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长沙市公积金可以和湖南省公积金贷款对冲吗
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有以下三种:
一次性还款法: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版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权。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
停止还贷若干月法: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期结束后的每月还款中逐月扣还。有些购房者在某一阶段收入情况出现变化(如生病、生育、失业等),多采用这一方式还贷。
逐月还款法:每月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
㈡ 请问那个长沙住房公积金对冲怎么办理具体需要些什么条件才能办理需要些什么资料在哪办理
在长沙抄市公积金中心正袭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前3个月无停缴、欠缴和缓缴记录,并且信誉良好,申请委托划拨还贷时无逾期欠款记录的缴存人,在还款满一个月(或一年)且公积金账户余额是月供的6倍(或12倍)以上时可以办理按月(或按年)委托划款业务。 需携带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还款存折(持银行卡的须提供还贷明细)以及借款合同到管理部申请办理。(单独借款人办理的话,则无需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
㈢ 公积金对冲还贷是怎么一回事
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用户,在还贷款时使用对冲还贷用户和共同对冲还贷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来抵消还款额的操作方式。
公积金对冲还贷办理要求:
1、办理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须由借款人(及配偶)提出申请。
2、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之和在月对冲还贷过程中须留足一个月的还贷金额。
3、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无逾期,包括担保公司曾经代偿过的逾期贷款,借款人也已经偿清。
4、借款人在申请办理月对冲还贷时,须承诺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可用余额不足以对冲还贷时,应及时在其银行还款账户内补足差额部分。
(3)长沙住房公积金对冲业务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借款人应及时掌握每月还贷情况及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是否充足,不足时应提前将补充资金存入银行还款帐户,确保每月按时足额还款。
2、委托人提前终止或自行终止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的,借款人应继续按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及担保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3、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终止后,再次符合申请条件的,须间隔12个月后,方可按规定重新申请。
4、在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或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发生变化时,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新的政策执行,不再告知委托人。
5、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进行按月对冲还贷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承担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对冲还贷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积金
㈣ 办理公积金对冲需要什么材料,周末可以去办理吗
周末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上班,只能工作日去办理。
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业务是指办理了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使用借款人(对冲还贷人)及配偶(共同对冲还贷人)在本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来冲抵部分或全部月还款额的操作方式。
一、申请条件
1、对冲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2、对冲还贷人在申请时无逾期欠款,且1年内无3期以上逾期记录。
二、办理时间和方式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请表》的月对冲服务申请栏中签名申请,贷款发放当月生效。
2、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于每月的5号至20号正常营业时间在中心柜台申请办理,办理当月生效。
三、月对冲还贷的方式
月对冲还贷即每月在规定的扣款日用对冲还贷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直接冲抵月贷款本息(先冲
借款人,再冲配偶)。如对冲还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在每月对冲时住房公积金账户需保留100元余额)小于月还贷本息额,则差额部分由中心从指定的借款人银
行还贷账户中划扣;若银行还贷账户金额亦不足,则本月不能对冲,当月按逾期处理,由担保公司代偿。
四、月对冲还贷的变更
1、贷款结清后,对冲还贷自动终止。
2、在贷款期间可申请终止对冲,或增加、减少对冲还贷人。
3、在对冲还贷期间,如对冲人有三期以上逾期欠款,中心有权自行终止其对冲还贷业务。
五、办理所需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配偶代办或配偶同时参与(或取消)对冲的,还需配偶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
六、办理流程
借款人或配偶持相关资料提出申请→中心营业大厅柜台经办人员受理审核,打印《月对冲还贷申请审批表》交申请人签名确认,返还申请人客户联。
※注意事项:月对冲还贷办理完毕后,请您定期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当余额不足时需及时将差额部分于当月20日之前存入银行还贷存折,避免还款逾期。
㈤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签完后多久办理对冲
办理对冲的条件你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满足你每个月还贷的6倍即可去办理对冲,本人凭身份证到管理中心办理即可。
㈥ 商业贷款怎么用公积金进行对冲
可以由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1、 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属政策性贷款,利率较商业性住房贷款低,开办住房公积金转按业务,减轻职工的还款压力,将进一步提高职工的购房支付能力。同样的贷款金额、贷款年限和还款方式,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与商业性住房贷款相比能节省不少的利息支出。
(6)长沙住房公积金对冲业务扩展阅读
如何取用
第十一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十二条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性满五十周岁、女性满四十五周岁的;
(三)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四)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六)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的配偶,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父母、子女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帮助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依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办理。
第十四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不准予提取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职工具备下列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二)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无还贷方面的不良信用记录;
(三)无住房公积金还贷债务,并且无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加借款人的实际年龄一般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但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稳定收入、无还贷方面的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其贷款期限可以超出法定退休年龄一年至五年,但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
第十七条符合住房困难家庭标准且有偿还能力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适当放宽贷款额度,但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第十八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购房合同以及符合贷款条件的证明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职工可以逐年或者逐月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申请逐年或者逐月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当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保留余额。
第二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予退还,也不得收取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职工住房需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贷款比例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报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办理。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受委托银行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委托办理业务的事项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受委托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
㈦ 住房公积金可按月对冲还贷 请看怎样申请办理这项业务
申请“按月对冲还贷”条件:
1.正常缴纳公积金的借款人及配偶;
2.贷款时作为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父母或子女。
需要符合的条件:
1.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对冲还贷时没有贷款逾期;
2.委托人所在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申请前三个月无停缴记录;
3.申请对冲还贷时,委托人公积金账户现有余额之和不低于每月还贷金额的6倍;
4.借款人同意在对冲还贷资金不足时委托银行从其还款账户中补扣还款。
需要提供的资料:
1.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申请审批表;
2.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银行还款账户存折或(卡)复印;
4.若申请人中含贷款时作为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父母、子女,还应提供办理贷款时所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人合同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如何办理按月对冲还贷方法:
1.委托人向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报对冲还贷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所需资料。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申请资料对“按月对冲还贷”申请进行审核、审批。
3.签订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借款人的银行还款账户,由银行扣还贷款本息。
特别提醒
1.对冲还贷期间,委托人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也不得在受托贷款银行提前还款;
2.按月对冲还贷暂不包括异地贷款;
3.在《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或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发生变化时,公积金中心将按新的政策执行,不再告知委托人。
4.公积金中心每月20日(节假日顺延)从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资金转账到借款人还贷的银行存折账户(或卡号),贷款银行根据约定的还款时间扣收贷款本息。
㈧ 公积金按月对冲还款怎么办理有什么条件
如果你办理了公积金贷款,那就可以选择以按月对冲的方式进行还款,但是很多人对按月对冲并不是很了解,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如何办理按月对冲?
1、 申请
借款人持相关资料去放款银行提出按月对冲申请,同时领取《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申请审批表》并填写。
2、 受理
放款银行审核申请资料,若通过则在审批表上盖章,借款人持资料与申请表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受理。
3、 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的按月对冲还贷申请进行审核、审批。
4、 协议签订
审批通过后,借款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
5、 实施
住房公积金中心于次月从借款人的公积金帐户中提取符合规定的还款额存入其还款帐户中,不足部分由借款人自己补足。
注:当夫妻两人共同办理按月对冲时,还贷顺序有先后,借款人为第一顺序,配偶为第二顺序,当第一顺序委托人的公积金帐户余额少于月还款额时,将自动转为第二顺序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8-1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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