发生错误,导致划款失败时,管理中心会计处收到银行返回的失败数据后,通过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通知相应的管理部。
管理部首先检查个人结算账户姓名、账号录入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由管理部经办人员写明原因,管理部业务主管审核签字后,及时修改;管理中心会计处于下一工作日通过银行再次将提取款项划入个人结算账户。如录入信息正确,管理部应及时与缴存单位联系。
因职工个人原因导致提取划款失败时,单位经办人或个人应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见附表2),并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连同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等资料交管理部。
管理部经业务主管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修改,并制作《个人信息变更对照表》(见附表3),交单位经办人或个人核对;管理中心会计处于下一工作日通过银行再次将提取款项划入个人结算账户。
对于个人结算账户提取失败在20个工作日(不含)以上管理部尚未修改的,管理中心会计处经业务主管审核签字后,将所提取金额冲回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伍』 住房公积金是怎么计算的怎么个交法在会计上如何核算
应该是按照当地缴纳比率(含个人缴纳比率与公司缴纳比率)乘上一回年该员工工资月平答均收入或新员工的第一月总收入。上海的比率为公司个人各7%。具体比率咨询当地公积金运用中心。
分录
1、从工资中扣回公积金
借:应付工资
(个人缴纳部分)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个人缴纳部分)
2、计提公司应缴纳部分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公司缴纳部分)
生产成本
经营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公司缴纳部分)
3、缴纳住房公积金
借: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个人缴纳部分)+(公司缴纳部分)
贷:银行存款
(个人缴纳部分)+(公司缴纳部分)
说明:它的做法与社保相似,个人部份免交个人所得税,基本住房公积金公司缴纳部分可全额税前列支
『陆』 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公积金中心发生划转撤并时,应按有关规定进回行清算,做好债权债答务的处理。第四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备案。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起施行,以前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附:财务分析指标
『柒』 有关住房公积金知识及会计上如何处理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存的,用以日后支付购买、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费用的具有储备金性质的资金。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消费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基数,是以职工上年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照单位缴纳10%,个人缴纳10%的比例计算缴纳,上缴到住房公积金机构
提取单位10%时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计算个人10%时,可以在工资中扣除
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贷:现金或其他科目
住房公积金中心应按以下规定运用住房公积金会计科目
(一)本办法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住房公积金中不得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填制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七、住房公积金中心应按以下规定编制和提供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报告:
(一)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外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进行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住房公积金中心自行规定。
(三)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外提供的住房公积金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增值收益表;
3.有关附表。
(四)住房公积金会计报表必须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手续齐备、编报及时;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和住房委员会。
季度会计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10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报出。
(五)住房公积金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六)对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住房公积金中心名称、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和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八、住房公积金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
九、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捌』 请教住房公积金的计提怎样会计处理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回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答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