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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对冲

发布时间:2021-02-25 18:32:00

『壹』 公积金办理了对冲还能提取吗

能。公积金办理了对冲后还能再提取,不过在提取时需要满足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才能办理,在提取之前可以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然后准备相关的资料进行提取。
在申请了房贷之后,在还贷期间,借款人可以去申请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来冲还贷款,不仅可以冲还公积金住房贷款,还可以冲还商业住房贷款及组合贷款。而公积金办理了对冲之后也可以提取,因为公积金对冲一般不会对提取公积金造成影响。是否能够提取公积金,主要是看用户是否达到了提取条件。

提取公积金的注意事项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贰』 公积金是每个月对冲好还是一年取一次好

公积金是每个月对冲好,一年取一次比较麻烦,反正都是自己的钱,每月直接用专于还房贷属,省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叁』 什么是“提取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

办理按月冲还房贷业务流程: 1、《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内管理中心填写容)。 2、原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出具的前12个月的还款明细表(需加盖银行公章)。 4、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二手房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或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

『肆』 办理住房公积金对冲以后还能支取对冲前账户里的钱么 谢谢大家

有余额得的是可来以的。
住房公积金自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伍』 公积金对冲还贷是怎么一回事

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用户,在还贷款时使用对冲还贷用户和共同对冲还贷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来抵消还款额的操作方式。

公积金对冲还贷办理要求:

1、办理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须由借款人(及配偶)提出申请。

2、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之和在月对冲还贷过程中须留足一个月的还贷金额。

3、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无逾期,包括担保公司曾经代偿过的逾期贷款,借款人也已经偿清。

4、借款人在申请办理月对冲还贷时,须承诺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可用余额不足以对冲还贷时,应及时在其银行还款账户内补足差额部分。

(5)住房公积金提取对冲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借款人应及时掌握每月还贷情况及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是否充足,不足时应提前将补充资金存入银行还款帐户,确保每月按时足额还款。

2、委托人提前终止或自行终止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的,借款人应继续按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及担保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3、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终止后,再次符合申请条件的,须间隔12个月后,方可按规定重新申请。

4、在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或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发生变化时,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新的政策执行,不再告知委托人。

5、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进行按月对冲还贷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承担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对冲还贷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积金

『陆』 什么叫公积金按月对冲

公积金冲还贷,就是用借款人公积金余额冲还住房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及组合贷款。公积金冲还贷,就是用借款人公积金余额冲还住房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及组合贷款。要办理冲还贷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 )购买本市具有所有产权的自住房(仅限70年产权的普通住宅, 50年产权的**房不可)。
(2) 主贷人及配偶无其他公积金贷款债务和冲还贷业务。
( 3)所办理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冲还贷业务。在办理之前 ,需要准备这些材料: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提示1 :办理冲还贷需要提前向银行网点预约,办理期限不超过3天。在办理之前,你还需要确认冲还贷的方式,即选择”年冲”或是“月冲”。年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每年仅可提取-次。月冲:每月直接从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每月可提取,余额不足时应及时补充。提示2 :冲还组合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是优先归还公积金贷款的。最后补充说明一点,借款人的直系亲属及配偶的公积金也可以参与冲还贷。顺序为先用借款人的公积金余额进行冲抵,

『柒』 我所已经一年没缴纳公积金了。我可以把公积金提出来对冲公积金房贷吗

1,各地的政策不一样,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需要连续缴纳一年且中间无欠缴情况的,各地办法不一样,有的地方要求是连续正常缴纳,中间出现欠缴就不算连续。有的地方则把欠缴补上也算连续。
2,办理公积金转移;
3,在新的用人单位办理补缴;
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是指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使用借款人及配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来冲抵部分或全部月还款额的业务。
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须知:
一、按月对冲还贷的对象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以下简称委托人)
二、按月对冲还贷的条件
1、委托人信用良好,申请按月对冲还贷前没有贷款逾期;
2、委托人所在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月足额缴存,申请前无停缴记录;
3、申请按月对冲还贷时,委托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之和不低于每月还贷金额的12倍。
三、必备资料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对冲还贷申请审批表》;
2、委托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要准确提供还款帐户的开户银行的支行、营业部或分理处)。
四、办理程序
1、按月对冲还贷申请:新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在申请贷款的同时申请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已经办理了贷款的借款人可在每月1日至10日至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按月对冲还贷,同时领取《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申请审批表》一份;
2、按月对冲还贷受理:委托人持必备资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含管理部)办事大厅贷款受理柜台进行受理;
3、按月对冲还贷审批:住房公积金中心对按月对冲还贷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批;
4、按月对冲还贷协议签订:审批通过后,当场与借款人签订《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
5、按月对冲还贷实施:住房公积金中心于次月从委托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提取符合规定的还款额存入其还款帐户中。如所提取的还款额不足偿还每月应还款额,不足部分由委托人补足;
6、按月对冲还贷终止:住房公积金中心每月对已办理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贷款进行跟踪,对发现不符合按月对冲还贷条件的贷款,将终止按月对冲还贷。
五、按月对冲还贷提取方式、金额及顺序的确定
1、委托人住房公积金帐户需保留12倍月还款额;
2、委托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保留12倍月还款额后,超过月还款额的,按月还款额提取;不足月还款额的,提取超出12倍的部分转入借款人的银行还款帐户(存折或卡)不足部分由委托人补足;
3、按月对冲还贷委托人顺序:贷款人为第一顺序,配偶为第二顺序。当第一顺序委托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不足月还款额时,将自动转为第二顺序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
六、出现以下情形时,贷款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按月对冲还贷变更手续:
1、按月对冲还贷期间需要变更委托人;
2、按月对冲还贷期间,贷款人所在工作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
3、借款人银行还款帐户发生变更。因未及时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变更手续的产生的后果,由贷款人承担。
七、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终止
委托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住房公积金中心有权单方终止“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
1、借款人贷款本息已还清的;
2、发生贷款逾期2个月(含)以上;
3、委托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因故被冻结的;
4、委托人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部分)未按月正常缴存3个月(不含)以上的;
5、委托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6、发生其它无法继续履行“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的情形。
八、注意事项
1、借款人应及时掌握每月还贷情况及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是否充足,不足时应提前将补充资金存入银行还款帐户,确保每月按时足额还款;
2、委托人提前终止或自行终止“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的,借款人应继续按《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及担保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3、“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终止后,再次符合申请条件的,须间隔12个月后,方可按规定重新申请;
4、在“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或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发生变化时,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新的政策执行,不再告知委托人;
5、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进行按月对冲还贷的,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承担责任;
6、委托人应开通还款帐户的短信提示功能,及时查询、实时关注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贷款偿还情况,并在银行还款帐户上保留1个月以上的还贷资金,避免因委托人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不及时造成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不足或其他原因导致按月对冲还贷失败出现贷款逾期,由此造成的贷款逾期等违约责任由借款人承担。

『捌』 提取公积金之后还可以办理对冲吗

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版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权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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