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积金月冲,那么公积金帐户里面的余额呢
楼主说的没错。
楼上说的不对,公积金冲贷款是每个月扣的,每个月11日~20日之间扣。
2. 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是从公积金卡上扣除每月还款额,还是从还贷银行卡上扣除每月还款额
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有两种,
第一是月充,就是每个月从你的公积金账户里面扣除你每月的还款额,直至扣完余额,然后你就需要往你的卡里面充钱了(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应该会要求你办理一张银行卡的).
第二种是年充.就是每年的4月和9月把你的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充还贷,平时还是跟月充的还款方式相同的.
你的卡每个月被扣1400可能是你公积金账户没钱了,或者你办理的是年充。
用住房公积金还款的注意事项
1、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选择合适的贷款方式可以帮助借款人省下不少利息,所以一定要注意。逐月还贷的方式没有太大的还贷压力,但在整个还贷期间,借款人所要偿还的利息并没有减少,因此比较适合希望减轻月还款压力的人。逐年还贷的方式无法减少借款人每个月的还贷压力,但是可以减少贷款利息的支出,加快还贷的速度,所以比较适合希望减少贷款利息支出的人。
2、变更公积金还贷方式
如果借款人觉得现今的还贷方式并不适合自己,那就不要勉强,借款人可以向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变更还贷方式。借款人需要提交申请,并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变更书》,但需要注意的是,还贷方式的变更必须在原委托或变更委托满一年以后才能办理。
3、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根据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表示,如果借款人想要办理提前还贷业务,前提必须是贷款时间已经满一年,并且提前还款的金额应该多于六个月的还款金额。所以,如果借款人的贷款时间不到一年,或者是手头资金不够充足的话,那就不要在一年内办理提前还贷业务。
网络-住房公积金贷款
3. 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够月冲怎么办
以河源市为例,当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至少保留元)不足时,自动转为其银行约定还款账户扣款。
尤其是申请人及其配偶办理“公积金冲还贷”业务,还需本人到场签字确认。可以每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与当月应还款额相等,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当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至少保留100元)不足时,自动转为其银行约定还款账户扣款。
若银行还款账户余额不足当期扣划导致借款产生逾期的,由借款人承担相关责任。借款人应确保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以便收到短信提醒,若发生手机号码变更应及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联系方式变更业务。
(3)住房公积金还月余额扩展阅读:
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够月冲的,就可以转为约定的还款账户继续还款。以河源市为例,每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与当月应还款额相等,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当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自动转为其银行约定还款账户扣款。
河源市规定,正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到贷款办理地的公积金中心签订《河源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正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可以在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的同时,签订《河源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冲还贷业务的通知
4. 如何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 按月还贷如何提取
可以的,办理月冲还贷即可。 月冲:逐月还款法,是指每月直接从还贷人住房回公积答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 年冲:一次性还款法,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方法。 【如何选择冲还贷方式?】 1、“年冲”一年仅可申请一次,采用“年冲”方式则可以理解为一年办一次部分提前还款,比较适合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多且现金压力不大的客户,一次性冲还较多本金,可有效减少总的还款利息。 注:“年冲”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当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方可冲还商业贷款本金。 2、“月冲”可在任意工作日办理,适合还款前期现金压力较大的客户,可有效减轻前期还款压力。 相比较而言,采用“年冲”方式所产生的贷款利息总额少于采用“月冲”方式所产生的贷款利息总额。但在具体进行选择时,还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5. 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直接还每月房贷吗
可以的,办理月冲还贷即可。
月冲:逐月还款法,是指每月直接从还版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权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
年冲:一次性还款法,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方法。
拓展资料:
冲还贷业务是指缴存职工可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按照现行政策,公积金贷款职工如果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还款,需要先筹措资金还贷款,然后再拿着相关凭证,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冲还贷业务实际上解决了缴存职工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先期垫付偿还资金的问题。
根据冲还贷业务细则,冲还贷业务仅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不包括电力、济钢、铁路公积金分中心)范围内开展,可以申请的缴存职工包括所申请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和配偶以及其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里登记的参贷人员。
每名缴存职工每年可以办理一次冲还贷业务,且两次办理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每次申请冲还贷的金额不得低于该笔贷款当前12个月的还款额,需结清贷款的除外。
6. “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确定”怎么理解
理解:就是根据一年中月均余额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
例如:
1月有10000,月缴1000,到12月就是22000,那么你申请贷款的额度就是(11000+12000+…+22000)/12×一定倍数=16500×一定倍数。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30年,并不得长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临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在考虑其贷款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贷款年限1-3年。
(6)住房公积金还月余额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初审与评估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
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7. 选择"月冲"还款方式还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
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专口本。属
详细原因:
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8. 住房公积金余额怎么算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性住房储金。在职工工作期间,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均应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缴纳,归职工个人所有,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使用。
起步阶段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各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5%缴纳住房公积金。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收入提高,可对缴交率进行适当调整。三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额按国家统计局的规定计算。
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支付。
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和顺序:
(一)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抵押贷款;
(二)职工自住住房大修理贷款;
(三)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贷款;
(四)单位购买、建设住房抵押贷款;
(五)在满足支付需要和安排以上贷款后,其余额可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按同等比例缴存,所谓“个人缴一块,单位贴一块”。为什么单位要贴一块?有人说是单位福利,有人说是单位补贴,莫衷一是。我们不妨结合住房制度改革的大背景来做个分析。计划经济时期,住房实行实物分配,能否分到房子以及能分到多大的房子主要取决于单位效益的好坏,那时人们的工资里没专门用于住房消费的组成,人们也没有以工资积累去购买住房的消费习惯。住房制度改革取消了实物分房,单位不再给职工分配住房,转而实行货币化分配,即在工资里体现单位对职工购买住房的支持,这样以来,职工从依赖单位转变为自住其力,单位由全包全揽变成发放住房工资,因此,将住房公积金定性为住房工资应更妥切,而且这份住房工资具有法定性、强制性的特征,从而与住房福利和住房补贴区别开来,后者可以由单位根据效益情况而自主决定发放与否。
带给你储蓄和财富
住房公积金制度采用的是“个人积累制”模式,即个人帐户所积累的资金,完全归个人所有,强调“以自己的积累解决自身的住房需求”,与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基金采用以社会统筹为主、以个人帐户为辅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
如果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你就拥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这个帐户相当于在银行开设了一个“存折户”,不管是你个人缴交的部分还是单位为你缴交的部分,都归你所有,日积月累,就能形成一笔可观的“储蓄”。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这笔“储蓄”自存入你的帐户之日起就可以获得利息,并且按年复利计算,不交利息所得税。也就是说,你即使不动用住房公积金,你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这笔“储蓄”也有收益,而且收益水平并不低,按现行存款利率测算,已接近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
因此,国家强制要求缴交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以法定强制储蓄的形式为你营造着一笔个人财富,这笔个人财富可能转化为实物形式――即你可以动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也可能表现为货币形式――即归你所有的、能产生不错收益的储蓄存款;还可以成为你的退休收入――如果你从来就没动用过公积金,或者你以前曾动用过但后来又有了积累,在你退休的时候,就可以将你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全部提取出来,作为退休收入自由支配,为你描绘安定、美好的退休生活多一份收入来源。
带给你低成本的贷款
作为缴交者,你只要按规定缴交了住房公积金,就是尽了缴交义务,依照“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法则,你相应地就享有了包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因此当你需要购买住房时,你不妨善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为你提供低成本的资金融通。相对于银行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较低。同样是10年1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前者年利率为4.41%,后者为6.12%,前者比后者少支付利息10102.74元。孰高孰低,一眼即明。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利息差,在前些年房贷利率处于低位、且下降态势时,为很多借款人所忽略。但2005年3月17日央行调整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提高幅度小于商业性住房贷款,更加拉大了两者的利息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优势可谓更加明显。不少借款人甚至提出能否允许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动议。
当然,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也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在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帐户存储余额是挂钩的,目前的倍数最高已经从15倍放宽到40倍,如果按贷足20万元(基本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包括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至少要有5000元的存储余额。另外,借款人申请贷款前还须连续6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带给你放心的还款
借款人通常的还款方式是现金还款,或者授权银行从指定的还款卡中扣款。但你是否知道,住房公积金能带给你方便、安全的还款方式?
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办理手续很简单,你只要带好材料到贷款银行,签订《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后,银行就会按照你的委托要求,定期从你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自动扣款,用于归还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住房贷款,由于这种还款方式只需一次委托,即长期有效,而且是直接从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扣款,既方便,又安全,大可放心。
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还款法,即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另一种是逐月还款法,即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当月贷款本息。前一种相当于每年办理一次提前还贷,节省利息支出,降低以后的月还款额,后一种减少借款人的月现金支出,减轻现金流的财务压力。两种方式没有优劣之分,需要借款人按照自己的情况加以选择。但不管哪种方式,都是尽量用活你的住房公积金,让其持续地提高你的还贷能力,方便你的财务安排和还款计划,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提高自住其力能力和住房消费水平的体现。
带给你特殊需要的照顾
住房公积金是专项的住房储金,其使用有严格的限制,主要用于住房消费。但在现实中,有一部分职工已经失业,或者家庭遭到变故导致生活困难,他们面临的首要的问题也许不是改善住房,而且解决当务之急的生活困难问题,但按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定,他们之前已经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还不能提取出来用于解决生活困难,只有在其符合购买住房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等条件方可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