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设机构
1、中心本部内设机构:办公室、归集管理处、委托贷款管理处、会计核算处、科技处、稽核监督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办、法规监察处、客户服务处、纪检监察处。
2、中心垂直管理办事机构:城区、邛崃、蒲江、金堂、大邑、新津、郫县、崇州、龙泉驿、彭州、都江堰、新都、青白江、温江、双流十五个管理部。
3、分支机构:中心授权管理的铁路分中心。挂牌独立运作的省直机关、石油2个分中心。
⑵ 成都武侯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一、成都武侯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专于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德商国属际A座
二、成都武侯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附近公交站
锦城大道益州大道口途径公交有26路;84路;184路;188路;220路;236路
益州大道锦城大道口途经公交有26路;84路;115路;162路;184路;188路;236路;801路;805路;815a路;815路;1119路;g25路
益州大道锦悦西路口途径公交有26路;84路;115路;162路;184路;188路;236路;801路;805路;815a路;815路;g25路
⑶ 成都市有几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
建行地址: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门向天府广场方向30米有建行后子门支行
附地图网络地图
⑷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的流程有哪些
成都公积金提取需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请联系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相关事宜。
电话:028-12329。
⑸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郫都管理部电话是多少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服务热线号码12329,
郫都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28) 8786 4704,后面这个电内话是网络搜索到容的。
成都的12329是专线,建议先咨询成都公积金中心再通过他们查询或转接比较好。
⑹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什么关系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太tmd差,电话莫人接,咨询个事情都不晓得咋办!而且tmd同样在成都,政策还和成都的不一样,我ri!简直跟成都市公积金中心没法比!!
⑺ 成都市公积金怎么查询
成都住房公积金卡都是联名卡,成都市公积金可通过登陆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里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查询,打印等。
该网站的主要服务内容是公共信息服务包括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业务通告等,个性化服务包括账户变动通知、业务办理进度及结果告知等。如果对网站的服务内容有不满意的地方还可以拨打028-12329客服电话进行投诉反馈。
(7)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的类型: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3、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 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⑻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何提取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由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
三、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8)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扩展阅读
成都将对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公积金异地转移和离职提取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有产权商品住房(含再交易住房)时,申请提取公积金不受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限制。
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购买自有产权住房,所购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应当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购房款发票之日起五年内申请;
所购房为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的,应当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五年内申请,在提取申请前6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应当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6个月后,五年内申请。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管理规定: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时,应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当职工向异地公积金中心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出业务时,职工需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且在成都公积金中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已为封存或托管状态。
离职提取业务调整: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已封存或托管6个月(含)以上且未在异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的,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提取业务。
⑼ 请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服务电话是多少谢谢
您好,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服务电话为 12329
温馨提示
您还可以登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公积金相关业务咨询和办理
以上信息来源于成都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热线12329为提供哪些服务?
⑽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末上班吗我想去提取钱,周末可以不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末是不上班的,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全天(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为9:00-17:00。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0)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