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住房公积金查询方式:
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
拨打公积金热线电话查询;
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查询;
如果有公积金联名卡,可以登录网上银行进行查询。
㈡ 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3、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5、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㈢ 潍坊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条件
职工离、退休(含提前离、退休),须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申请审批表。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1-4级《伤残证书》。
下岗失业的职工,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失业证》。
辞职、辞退的职工须提供原单位辞职、辞退文件和本人档案转入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托管的协议。农民合同制工人离开市区回原籍的,须提供有关辞职、辞退文件和户籍证明。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改制无力重组,职工不做分流安排的,须提供法院等部门的有效法律文件。
出国、出境定居的,须提供居住国居住证,本人出国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国、出境证明。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网,最新最全公积金信息都可在里面找到。哪些人有资格支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支取潍坊市住房公积金,一切都可在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网找到答案。具体条件摘录如下。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出境定居的;
(五)调离本市的;
(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七)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八)下岗失业的;
(九)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14种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5万元以上的。
14种重病或大病包括:心肌梗死、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白血病、重度肝硬化、脑血管意外、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恶性肿瘤、心脏瓣膜置换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心脏搭桥术、心脏疾病需行介入治疗、起搏器安放。
第四条第(六)款所述的自住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第(十一)款所述的直系亲属是指,职工子女、职工和配偶的父母。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六)(七)(十一)款的情况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支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职工支取的住房公积金,一般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补交2年以上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当年不可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款。
除夫妻和患14种重大疾病外,其他亲属间的住房公积金不能相互支取使用。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支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该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纳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除大修外,同一套住房一般只支取一次。
㈣ 潍坊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
客服热线 : 12329
以上信息来源于: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㈤ 在潍坊高新区交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买哪个楼盘时用贷款额度是多少求专业人士解答,谢谢!
这个打电话问当地部门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就可以了~!
㈥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
1.各地方不太一样 这个你要知道。寒亭这边带身份证复印件、房屋首付款收据复印件、购房合回同原答件及复印件。贷款5万以上用房产抵押,自己的房产还要带评估报告2分,别人的还要做公证。
2.要交纳的有房屋评估费,担保费,还有后期办理抵押登记的费用。
3.寒亭这边是和建行合作的,所以上述材料送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就不用你送了,这边会给你送过去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都一样,五年包括以内3.33%,五年以上3.87%。
大体这么多吧 希望对你有用
㈦ 潍坊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专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属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3、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5、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㈧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
潍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潍坊市政府领导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提取、核算和贷款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