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自建房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以提取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所以自建房屋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建造住房提取公积金扩展阅读:
根据《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八条 管理部审核提取申请,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将提取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等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并确认个人结算账户。管理中心会计处汇总前一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委托银行将提取款项划入个人结算账户。
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要点: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Ⅱ 为什么说大修住房和建造翻新自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可以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积金中心还规定有其他情形,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Ⅲ 自己盖房子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自己盖房子属于自建房屋,自建房屋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以郑州自建房屋提取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明白卡》第七条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处自建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建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建设费用。
城市、镇自建房所需材料为:提取人的身份证;《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支付建设费用的凭证。
(3)建造住房提取公积金扩展阅读:
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明白卡》危房翻建、大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集体土地使用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
7、支付建设费用的凭证。
因上述原因,建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
1、建房人身份证;
2、与建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Ⅳ 自己建房子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自己建房子一般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内、翻建、大修自有容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建造住房提取公积金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Ⅳ 在家里盖房子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抄积金管理条例》第袭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Ⅵ 自建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急。。。。。。
各地提取方式可能不同,以南京为例:
提取程序
(一)职工提供身份证及相关材料;
(二)职工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银行、分中心)申请提取;
(三)银行或中心(分中心)审核;
(四)银行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卡)。
主城区缴存银行网点实行提取通兑。
申请范围
(一)购买商品房
(二)购买二手房(含现房)
(三)购买经济适用房
(四)柜面偿还本中心公积金贷款
(五)柜面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
(六)租住商品住房
(七)离休、退休
(八)出境定居
(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十)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
(十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
(十二)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十三)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
(十四)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十五)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十六)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
(十七)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特别困难
(6)建造住房提取公积金扩展阅读
办理要件
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不动产权证书》(翻建提供);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在地城建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
4、结婚证(配偶提取提供);
5、身份证;
6、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中心(分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后,职工携带相关材料到缴存银行网点办理。
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不动产权证书》;
2、城建部门同意大修的材料;
3、结婚证(配偶提取提供);
4、身份证;
6、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中心(分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后,职工携带相关材料到缴存银行网点办理。
Ⅶ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符合条件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内列条件:
(一)职工所容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