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在哪拿啊
在你们单位的会计那里。主管会计给写上一些数据,盖章,就可以了。
❷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内书》、现金(转账容)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❸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哪里下载
登录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可以下载:http://www.whgjj.cn/
点击网上政务——资料下载(在左边的资料下载单元点击 提取 就能找到)。
❹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怎么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填写说明:
1、申请人填写《提取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中心经办网点,公积金管理中心做记账凭证。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在上表提取方式、部分提取或销户提取对应的□中打“√”。经办人须严格审核职工提取材料,正确录入提取原因。
提取人无须在《提取申请表》写明购房信息,中心经办人根据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提取申请材料录入系统。
2、《提取申请表》中的“提取金额”,是指本次可提取的金额。
3、 “转入账户信息”栏是本次提取金额转入的账户信息。
4、提取原因中的备注,是对“提取原因其他”的解释。
注:首次提取的,无须填写提取记录单编号;大写金额可不填。
大家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把自己应该填写的部分填好,有的需要让单位的人给你填写,填写完《申请表》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职工本人签名并由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同时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供配偶及直系亲属单位审核盖章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家庭及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职工确需由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职工应当提供委托证明以外,代办人员还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提取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供填写正确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证明、相关凭证,等待中心工作人员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后,经公积金中心主管领导审查后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在申请人单位证明上签字。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公积金中心出具取款支票,申请人凭支票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从上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拿到支票,顺利的话3天就能办理完毕。
❺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你这种情况不能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回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答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❻ 武汉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内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容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❼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是什么东西,怎么获取
提取凭证是《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由单位开具。
武汉市提取分为购房提取、还商贷提取、还组合贷款提取,需要的所有材料如下:
一、购房提取
1、首次办理(含信息未经核验)
一手房
(1)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全额购房发票或正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二手房
(1)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完税契税发票(职工以电子转账方式缴纳契税的需提供《武汉市房屋交易税费缴款通知单》或《武汉市房屋交易协税信息单》或《武汉市房屋交易告知书》(无需盖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2、再次办理
(1)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
1、首次办理(含信息未经核验)
(1)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还款储蓄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
2、再次办理
(1)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注:每次办理提取时,商贷借款人需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分中心授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委托他人代办的,非本人代查信用报告需要提供公证部门对委托人委托代办授权书的公证。
三、提取公积金归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
首次办理(含信息未经核验)
(1)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还款储蓄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
2、再次办理
(1)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财务印鉴一套);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注:每次办理提取时,组合贷款中商贷借款人需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分中心授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委托他人代办的,非本人代查信用报告需要提供公证部门对委托人委托代办授权书的公证。
(7)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下载扩展阅读:
提取条件:
一、购房提取
1、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条件;
2、《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地产权证》)登记时间在2010年3月8日(含)以后,且此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3、职工距上次本人办理提取时间间隔3年以上;
4、职工及配偶未使用本套住房办理过提取公积金归还住房商业贷款业务。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
1、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条件;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在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职工距本人上次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时间间隔1年以上;
4、职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商业贷款剩余金额(转入借款人约定还贷的银行储蓄账户),直至商业贷款余额结清;
5、提取时,借款人需到分中心授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6、商贷抵押合同登记的抵押人和共同抵押人为提取人及配偶的方可办理;
7、商业贷款类型必须为“个人住房贷款”。
三、提取公积金归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
1、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系统中显示,职工及配偶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为组合贷款(即职工及配偶仅有唯一一次贷款记录,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
2、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系统中显示,职工及配偶在2010年3月8日(含)后无住房消费类提取记录;
3、职工及配偶在本市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以上(含);
4、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未结清;
5、组合贷款还款期间,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发生最长连续逾期在3期以内(不含);
6、提取公积金归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距本人上次办理的时间间隔需满1年;
7、职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商业贷款剩余金额(转入借款人约定还贷的银行储蓄账户),且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商业贷款本金;
8、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类型必须为“个人住房贷款”。
❽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全部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并在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三、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提供贷款银行签章的贷款余额表。
2、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还款存折(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帐户封存5年(含5年)以上或女职工年满45岁,男职工年满50岁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公证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异地工作生活的,需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和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