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的详细流程是什么
个人住房公积金分为市管公积金和国管公积金,其贷款买二手房流程如下:
一、市管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流程:
1、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管理中心制式申请表,报评估,交纳评估费。
2、资料提交管理中心审批,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后通知客户到管理中心面签,管理中心进行复审。
4、审批通过后到公积基金管理中心签担保合同,交纳担保费。
5、贷款批贷后,通知买卖双方过户。
6、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抵押登记受理单管理中心放款。
市管公积金所需资料
买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公积金对账单、如外地户口需提供暂住证。
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本。
所需费用:评估费、担保费、贷款服务费。
二、国管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流程:
1、 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国管中心制式申请表及收入证明(注:已婚贷款客户夫妻双方都需开具收入证明),报评估,交纳评估费。
2、买卖双方到银行进行面签。
3、 国管中心审批贷款资料。
4、审批通过后,通知买卖双方过户。
5、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他项权利证后银行放款。
国管公积金所需资料
买方:(同市管公积金)。
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本。
国管公积金所需费用:评估费、担保费、贷款服务费。
(1)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办理流程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1、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买方收入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原房产证房地产评估报告以及管理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公积金贷款要向自己所在的单位咨询自己的公积金是缴存在什么部门,然后根据自己所缴存的部门,再结合自己所购房屋的地址,选择自己办贷款的相关部门。
3、在贷款限度方面,借款人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房屋:
1、商品房(开发商必须与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2、现在住房(即住房改革购买产权);
3、二手房(股市交易);
4、非标题房屋(必须有自己的或第三方抵押权作为抵押);
5、拍卖室(拍卖公司必须与市住房资金管理局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参考资料:网络-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Ⅱ 如何申请个人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需要同时满足下列五个条件:
一、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满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三、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五、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1、根据新政策(2014年11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而2010年,有关部门出台的文件要求,实行支持首套、限制二套、严禁三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表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影响制度互助作用发挥的重要因素。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基本住房消费、资金充分运用等原则。
3、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Ⅲ 公积金贷款详细流程
公积金贷款需要初审、复审两次审查,另外还有面签等环节。
1)市属:
资质审核、房屋核验——网签——评估——面签——初审——签借款合同——缴税——过户——放款——拿房本
2)国管:
资质审核、房屋核验——评估——网签——面签(初审、签借款合同 )——缴税——过户——放款——拿房本
具体流程如下:
(3)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办理流程扩展阅读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Ⅳ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是怎样的
以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产证发证日在2017年2月10日及之后)为例:
1、购买公有住房产证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购买其他房屋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
(1)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自愿缴存专户”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3)多个提取申请人同时申请时,只要有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自愿缴存专户”的,均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4)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办理流程扩展阅读: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原件: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购买本市自住产权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
3、本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本市借记卡的开户行应当是以下18家银行之一。
4、其他相关材料:市公积金中心在提取审核过程中对职工提取行为真实性存疑的,可要求职工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Ⅳ 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没有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各地自然专也没有办理个人缴纳属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程序。
住房公积金是具有福利性和政策性的储金,其福利性表现是单位按与职工1:1的比例同时缴纳,都归职工所有,这是一项重要的福利。其政策性表现为,公积金按政策规定使用,并以大体相当于3个月的定期储蓄付利息。
个人目前还没有自行缴纳公积金的规定,即使可以缴纳,也同储蓄一样,起不到现行公积金所起的作用,因此也没有实际意义。
Ⅵ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
1、申请购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公积金借款的借款人必须是连续缴交一年以上(有些地方规定6个月)公积金的,停缴、欠缴、缓缴公积金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原来是2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2、需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证明(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如有)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审批表、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单位开具的工资收入证明。
(5)不低于房屋总价30%的首付证明。
Ⅶ 个人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
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
1、假如个人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可以给个人缴纳公积金的,因为我国国家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为自己缴纳公积金。
2、假如个人是单位职员的话,如果公司没有缴纳公积金项目,你可以尝试和公司领导沟通缴纳公积金的事宜,但是如果公司无法替你出的话,你可以自己来全部缴纳。
3、假如个人是无业、做微商或者做淘宝的话,你不是单位职业,同时也不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无法缴纳公积金的,这种情况下你只能通过挂靠单位来自己缴纳公积金。
(7)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办理流程扩展阅读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