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手续费
天津市银行无抵押贷款如何办理
如何(咨询电话)办理(150)天津市无专抵押(0221)贷款相信是很(属8264)大一部分有贷款需求的人想共同了解的。与其他贷款相比,无抵押贷款的办理相对容易。
具体如何办理无抵押贷款呢?我们看下具体申请流程:
1、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已婚人士需要提供结婚证等信息;
2、有房产:能贷出房产总值的16%-20%
3、有房贷、已按揭贷款、银行抵押贷款:天津本市房子房贷还款满半年以上均可申请。
4、有车贷款:天津本市汽车车贷还款满一年以上均可申请。
5、有社保、公积金:连续存满一年以上均可申请。
6、有商业保单:缴满3年4期可申请。
7、贷款额度:最高可以申请100万
(满足以上任意一项都可以申请)
接着到银行找到相应的部门,根据各个银行的具体要求填取一定的表格,以及申请单,在获得银行同意后,与银行签订一定的贷款协约。
㈡ 急!!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些什么手续费,申请至收款需多长时间
一般来说,只要楼盘在公积金中心备案,就是能做公积金贷款的。由于开发商和银行的某版些利益关权系,因为公积金贷款放款的速度比商贷慢很多,一般不希望客户做公积金贷款,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
㈢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 缴纳的费用有哪些
很多网友在买房时候,个人资金不足以支付房款,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那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有哪些?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走什么样的程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缴纳的费用有哪些?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
(1)贷款资格: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已及时、足额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无停缴、欠缴现象发生,缴交率不得低于5%。
(2)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自建、翻建、大修住房须持有规划、土地等部门批准的有关审批文件。
(3)具有长期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证明。
(4)具有购建房总价值25%以上的自有资金证明文件。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的5大程序
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
2、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
3、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
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缴纳的7种费用
1、保险或担保费:纯公积金贷款为:贷款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
组合贷款为:房款总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
2、契税:房款总额×1.5%
3、抵押登记费:贷款额×1.5%;最多不超过200元;
4、工本费:a,商品房为:纯公积金贷款160元,组合贷款170元;
b,其他为:纯公积金贷款80元,组合贷款为90元;
注:产权共有的另加10元;
5、代办费:纯公积金贷款为200元,组合贷款为250元;
6、维修基金:建筑面积×40元/平米
7、测量费:建筑面积×0.19元/平米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1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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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费一般要多少
公积金贷款是不要手来续费的,可以直自接去银行办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㈤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手续费如何计算
公积金贷款每月手续费,只要达到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向住房公积金专中心提出申请就可以,
办理程序属
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
2、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
3、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
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办理时限
1、受理审查。分支机构初审时间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不超过2个工作日,批量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可延长3个工作日;
2、审核审批。市公积金中心审批时间自收到各分支机构报送的贷款材料起不超过3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㈥ 公积金贷款要交多少手续费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借款人所需缴纳的贷款费用主要是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房产部门及评估机构按规定收取的工本费和相关管理费用。
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办理的,需要向中介公司缴纳一定的中介费用。
如个人不能提供合规的担保而需借助担保公司进行担保的,须向担保公司交纳一定比例的担保费用。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缴纳的费用主要包括评估费用、担保费,贷款服务费及相关税费。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费又是如何收取?
担保费:按贷款额度及贷款年限具体计算
代办费:收费标准为300元,具体请咨询您的贷款办理机构。
评估费:收费标准为300元[1990年(含1990年)前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30%,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超过房屋总价的50%,需要由办理机构指定评估公司进行房屋评估。
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抵押登记时,可向申请抵押者按2‰收取手续费。
参阅:http://www.shebao5.com/shi/gongjijin/108095.html
㈦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手续费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步骤如下:
1、进行交易房屋评估、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和还款方式 、进行交易房屋评估、确定贷款金额、双方拟交易房屋(抵押物)的价值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 交易双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中心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预评估报告、双方交易价格及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对职工拟申请的贷款金额及期限进行预审,并向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贷款金额及期限预审确认表》 。
2、贷款需求备案 、准备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职工应提交《借款人(配偶)工资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式三份)和交易前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业务人员审核确认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否正常,该职 工(配偶)工资收入证明是否真实、规范。
3、选择贷款担保方式,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有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抵押两种,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选择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在借款人所购住房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且房屋他项 权证交受托银行收妥之前,由借款人选定的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选择抵押方式办 理二手房贷款的,借款人所购住房应在贷款放款前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房屋他项权证交由受托银行保管。
4、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自筹资金交付、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易手续、领取房屋评估报告 、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自筹资金交付、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易手续、自筹资金交付的方式交易双方,既可在担保公司(受托银行)见证下交付,也可选择由受托银行监管支付。
5、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包括房屋评估报告 、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 包括房屋评估报告 ,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 包括房屋评估报告) ,选择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可由担保公司代借款人向中心提交贷款申请资料;选择 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由借款人本人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6、银行放款随着银行贷款利息的逐渐提高以及首套房贷的利率优惠取消,购房采用商业贷款利息成本相比住房公 积金贷款越来越高。如果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采用公积金贷款是最划算的办法。
7、审核、审批 、审核
8、签订借款合同等手续
㈧ 住房公积金贷款都需要哪些手续呢手续费如何收取的新房交了首付后,还需要交什么费用呢
你可以登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查查看
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自然人担保)
一、对象 :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在职职工。
二、贷款额度、期限
1、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根据购建住房价格、借款人还款能力及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存储余额等情况综合确定,最高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信用等级高且还款能力强的,可根据情况上浮30%但最高不得高于房价的70%;
2、贷款期限: 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30年,对临近法定退休年龄数年以内有贷款偿还能力的,其贷款期限可延长1-5年;
三、转款方式
1、购买商品房 贷款直接转入房屋开发公司的帐户。
2、购买单位集资房 贷款转入集资单位的帐户
3、自建房及二手房 贷款转入借款人所提供的帐户
四、所需提供的购房资料
1、购买商品房1)提供与开发公司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中心留存不予退回);2)提供不低于总房价30%的首期付款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2、购买单位集资房1)提供单位建房的发改委批文、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2)提供单位集资分房方案(加盖单位公章);3)提供不低于总房价30%的首期付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3、自建房 1)城市建设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许可证;2)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使用证;3)提供不低于建房总价30%的购买建筑材料发票;4)工程预算表。
4、二手房1)买卖双方在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的缴费发票及复印件;2)买卖双方签订的协议,收款证明;3)过户后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借款申请表;应认真规范填写,不得涂改,公积金相关信息由本中心工作人员填写。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格式需按中心要求提供),需由单位公积金专管员签字,单位盖章,并留下联系方式。
2、借款人及配偶、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请粘贴在中心提供的粘贴纸上,然后分别完整复印两份;
3、借款人户口薄复印件二份;
4、借款人及配偶工资存折及复印件各二份(含账号及近期3个月工资明细)
5、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单身证明)复印件二份。
六、温馨提示: 敬请借款人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除身份证复印件按中心要求复印外,其余材料的复印件需用A4纸(一张只复印一项内容),所有复印件必须做到内容清晰可辨,准备齐全后,由借款人持复印件和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可暂不提供)亲自到场送经办人审核,受理后中心十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2、夫妻之间不能重复贷款不能相互担保;退休人员及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具有贷款和担保资格。
3、借款人要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还款,每月的还款记录都将进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
咨询电话:信贷管理科:2667700. 2667701 平煤分中心2748222卫东区2667702新华区、湛河区2667706汝州 3331550 舞钢 7288386 郏县 5152833 宝丰6516523 钢铁公司8183920
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
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
一、提取范围
1、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
2、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5、出境定居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7、因重大疾病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到本省行政区域外就业的;
9、脱产到高校上学的;
10、房租超过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
11、应征入伍的;
12、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依照第1、6、7、10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提取额度
1、依照前款第1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
2、依照前款第6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需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3、依照前款第7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具体额度根据职工病情或家庭生活困难程度由中心核定。
4、依照前款第10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只能提取房租超过家庭收入50%部分的金额。
5、依照前款第2、3、4、5、8、9、11、12项规定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注:职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但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自然保证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支款申请书》(加盖单位在中心的预留印章、经办人签字);
4、单位开户行、账号全称。
四、根据提取条件的不同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购买商品房:
1、未办理房产证的
(1)近两年内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首期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购房支取住房公积金房源调查书》(房地产开发商加盖印鉴并签字)。
2、已办理房产证的
近两年内办理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经房改部门批准的单位集资房:
1、近两年内单位建房的发改委批文、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不能全部提供时,提供其中任意两证即可);
2、单位分房方案复印件;
3、首期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购房支取住房公积金房源调查书》(单位加盖印鉴并签字)。
购买二手房:
1、近两年内的二手房售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二手房交易房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交易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建造自住住房:
1、城市建房
(1)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2)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四证不能全部提供时,提供其中任意两证即可);
(5)填写《购房支取住房公积金房源调查书》(单位加盖印鉴并签字)。
2、农村建房
(1)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2)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原宅基地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两证不能全部提供时,提供其中任意一证即可);
(3)街坊邻居出具的建房证明;
(4)填写《购房支取住房公积金房源调查书》(单位加盖印鉴并签字)。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邻居街坊出具的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填写《购房支取住房公积金房源调查书》(单位加盖印鉴并签字)。
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材料:
1、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配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配偶填写的《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配偶所在单位公章);
4、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支款申请书》(加盖配偶单位在中心的预留印鉴、经办人签字)
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相关材料;
6、配偶所在单位开户行、账号全称。
退休:
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劳动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
1、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出境定居:
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
4、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账号。
注:每份偿还贷款凭证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1、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费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因工作变动到外省(直辖市、自治区):
调令或重新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本省各省辖市行政区域之间工作变动:
1、调令或重新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新就业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开户行、账号全称。
到高校上学且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
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租超过家庭收入规定比例:
1、家庭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房租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应征入伍:
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材料:
1、职工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与死亡职工的身份关系证明或遗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继承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继承人填写《支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加盖死亡职工单位公章、继承人单位公章);
5、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支款申请书》(加盖死亡职工单位在中心的预留印章、经办人签字);
6、死亡职工单位开户行、账号全称。
注:若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需提供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住房公积金办理操作流程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步骤如下: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中心审核后办理登记手续,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并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有效的缴存凭证。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交
(一)、汇缴
单位在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后,应于每月工资发放之日起五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帐户内。
(二)补缴
1、个人补缴
单位对新增、调入或启封的职工未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的,应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
2、单位补缴
因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缓缴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
三、住房公积金的变更
(一)、新增
单位有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时,单位应在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新增职工开户栏)为职工办理新增开户手续。
(二)、封存
职工因调离、退休、死亡、终止劳动关系、停薪留职等原因不缴交住房公积金时,单位应在当月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职工调出、销户、封存栏)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封存手续。
(三)、启封
单位有前阶段因故封存后需重新缴交的人员时,应在当月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职工调入或启封栏)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启封手续。
(四)、转移
职工在本辖区内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为其办理封存手续后,调入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职工调入或启封栏)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
四、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根据规定,单位应在每年的七月份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基数调整,基数每年只能调整一次。调整基数时,单位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享受财政补贴的单位还需填写平顶山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补贴资金来源审批表(经财政部门审批),中心根据单位提供的新基数对职工的缴交基数进行调整,单位从七月份起按新基数汇缴住房公积金。
五、住房公积金的支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上述情形的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材料。中心审批手续齐全后,办理支取手续并将款项转至单位提供的帐户内。
六、住房公积金的计息
住房公积金每年的6月30日按国家规定的利率结息一次, 利息计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由中心为各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利息单以供核对。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是从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到的资料,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