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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属于什么

发布时间:2021-02-26 19:09:10

⑴ 请教一下各位老师 企业负担的公积金部分为什么不通过“应付工资”核算,它不也算是企业付给职工的工资吗

你好。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应付工资”科目核算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

因此,题中企业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应当由“应付工资”科目核算,取决于住房公积金是否构成工资总额。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有关规定:
1、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2、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3、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4、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可见,住房公积金虽然属于“劳动报酬”,但并非企业“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因此,不属于工资总额构成范围。

由此,企业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

⑵ 企业代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如何做会计处理

  1. 这是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来核算的。

  2. 扣的时候

    借:应付工资

    贷:银行存款专

    贷:其他应付款-属住房公积金(职工负担的部分) 支付的时候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的部分)

    借: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职工负担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

  3.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3000
    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2000
    生产成本--- 住房公积金 1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⑶ 会计分录中提取应由企业负担的住房公积金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⑷ 住房公积金是什么个人承担多少单位承担多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目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5%-12%。

拓展资料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非税负担,现就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

各地区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各地区要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可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切实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凡超过3倍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三、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当地规定的上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四、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审批效率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按照职责分工,周密组织实施,加强政策解读,切实抓好落实。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于2018年6月底前,将本通知落实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2018年4月28日

⑸ 企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在什么中列支

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四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⑹ 住房公积金在会计分录中属于什么账户

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科目。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都计入此科目。

会计分录如下:

1、当期缴纳时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注:单位承担的部分)

其他应收款——住房公积金(注:个人承担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

2、发工资时,把单位代交的部分收回,从职工工资中扣回时账务处理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住房公积金

3、如果当期未缴纳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6)企业因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属于什么扩展阅读:

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一)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二)计提比例:

医疗保险费:10%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12%)

养老保险费:12%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22%)

失业费:2%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2%)

工伤保险:1%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0.5%)

生育保险:见工伤保险即可。

住房公积金:10.5%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7%)

工会经费:2%

职工教育经费:2.5%

(三)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对发生的职工薪酬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非货币性福利按产品或商品的市场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⑺ 单位负担的公积金应该在职工薪酬核算吗

不正确。依据财政部《关于事业行政单位住房资金会计核算问题具体规定的通知》([1992]财预字第100号)规定:“自199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的事业行政单位陆续参加了住房制度的改革,并相应建立了住房基金。为了加强事业行政单位的住房资金的核算与管理,保证和促进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财政部、建设部(92)财综字第31号印发的“关于住房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的暂行规定”和财政部(92)财综字第114号印发的“关于住房资金的财务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我部1988年制定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会计科目
(一)在资金来源类增设“住房基金收入”总帐科目,科目编号1151(2151、3151)。本科目用于核算单位的各项住房基金收入。总帐科目下设“上级单位(财政)拨款”、“租金收入”、“转入维修、管理费”、“转入房租补贴”、“住房折旧费”、“住房修理费”、“售房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等九个二级科目。
(二)在资金运用类增设“住房基金支出”总帐科目,科目编号1251(2251、3251)。本科目用于核算单位的各项住房基金支出。总帐科目下设置“购房支出”、“建房支出”、“公积金支出”、“维修管理支出”、“补助支出”和“其他支出”等二级科目。
(三)在资金来源类增设“住房基金结余”总帐科目,科目编号1152(2152、3152)。本科目用于反映单位住房基金的收支结果。年终,单位当年“住房基金收入”与“住房基金支出”的收、付方余额全部转入“住房基金结余”科目。本科目年终为收方余额时,归入资金来源类;出现付方余额时,归入资金运用类。
(四)在资金来源类增设“个人住房资金”总帐科目,科目编号“1153(2153、3153)”。下设“租赁保证金”和“住房公积金”两个二级科目。“租赁保证金”用于核算事业行政单位职工个人租用单位公房预付保证金的缴退情况。“住房公积金”用于核算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使用、余存情况。
本科目应按人设明细户。并定期与开户银行对帐。
(五)在资金结存类增设“缴存公积金”总帐科目。科目编号1353(2353、3353)。本科目用于核算单位公积金的缴存情况。
二、会计帐务处理
(一)住房基金收入的会计核算
1.收到上级单位(财政机关)拨补的提租补贴及其他住房资金,或收到城市住房基金中拨入的资金时,收记:住房基金收入--上级单位(财政)拨款;收记:银行存款(全额单位通过其他存款核算,下同)。
2.单位原来用于自管住房维修管理的资金转入住房基金时,收记:住房基金收入--转入维修、管理费;付记:预算外支出(业务支出、事业支出)。
3.单位收到出售住房收入时,收记:住房基金收入--售房收入;收记:银行存款。
按标准价、成本价及各种优惠价格出售住房的,单位固定资产帐暂不作调整。待国家正式规定下发后,另行处理。
4.单位收到其他各项住房资金收入时,收记:住房基金收入(按住房基金收入的具体项目填列二级明细科目,下同);收记:银行存款(或付:预算外支出、结余、收益等)。
5.收到由城市住房资金中借入或其他渠道借入的住房资金时,收记:借入款;收记:银行存款。还款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住房基金支出的会计核算
1.单位用住房基金购入职工住房时,付记:住房基金支出--购房支出;付记:银行存款。
同时收记:固定资产基金;收记:固定资产。
2.单位用住房基金自建住房:
(1)预付工程款时,付记:暂付款--预付基建工程款;付记:银行存款。
(2)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时,收记:暂付款--预付基建工程款;付记:住房基金支出--建房支出。
同时收记:固定资产基金;收记:固定资产。
(3)单位用借入资金购建职工住房,其支出资金通过住房基金支出核算。发生支出时,付记:住房基金支出--鬃支出;付记:银行存款。
增加单位固定资产的,还应登记固定资产帐。
4.办理公积金支出。
(1)按规定标准计算单位应缴住房公积金时,收记:个人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付记:住房基金支出--公积金支出。
(2)交纳公积金时:收记:缴存公积金;付记:银行存款。
5.发放提租补贴、支出自管住房维修、管理费及办理其他各项支出时,付记:住房基金支出--(按支出具体内容列明细科目);付记:银行存款(或库存材料)。
(三)年终结转当年住房基金收支的核算
结转住房基金收入时,收记:住房基金结余;付记:住房基金收入。
结转住房基金支出时,收记:住房基金支出;付记:住房基金结余。
(四)职工个人缴纳住房资金的核算
1.单位在工资中代扣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
全额预算单位:付记:经费支出--工资;付记:经费存款(或经费限额);收记:个人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收记:其他存款。
差额预算单位和自收自支单位:收记:个人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付记:业务支出(事业支出)--工资。
2.收到职工交来的保证金时,收记:个人住房资金--租赁保证金;收记:库存现金。
3.单位缴存个人公积金时:收记:缴存公积金;付记:银行存款。返还缴存资金时,付记:缴存公积金;收记:银行存款。
4.结算公积金利息时,收记“个人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收记:缴存公积金。
5.职工使用住房资金或返还个人住房资金时,付记:个人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租赁保证金);付记:库存现金。
根据财政部财会(1993)47号;(1995)14号;(2000)093号文件整理,企业原住房周转金的会计处理如下:
企业按规定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资金,分别在“住房周转金”、“盈余公积——公益金”、“长期借款”科目中核算。
企业所有的住房基金的来源以及运用均在“企业住房基金”备查簿中登记。(登记内容附后。)
企业取得自管和委托代管住房租金收入(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代管住房租金收入)、住房租赁保证金、拨入的住房资金、住房周转金的利息收入等。
借:银行存款
现金
贷:住房周转金
企业按规定应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借:住房周转金(企业交纳的住房公积金部分)
应付工资(个人负担住房公积金部分)
贷:银行存款
住房周转金不足以交纳应由企业负担的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按有关部门核定批准,可以在管理费中列支的住房公积金部分
借: 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贷:住房周转金
企业给予职工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困难补贴
借:住房周转金
贷:应付工资 (企业给予职工的住房补贴部分)
现金
企业用住房周转金支付职工住房的维修、管理费用、以及按国家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其他费用性支出
借:住房周转金
贷:银行存款
企业购买职工住房产权或使用权,按实际支出的价款
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住房周转金(属于应由住房周转金负担的部分)
贷:资本公积金
借:盈余公积——公益金(属于应由公益金负担的部分)
贷: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企业出售职工住房全部产权或部分产权的按固定资产出售进行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按固定资产帐面净值)
累计折旧 (按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原值)
发生的职工住房的固定资产出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出售的国有住房上缴的住房出售收入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出售的国有住房发生的净收益(如发生的净损失,做相反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住房周转金
上述出售的职工住房,如果原属于用公益金购买的还应同时
借: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按已出售资产中原用公益金支付的价值部分)
贷:盈余公积——公益金
出售职工住房使用权的,企业收到的出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住房周转金
已出售使用权的住房在提取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企业应将已出售使用权的住房单独作为一类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企业分得的企业职工出售或出租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住房周转金
企业应将已出售部分产权的职工住房的原值、累计折旧、以及企业职工出售、出租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企业住房基金具体包括:
企业住房折旧;住房使用权摊销;公益金中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
借入的住房资金;住房周转金。
企业住房周转金的来源:
自管和委托代管住房的租金收入;企业收取的住房出售净收入;
企业收取的住房租赁保证金;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的住房资金;
企业住房周转金的利息;其他住房资金。
住房周转金作为负债进行管理。企业安排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不得超过住房基金总额。
取消住房周转金制度后,账务处理
取消住房周转金制度后,企业现有的住房周转金余额,做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处理。经过清理后的企业“住房周转金”科目余额,如为借方余额,应做如下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住房周转金

由此造成期初未分配利润负数,应做分录
借:盈余公积——公益金
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资本公积金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经过清理后的企业“住房周转金”科目余额,如为贷方余额,应做如下分录:
借:住房周转金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⑻ 企业负担的公积金计入哪个科目,那职工负担的呢,如题。企业收到委托收款付款通知,支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放入其他应付款~~~然后看负担的是谁放入相应成本费用~~~比你的这题~内~~
计提:
(容1)企业部分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 90,000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 90,000
(2)个人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 90,000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 90,000

上交时:
借: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 180,000
贷:银行存款 180,000

不明白追问吧~~~~~~~~~~~

⑼ 计算并结转应由企业负担的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相应凭证

单位为职工支付社保费并从职工工资中代扣社保,用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归集核算。专

一、社属保即社会保险费,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现行社保主要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保费分为个人缴纳和企业统筹两部分
二、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社保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1、计提单位负担部分
借:成本费用相关科目(按受益人员所在部门确定)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2、从工资中代扣个人负担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缴纳社保(含单位负担的及个人负担的)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贷:银行存款

⑽ 企业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往哪记

1、企业按规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贷记的是银行存款科目;
2、具体分内录是:
借:管理容费用-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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