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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

发布时间:2021-02-18 23:40:57

㈠ 西安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只要您属于公积金收益范围,则可以提取公积金。
1、完整、准确地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单位核实有关证件后,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单位专办人员持《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有关证件到管理中心办事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审核后,为职工办理划转或存折手续。
4、职工本人或配偶因身体状况、出境定居等原因本人或配偶确不能办理提取的,经办人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授权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办理。
一、提取材料:1、西安公积金购房提取材料
2、西安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3、西安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材料
4、西安其他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5、西安退休等非住房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6、西安公积金冲还贷提取材料
二、提取条件:1、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2、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3、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5、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6、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7、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9、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㈡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都需要什么

具体需要的材料因提取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别。例如,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提取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所需的条件、材料和流程如下:

1、提取条件和对象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本人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2、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3、申请材料(原件)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连续两年以上失业证明,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反映截至当前已连续失业两年以上)。

(3)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4、办理地点

公积金提取业务委托银行网点(具体位置可点击中心网站“业务网点”查询)。

注意事项

(1)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致,否则应当先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2)提取人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先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3)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4)办理公积金提取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否则应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5)已办理“公积金冲还贷”签约的职工,应当先办理“公积金冲还贷”解约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6)在申请提取前,应当先在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的签约手续,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办理银行卡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都应与提供的本人有效证件一致,提取资金应当转入该银行卡,否则不予办理提取手续。

工商银行和长安银行要求绑定陕西省范围办理的借记卡,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和恒丰银行要求绑定西安本地办理的借记卡,其余银行可以绑定全国范围办理的借记卡。

(7)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8)公积金中心对于无法立即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有权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部门应予配合。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中心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2)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扩展阅读

依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四)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六)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㈢ 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

西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

条件: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还款己回满一年的。答

程序:

申请人到中心或管理部领取《西安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也可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载;填表后,交由所在单位核实盖预留印鉴章;

将支取所需所有材料及己盖章的《西安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交中心办理。

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

己盖章的《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提取金额:

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款额;只能提取己结息部分(结息时间6月30日)

累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总额。

㈣ 西安公积金如何提取,需要些什么资料。

以购买商品房(预售)提取为例。

西安公积金提取步骤:

按照《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在申请提取前,应当先在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的签约手续,提取资金应当转入该银行卡,否则不予办理提取手续。死亡职工生前未办理银行卡签约的,提取资金应当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账户。

职工提取公积金时,需持身份证及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网点的公积金专柜申请提取。经办人审核后,对于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规定的,进行系统录入。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及各区县管理部提取业务复核岗对已录入业务进行复核。

审批通过后,由银行网点公积金专柜经办人打印提取凭证,经提取人或代办人签字确认后,银行经办人将提取资金转入与提取人公积金账户关联的银行卡账户。

公积金中心对于无法立即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有权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部门应予配合。相关部门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中心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商品房(预售)提取住房公积金材料: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提供查询方式,非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章,或出具备案登记证明);

3、首付房款凭证。

4、其他相关资料:

(1)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2)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购房合同中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购房人与主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主购房人:是指购房合同中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4)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4)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扩展阅读:

提取流程:

1、完整、准确地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单位核实有关证件后,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单位专办人员持《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有关证件到管理中心办事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审核后,为职工办理划转或存折手续。

4、职工本人或配偶因身体状况、出境定居等原因本人或配偶确不能办理提取的,经办人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授权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办理。

购买商品房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购买预售商品房的,需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房款凭证。

网上备案的需提供查询方式,非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章,或出具备案登记证明。

(二)购买现房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购房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提取办事指南

㈤ 西安公积金16种情况提取全攻略!太全了!

你在缴纳公积金吗?提取过你的公积金吗?除了买房、租房、离职还有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你的公积金呢,具体都怎么提取呢?快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农业户口或非西安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户籍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户籍信息证明、户口迁出证明等)。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提取额度为: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职工个人账户。

二、购买二手房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房地产买卖契约;

3、权属变更后的房屋产权证(因办理购房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以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抵押登记机关公章,登记时间在三年之内);

4、契税完税证;

5、购房发票;

6、配偶提取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7、子女、父母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提取额度为: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交存额,无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有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三、购买商品房

购房合同中买受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其他共同买受人与主购房人之间为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时,买受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手续,应提供相应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户口簿)。

其他共同买受人与主购房人之间为非配偶且非直系血亲关系时,主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非主购房人仅限本人提取;同一套住房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额按照《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办理。

主购房人:是指购房合同中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1、购买预售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所需资料:

①、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三年之内(非网上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当地房产部门的备案登记章或出具备案登记证明。);

②、首付房款凭证;

③、有效身份证件;

④、配偶提取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⑤、子女、父母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提取额度为: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交存额,无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有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2、购买现房所需资料: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

②、房屋产权证(登记时间三年内);

③、契税完税证;

④、购房发票;

⑤、有效身份证件。

⑥、配偶提取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⑦、子女、父母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提取额度为: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交存额,无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有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四、购买单位出售的公房(只针对西安的集资建房)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房改部门的批复文件;

3、房改部门已审批的楼栋分户价格表;

4、职工交纳房款凭证(缴纳房款时间在一年之内);

5、配偶提取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6、子女、父母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提取额度为: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交存额,无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有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注:职工未全额交清房款的,按照《西安地区单位售房款、集资建房款缴存和支取管理规定》,其提取的公积金将转入售房单位在西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设的其他住房资金专户,用以抵交房款。

五、购买拆迁安置房

购买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拆迁安置房,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西安市房屋管理部门制式的拆迁安置协议(协议签订时间在三年之内),缴纳房款凭证;

3、如安置时首次申请提取公积金,需提供分房证明、财务费用结算表和缴房款凭证;

4、配偶提取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5、子女、父母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提取额度为: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交存额,无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有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六、建造自住住房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和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的住房。

1、农村建造自住住房,须提交资料: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5-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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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西安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具体需要什么手续

退休提取公积金:

1、办理地点

公积金提取业务委托银行网点(具体位置可点击中心网站“业务网点”查询)。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30(7、8月14:00—16:30)。

3、提取条件和对象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4、办理材料:

(一)对于年满60周岁的退休职工,提取时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二)对于年满55周岁并且个人公积金已停缴、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女性退休职工,提取时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三)未达上述年龄,但已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职工,提取时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退休证或人事组织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养老保险机构的退休审批表。无法提供审批表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或上述机构公章;

(3)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6)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扩展阅读

购买商品房

一、提取对象:

1、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2、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即房屋的产权归职工本人或配偶所有),且房屋性质为住宅。

3、购房合同中(或房屋产权证)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其他共同买受人与主购房人之间为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时,买受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共同买受人与主购房人之间为非配偶且非直系血亲关系时,主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非主购房人仅限本人提取。

二、需要材料

1、已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提供查询方式);

(3)首付房款凭证;

(4)其他相关资料:

① 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②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③购房合同中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购房人与主购房人的关系证明。主购房人:是指购房合同中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④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2、未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房屋产权证(因办理购房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以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抵押登记机关公章);

(4)契税完税证。

(5)其他相关资料:

① 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②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③房屋产权证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购房人与主购房人的关系证明。主购房人:是指房屋产权证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④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参考资料: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退休提取

㈦ 西安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1、完整、准确地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单内位核实有关证件后,加盖单容位预留印鉴(暂存职工除外)。
2、单位专办人员持《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管理中心办事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审核后,为职工办理划转或存折手续。
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由本人办理。由配偶***提取的,还需出示***人身份证件、证明***人与提取人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等文件及其复印件。
5、职工本人或配偶因身体状况、出境定居等原因本人或配偶确不能办理提取的,经办人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授权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办理。
6、因公外派人员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按相关文件执行。

㈧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怎样具体操作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购买二手房提取:

1、提取条件:

购买自住二手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即房屋的产权归职工本人或配偶所有),且房屋性质为住宅。

购房合同中(或房屋产权证)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其他共同买受人与主购房人之间为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时,买受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共同买受人与主购房人之间为非配偶且非直系血亲关系时,主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非主购房人仅限本人提取。

主购房人:是指购房合同中(或房屋产权证)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直系血亲:指有着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直系长辈血亲(生育自己的)和直系晚辈血亲(自己所生育的)。

2、提取额度:

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无个人住房贷款的,同一套住房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有个人住房贷款(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同一套住房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3、申请提取材料:

1、已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已备案的房产买卖合同(同时提供查询方式);

(3)首付房款凭证。

(4)其他相关资料:

① 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②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③购房合同中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购房人与主购房人的关系证明。主购房人:是指购房合同中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④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2、未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房产买卖合同;

(3)权属变更后房屋产权证(因办理购房贷款而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的,可以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并加盖抵押登记机关公章);

(4)契税完税证。

(5)其他相关资料:

① 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②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③房屋产权证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购房人与主购房人的关系证明。主购房人:是指房屋产权证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④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4、办理流程:

一窗式即时办理。

5、办理地点:

公积金提取业务委托银行网点(具体位置可点击中心网站“业务网点”查询)

6、办理时间:

1)中心办事大厅及各管理部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时制14:00——17:00)。

2)中心派驻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安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高新自贸区政务大厅)、国际港务区政务中心、浐灞商务中心、西咸新区等各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政务大厅工作时间为准。

3)各受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银行公告时间为准。

(8)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扩展阅读: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房(预售)提取:

1、提取材料: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提供查询方式,非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章,或出具备案登记证明);

3、首付房款凭证。

4、其他相关资料:

(1)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2)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购房合同中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购房人与主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主购房人:是指购房合同中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4)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2、办理流程:

一窗式即时办理。

3、办理依据:

西规〔2017〕002_公积金中心001《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四)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六)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职工为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第七条 非注销个人账户的提取,其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

第八条 购买商品房、单位出售的公房、二手房的,申请提取时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或事项发生之日起五年内,申请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无个人住房贷款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

有个人住房贷款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在贷款前以购房原因提取时,应充分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中关于贷款额度的具体规定,并合理计划提取金额,以免因住房公积金余额减少对贷款额度造成影响。

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配偶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子女、父母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他人代为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第十七条 购买商品房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购买预售商品房的,需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房款凭证。

网上备案的需提供查询方式,非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章,或出具备案登记证明。

(二)购买现房的,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材料:

1.已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房款凭证。

2.未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

因办理购房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以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抵押登记机关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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