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武汉住房公积金在湖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不到
因为武汉市住房抄公积金的管理袭单位是武汉市资金管理中心,负责武汉市内各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而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湖北省直部门职工的公积金管理。一家是武汉市政府部门负责管理市直单位,一家是湖北省政府部门负责管理省直单位,两家单位服务范围和对象各不一样,分属不同的政府管理,自然不能跨部门查询。
2. 湖北省武汉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点是哪,是否能够提取公积金啊
武汉市如果条件有的话,估计行的。
3. 湖北省武汉市的住房公积金应该怎么才可提取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 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4. 如何注册武汉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系统:
1、可通过拨打服务热线“你们当地的,114查询下”进入自动语音播报系统中的个人对账信息进行查询,按语音提示输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12位)及身份证号码。
2、进入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网上业务——个人业务)输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12位)及身份证号码注册后查询。
3、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政策咨询窗口查询。
4、凭市民卡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查询机插卡查询。
5、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多媒体查询机上进行自助查询。
5. 湖北省住房公积金可以省内提取吗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
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回本答。
详细原因:
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你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他们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6. 湖北省直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地址是什么都百度不到
http://www.xzgjj.cn/html/200904/3/20090403153018.html
7. 如何湖北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住房公积金新业务管理系统已正式上线,职工原有的住房公积金存折到银行打印明细已不可办理。职工如需要快速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及缴存月份可直接登陆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点击进入“个人信息快速查询”,输入本人证件号码、公积金账号或公积金联名卡号即可查询。
职工如需查询缴存明细等信息,除了到相应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柜台查询外还可以开通个人网上办事大厅权限,登录大厅后即可进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余额和明细查询、租房提取申请及取消等业务,并实时接收我中心最新通知信息。职工开通个人网上办事大厅权限只需要携带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到中心及办事处前台或相应归集银行柜台签订《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设置网上办事大厅密码,即可凭本人证件号码、公积金账号或公积金联名卡号和密码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