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货币补贴和住房改革补贴
补贴对象
企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补贴额度
职工的住房补贴额: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
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每个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各职工单位自行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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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单位咨询
(1) 单位通过电话或上门方式,咨询有关开户情况。
(2) 单位可通过上网下载相关表格,或上门领取电子表格。
填写表格准备资料
(1) 单位可在网上下载《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单位缴存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登记表》、《单位缴存住房补贴委托管理资金核定表》填写打印并盖章,另拷贝电子文档至软盘或U盘;
(2) 单位可在网上直接填写《企业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企业住房补贴缴费卡申请书》由单位在网上填写后直接提交,提交后打印并盖章;
(3) 单位准备好其它所需书面材料;
(4) 对不能上网的单位,可至中心上门领取(1)中所需电子表格,回单位后填写打印(1)中各表;并另请中心承办人协助填写并打印(2)中所需表格,由单位盖章后一同携带所有资料至中心申请受理。
中心受理
(1) 归集处会协同网站有关承办人共同审核单位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有效,表单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
(2) 对单位提出的个性化要求,归集处协同网站有关承办人共同与单位协商。
(3) 归集处承办人告知单位等待中心审核结果。
中心内部流转审核
(1) 归集管理处审核
归集管理部门经办人在确认单位申报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情况下,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签报事由和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市中心行政领导审批。
(2) 行政领导审核签约
市中心行政领导收到签报后,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市中心法人代表或授权分管行政领导在《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单位与市中心另有约定的,双方法人代表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3)归集管理处登记
归集管理处在双方法人代表签订《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书》后,于3个工作日内,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在《单位住房补贴委托资金管理登记表》上签字,加盖部门业务专用章。
单位领取相关资料
(1) 归集管理处整理单位所需领取的资料,归档留存资料;
(2) 通知单位领取资料;
(3) 网站管理办公室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归集管理处将单位相关资料(包括协议、网站所需表格)移送网站管理办公室,网站管理办公室在审核后。
确认单位已经付费并成为VIP会员后,打印《上海市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回执》,加盖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机构受理章,并制作单位经办人登录的用户USBKEY,通知单位再次前来领取相关资料。
(4) 单位在领取资料后,由网站指导单位经办人如何操作住房补贴系统的个人开户和其它业务功能。
单位领取缴费卡
(1) 网站将单位开户信息传给建行主办行。
(2) 建行主办行给单位开卡。
(3) 建行主办行将缴费卡信息传给承办人,同时将缴费卡实卡交换到协办行。
(4) 建行协办行通知单位领卡。
(5) 单位携带《上海市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回执》到协办行领取缴费卡。
(6) 单位上网确认缴费卡,完成单位开户手续。
Ⅱ 怎样申请政府补贴
政府资金,狭义上又称政府补贴资金、政府扶持资金、政府扶持项目、政府专项等。
政府补贴流程即资金申报流程:
第一步,政府发布政府扶持资金专项指南;
第二步,企事业单位根据指南要求提交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三步,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材料的形式审查,即看材料准备的是否是按照要求进行,如否可能会被打回;
第四步,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包括技术方面及财务方面)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初评;
第五步,通过初评的项目,需要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答辩;
第六步,根据打分状况将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划档,决定支持、不支持以及支持金额数量;
第七步,政府部门公布项目评审结果,与企业单位签订项目协议及任务书,下发资金;
第八步,企业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完成预定任务目标,进行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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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的方式:
1、投资无偿补助。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和下一级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
2、奖励。指政府部门对表现突出,业绩优秀,具有重大创新贡献企业的一种鼓励政策,奖励额度视具体情况而定;
3、贷款贴息。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贴息。
Ⅲ 买按揭房,应当怎样做才能享受补助
个人住房贷款是中国建设银行用信贷资金向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大修各类型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即通常所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大修住房。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贷款条件: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建造、大修)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以低者为准)的80%;
5、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0年。
6、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利率政策执行。
7、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
(3)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4)借款人用于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5)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8、客户贷款流程:
(1)贷款咨询:通过网点、电话或网站了解个人住房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贷款程序等情况;
(2)贷款申请:提交建行规定的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材料;
(3)签订合同:客户的申请获得批准后,与建行签订住房贷款合同;
(4)贷款发放:建行在条件具备时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5)客户还款:客户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手续——个人信用贷款
个人信用贷款是目前时尚的贷款方式,那么申请此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通常情况下,银行要求借款人具有二代身份证、稳定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贷款用途证明;个人信用状况良好;对借款人的收入也有一定条件的限制,一般会要求借款人月均收入不低于4000元。在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后,银行审核通过就可以申请到月收入的5-8倍的贷款。
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手续——房屋抵押贷款
之所以越来越多人选择房产抵押贷款就在于,贷款利率一般为基准利率,还贷压力较小。那么申请该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般来说,除了对贷款人收入信用方面有较强的要求外,房屋的年限还要在20年以内,房屋面积大于50平米;房屋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抵押贷款额度一般不得超过房屋评估值的70%。这样在提交相关资料、银行审核通过后,就可以申请到不超过1500万、期限最长20年的贷款。
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大学生创业贷款
大学生对此类贷款的关注度之高超乎我们的想象,目前很多地区都对大学生创业贷款有扶持政策,常见的有贷款补贴或者无息贷款。那么申请此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般来说,大学生创业贷款要求:在读大学生、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大学生;大专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相对而言,对于该类贷款的申请条件还是比较宽松的,而后只需将学生证、成绩单、对账单等资料提交给银行,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贷款。
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手续——个体户贷款
个体户已经成为了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力部队了,但是面多个体户融资困难,许多人选择该类贷款,申请此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般来说,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当地户口;有本地固定的经营场所,且收入稳定;能提供合法的抵(质)押物;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在满足以上条件后,将银行要求的资料提交审核即可。
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手续——房屋按揭贷款
目前很多人购房申请房屋按揭贷款,那么该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般来说:具有有效身份证及婚姻状况证明;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稳定的收入;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意向书;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在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以及具有有效的担保。在满足以上条件后,将申请资料提交银行即可,由银行审核决定是否放款。
银行贷款买房流程:
一、操作流程
提供咨询—>受理申请 —>贷前调查 —>贷款审批 —>贷款发放 —>贷款回收 —>贷款管理
了解银行贷款买房流程之后,需要了解具体的说明。
二、流程中各环节简要说明
1、提供咨询、受理申请 、贷前调查
(1)提供咨询 经办人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已开办的个人信房贷款种类,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情况。
(2)受理申请 借款人在向建设银行咨询后,根据要求填写《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抵押人夫妻关系证明(单身需提供有效证明,借款人收入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3)贷前调查 经办人受理借款申请后,对借款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和要求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调查。通过贷前调查,认为符合贷款条件,准备报批。
2、贷款审批
(1)经办行审批权限内 经办行信贷人员——信贷部门负责人——经办行负责人
(2)经办行审批权限以外经办行审批同意——报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经办人员经调查后,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写明情况并写出审查意见,并将贷款审批表及审批材料交信贷部门负责人,信贷部门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并交支行分管行长在审批表上鉴署审批意见。超过支行审批权限的,经支行签署审批意见后交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
3、贷款发放 签订合同——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等手续——合同生效后填各类凭证——借款人开立存款帐户——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1)签订合同 贷款审批后,经办人员按不同的借款用途和贷款担保方式要求分别填与合同、借款人当事人(借款人、抵(质)押人、保证人)与建设银行有权签字人签订有关合同。 (2)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开立借款人存款帐户等有关手续,签订抵(质)押合同及收妥抵(质)押物后,信贷部门应按抵 (质)押物逐项登记“抵(质)押物及权证登记簿”同时根据抵(质)押价值填制“中国建设银行抵(质)押物收妥通知书”加盖经办人 名章、业务部门公章及借款人或抵(质)押人名章后,连同抵(质)押权证、质物及权证交保管部门和会计部门。
(3)合同生效后填制各类会计凭证。
(4)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会计部门收到信贷部门的发放款通知并审核无误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贷款划付手续、划款采用直按款或专项划款中的一种方式划款
4、贷款回收
(1)委托扣款方式:借款人应与贷款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2)柜台还款方式:借款人将现金或信用卡、储蓄卡交柜台经办人办理。
5、贷后管理
(1)日常管理:对所发入个人住房贷款进行跟踪管理、查询分析、具体包括贷款台帐、贷款日常通知、逾期催收、贷后检查、查询统计、抵(质)押物日常保管,直至贷款结清。
(2)清户撤押:当借款人按期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后,信贷部门应销记“抵(质)押物及权证登记簿”同时填制“中国建设银行抵押物、质押物转出通知书”通知会计部门和抵(质)押物保管部门。会计部门、保管部门、保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据此办理清户撤押手续。
(3)档案管理:信贷经办人员办妥每笔贷款后,定期将收集齐全的有关资料整理后,将合同正本交档案专管员,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合同副本留信贷部门专人保管以备日常管理。
Ⅳ 住房补贴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审批通过后,由市中心法人代表或授权分管行政领导在《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单位与市中心另有约定的,双方法人代表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3)归集管理处登记
归集管理处在双方法人代表签订《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书》后,于3个工作日内,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在《单位住房补贴委托资金管理登记表》上签字,加盖部门业务专用章。
五:单位领取相关资料
(1)
归集管理处整理单位所需领取的资料,归档留存资料;
(2)
通知单位领取资料;
(3)
网站管理办公室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归集管理处将单位相关资料(包括协议、网站所需表格)移送网站管理办公室,网站管理办公室在审核后,确认单位已经付费并成为vip会员后,打印《上海市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回执》,加盖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机构受理章,并制作单位经办人登录的用户usbkey,通知单位再次前来领取相关资料。
(4)
单位在领取资料后,由网站指导单位经办人如何操作住房补贴系统的个人开户和其它业务功能。
六:单位领取缴费卡
(1)
网站将单位开户信息传给建行主办行。
(2)
建行主办行给单位开卡。
(3)
建行主办行将缴费卡信息传给承办人,同时将缴费卡实卡交换到协办行。
(4)
建行协办行通知单位领卡。
(5)
单位携带《上海市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回执》到协办行领取缴费卡。
(6)
单位上网确认缴费卡,完成单位开户手续。
Ⅳ 求助!有什么途径可以申请到贷款或者补助跪求!!!
当地民政局。
Ⅵ 怎么申请住房补贴
没有住房补贴!
如果你享有低保,无住房,租房住,无其他什么收入,可到相关的办事处咨询。
这种情况政府会给予适当的租房补助。
Ⅶ 如何办理住房补贴自动转账
住房补贴定期自动转账
申请条件:
1.广州市内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购房;
2.符合提取条件的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时到场,并签订《定期转账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书》。
根据您的情况,若您符合以上条件的可到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定期自动转账提取业务。
需要提交的资料:
1. 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或枯液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 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完税证)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个人账户挂在单位名下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账户挂在集中封存户下无需加盖单位公章)
5. 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6. 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
首次办理提取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衫物件及复印件,以供核对。
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首次(2010年7月后在我中心新系统中第一次申请提取)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时,除携带提取政策要求的上述材料外,还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
办理定期自动转账需提供的资料同职工首次(2010年7月后在我中心新系统中第一次申请提取)申请提取败碧应提供的资料,如职工已办理过首次提取,申请将提取方式由“个人储蓄提取”变更为“约定提取”的,只需提供所有资料的原件用于核对。
Ⅷ 提取住房补贴的程序有哪些,手续是怎样的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专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属,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申报的材料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持以下相关材料到省直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领取并填写《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申请表》及《取款通知书》,由单位核实并加具公章及印鉴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需多次支取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xx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登记证》,以后凭《xx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登记证》、《xx货币补贴支取申请表》及《取款通知书》,由单位核实并加具公章及印鉴后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每个市都有不同情况,所以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办理
Ⅸ “新市民”购买首套住房享一万元补贴怎么申请办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该厅日前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需求认真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通知》,明确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每套享有1万元补助。
通知明确,自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凡在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购买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且所购住房为家庭在购房地唯一住房的农民工等新市民,采取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分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方式,给予每套1万元的补助。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补助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市县自行制定。通知所指农民工等新市民,是指无购房地城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有广西区内城市户籍的无住房家庭亦可参照执行。
补助的资金60%由各市县自行筹措,40%由自治区财政予以解决。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户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助。
通知对商品房开发企业的行为也做出了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或现售商品住房,不得拒绝或阻挠购房者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对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提高销售价格,不得增加不利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者的附带条件。
Ⅹ 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申请表怎样填写
重庆市主城区首套按揭购房财政补助政策
主要内容和申报办理程序
一、主要内容
1、补助对象:2008年12月1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上述区域以按揭方式购买属其唯一住房的购房产权人。享受财政补助的产权人再次购买住房则不再符合补助条件(唯一住房原则)。
2、补助方式和计算:财政补助采取按补助年度计算,即,从产权人购买住房后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以后的补助年度以此连续类推。
在补助年度内,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
二、申报办理程序
产权人在一个补助年度结束后3个月之内,向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入库区的区财政局申报办理。并统一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1、个人首套按揭购房财政补助申报表(格式附后,空白表可向区财政局索取)。产权人应本着诚信守法的原则,填列有关事项,说明相关情况,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
2、身份证复印件(区财政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首次购房证明。
4、购房合同(区财政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5、产权人与银行的购房按揭合同(包括抵押合同,区财政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按揭银行认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证明。
7、住房产权证复印件(区财政局审核、留存复印件)。
8、区地方税务局认定的且能确定其纳税入库所在地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三、各区财政局及市财政局咨询电话:
渝中区财政局:63704642
江北区财政局:67560016
沙坪坝区财政局:65368354
九龙坡区财政局:68783443
大渡口区财政局:68173307
南岸区财政局:62948853
北碚区财政局:68317683
渝北区财政局:67137667
巴南区财政局:66224779
北部新区财政局:67460751
重庆市财政局:67575656、67575431
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申报表
基本情况 申报补助住房详细地址: 产权证号: 新建房或存量房:
购房合同房价总金额(元) 按揭贷款合同房价总金额(元) 按揭贷款总金额(元)
购房时间(年月日) 按揭起止时间(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 支付首月按揭本息时间(某年某月)
产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在区和工作单位
1、
2、
3、
所申报补助住房是否为以上所有产权人在重庆市主城区的唯一住房(是/否):
申报情况 受理申报区财政局: 第 次申报 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补助年度: 年 月至 年 月。 按揭支付金额(元):
本补助年度申报补助产权人姓名 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元) 按40%计算的个人所得税额(元)
1、
2、
3、
上述申报补助产权人在本补助年度是否享受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政府(财政)补助和奖励:
本补助年度应补助金额(元)(由区财政局计算填列):
申报补助产权人个人账户信息(填列详细、完整):
申报补充说明(空白处不够可另页叙述):
提请申报产权人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
特别提示:1、产权人应于补助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提请申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或已不具备申报条件。2、申报时如暂未取得产权证,请在“产权证号”栏填列“暂未取得产权证”。3、如有虚报资料骗取财政补贴的情况,一经查实,除追回补贴外,还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