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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21-02-19 06:01:04

① 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

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
1、贷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
2、贷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采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毕6个月内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过户完毕的,在《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完毕3个月内申请贷款。建造、翻建住房的,在《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5、贷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信用报告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
⑴、贷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仍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
⑵、贷款申请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
⑶、贷款申请时近两年内,申请人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的。
6、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员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员工家庭,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员工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7、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② 南京住房公积金交多久可以贷款

半年以上就可以。
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③ 南京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多少年

南京公积金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5年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延长1至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3)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开户并且连续、足额汇缴,期限不低于管理中心定期公布的期限。

(三)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

(四)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金额。

(五)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六)所购买、建修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

④ 南京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缴纳满一年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看你缴纳的基数是多少,也就是公积金账户余额乘以10,就是你的贷款额度,首套最多贷款70%,如果贷款基数不够,有的公积金账户是可以充钱的。

⑤ 急,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南京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60万。
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人、60万元/户。
二、贷款额度及年限确定原则:
单笔公积金贷款以夫妻为单位,贷款额度取以下三项额度的最低值:
(一)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实际可贷年限。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借款人与配偶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
(二)按照规定的贷款金额占房屋总价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三)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5年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延长1至5年。

⑥ 请问当前南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贷款条件

1、具有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由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

2、所在单位公积金新开户不足6个月的,单位连续欠缴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办理缓缴手续1年及1年以上的,不予贷款。

3、委托人事代理机构代为扣缴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贷款时须凭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缴存证明》,到管理中心办理贷前审批手续。

4、借款人配偶方若在省级机关分中心、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部、华东石油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须凭公积金缴存银行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方可按夫妻双方可贷额度办理。

5、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契约》。

6、购买商品房、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20%的《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30%的《付款收据》。

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同意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且所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均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揭协议书》。

9、提供能够在处置抵押物时接纳抵押人居住和安置的承诺书。

10、同意办理有关公证和抵押手续。

只要你第一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你购买第二套住房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⑦ 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少

南京招行有开展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以下三项计算的最小值。
省公积金:目前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市公积金:最高额度须按照折算比例计算金额(按缴存年限和金额试算)。如一方是省公积金,另一方是市公积金,则以哪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决定贷款限额。
1.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实际可贷年限。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配偶为军官的视为按可贷公式计算结果为个人贷款最高限额。
注:个人还贷能力系数为0.3。
2.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的两倍。
3.购买商品房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购买二手房的,不超过购房总价或评估价(二者取低)的60%。二手房交易价格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原件上填写的价格和《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上填写的价格对比,取其价格低者作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自2009年10月10日起,对所购房屋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上的,在计算贷款额度时按照以下三项条件计算结果取最小值后的50%确定:
(1)借款人夫妻双方贷款额度为按照可贷公式进行分别计算后相加之和。
(2)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的两倍。
(3)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购买二手房的职工,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⑧ 关于南京市公积金办理逐月还贷的条件

逐月还贷必须要让账户里留足13个月的金额,即每月缴存金额*13。公积金每月会自动判断是否满足这一条件,如果满足,就会自动扣除还贷,如不满足,则不会扣除,就需要你自己还款。

单位可以在任何时候缴纳公积金,但如果到了公积金扣款的日子,如果账户中的金额不足13个月的总额,那就不会自动扣款的,一直到满足条件了才会扣除。所以,单位最好在每月扣款日前缴存公积金,不然,当月可能就没法扣款了。

(8)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大部分城市分别定制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

成都市贷款条件:

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北京市贷款条件: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

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2、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状态的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⑨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回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答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⑩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您好,如果您准备在南京招行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无指定支行,南京招行的全部支行都可以受理。申请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3.借款人已登记生效的《房屋买卖契约》正本;
4.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账号;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6.承诺人的居所承诺;
7.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除须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由借款人及其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申请贷款流程如下:
1.职工到招商银行各网点领取《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2.职工凭《买卖契约》原件、首付款凭据向招行提出贷款申请,招行审核完上述资料后为职工发放“一本式”贷款文本。职工凭单位和职工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查询公积金缴存情况,招行根据公积金缴存情况为职工计算并商定其可贷额度和可贷年限;
3.借款人填写“一本式”贷款文本,并按要求将提供的材料粘贴在指定区域中;
4.借款人将“一本式”贷款文本带到售房单位加盖担保章,并付清剩余房款;
5.招行审查职工资料后,通知经审查合格的职工办理公证、低压、自愿保险手续;
6.职工在招行开设用于归还贷款的还款账号;
7.招行以转帐方式将贷款转入售房单位账户;
8.职工每月14日前将当月应还本息额存入还款账户,保证招行能够实施扣款。
贷款额度为以下三项计算的最小值。
省公积金:目前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市公积金:最高额度须按照折算比例计算金额(按缴存年限和金额试算)。
如一方是省公积金,另一方是市公积金,则以哪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决定贷款限额。
1.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实际可贷年限。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配偶为军官的视为按可贷公式计算结果为个人贷款最高限额。
注:个人还贷能力系数为0.3。
2.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的两倍。
3.购买商品房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购买二手房的,不超过购房总价或评估价(二者取低)的60%。二手房交易价格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原件上填写的价格和《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上填写的价格对比,取其价格低者作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自2009年10月10日起,对所购房屋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上的,在计算贷款额度时按照以下三项条件计算结果取最小值后的50%确定:
(1)借款人夫妻双方贷款额度为按照可贷公式进行分别计算后相加之和。
(2)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的两倍。
(3)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购买二手房的职工,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贷款期限: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取整计算。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5年。
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二手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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