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积金停交后再续交多久才能贷款,怎么开通 –
凡住房抄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或累计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并且目前仍在缴存公积金,才有资格申请。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大修自住住房等,均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单位和个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申请贷款当月之前,个人和所在单位 连续、按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职工,可以申请贷款。
申请贷款时申请人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合法有效居留身份;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购建住房证明材料;同意使用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住房公积金停交后可以续交吗
住房公积金不用续交,它是单位和个人各自承担一部分,公积金断缴,缴存金额就被封存了,找到新的单位,交完公积金后,住房公积金缴存状态会被激活。公积金中断期间买房子、装修房子等,可以正常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影响;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1]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2]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3. 上海住房公积金停交3年之后怎么续交
辞职后公积金账户会被暂时封存起来,但账户里的钱还是职工本人的,里面的余额不会因内为辞职而消失。因换容工作导致公积金“断档”的,待找到新工作后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开始缴公积金,先到原单位要求办理账户转移,把原先缴存的公积金余额全部集中到新缴存账户上。
4. 住房公积金中断了必须补上才能续交吗
住房公积金中断了不用补上也可以续交。
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以贷款时向前推移计算)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未满12个月的不能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工因离职、停薪等各种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单位填报“住房公积金汇交变更清册”将其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人交存部分和单位资助部分)结余本息封存在原帐户内,封存期间按规定计息;恢复缴存时,单位填报“住房公积金汇交变更清册”予以启封。
(4)住房公积金停缴后怎样续交扩展阅读
补缴条件
当单位发生集体缴存以前年度缓缴公积金及应缴未缴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公积金等情况时,需通过补缴方式完成。
补缴手续
1、单位填写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补缴办理
1、单位填制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公积金补缴清册》及与《公积金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2、管理部接柜人员对《公积金补缴书》、《公积金补缴清册》及转账支票进行审核,补缴确认后,接柜人员打印《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留存。
5. 公积金断交了一年,可不可以继续交,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是可以继续缴纳的,因为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缴纳的,如果员工没有工作的时候是不能缴纳的。需要在和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再次缴纳。但是因为员工断交住房公积金,那么会导致员工暂时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因为公积金贷款条件一般是需要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6. 公积金停交一年可以续交吗
公积金停交一年可以续交的。
公积金续交所需要的材料:
公积金续存事宜由公司代回理人代为办理答,需提供职工调拨令、介绍信或新单位出具的验收证明、劳动合同等资料;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案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填写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领取单位填写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接收公司公积金账户信息;被封存的,还应当提供以原单位名义封存的被封存员工名单。
(6)住房公积金停缴后怎样续交扩展阅读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参考资料网络_公积金
7. 住房公积金停缴费还可以续交吗停缴的话以后还可以提取吗
可以,公积金停交后账户会封存,续交的时候把公积金账户解封就可以了。只要你公积金账户有余额就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有一下几种办法和需要的材料:
一、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二、职工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三、职工因支付房租,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点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租房费发票;房屋租赁合同;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2)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外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租房证明;提供已按照房屋所在地管理规定纳税的证明及租房费发票;房屋租赁合同;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3)职工租赁公租房、廉租房的,应提供承租发票(收据);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7)住房公积金停缴后怎样续交扩展阅读: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和《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加强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各管理部对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个人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指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各管理部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将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个人结算账户的提取方式。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结算账户包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经与管理中心签订协议可用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各类银行卡或存折。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上采取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特殊情况下,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须经职工本人同意。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的,提取申请人应预先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向所在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见附表1)并经提取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后,与提取所需材料一同交管理部。
第七条 已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个人结算账户无变化的情况下,无需再向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时,有关个人结算账户各栏可不填写。
第八条 管理部审核提取申请,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将提取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等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并确认个人结算账户。管理中心会计处汇总前一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委托银行将提取款项划入个人结算账户。
第九条 因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发生错误,导致划款失败时,管理中心会计处收到银行返回的失败数据后,通过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通知相应的管理部。
管理部首先检查个人结算账户姓名、账号录入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由管理部经办人员写明原因,管理部业务主管审核签字后,及时修改;管理中心会计处于下一工作日通过银行再次将提取款项划入个人结算账户。如录入信息正确,管理部应及时与缴存单位联系。
因职工个人原因导致提取划款失败时,单位经办人或个人应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见附表2),并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连同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等资料交管理部。
管理部经业务主管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修改,并制作《个人信息变更对照表》(见附表3),交单位经办人或个人核对;管理中心会计处于下一工作日通过银行再次将提取款项划入个人结算账户。
对于个人结算账户提取失败在20个工作日(不含)以上管理部尚未修改的,管理中心会计处经业务主管审核签字后,将所提取金额冲回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条 经管理中心审核批准的提取款项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个人可于第4个工作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上查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是否到账;提取款项未到账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管理部查询。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变更个人结算账户时,由单位经办人或个人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并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连同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等资料交管理部。
管理部经业务主管审核签字后,方可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变更个人结算账户,并制作《个人信息变更对照表》,交单位经办人或个人核对。
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时需要变更职工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按照《关于联名卡涉及职工个人信息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07〕4号)办理。
第十二条 夫妻双方离婚后住房公积金分割业务涉及个人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关于夫妻双方离婚后住房公积金分割的业务操作规范的通知》(京房公积金会计〔2006〕21号)办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管理中心会计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3年3月22日发布的《个人储蓄账户支取住房公积金办法》同时废止。
8. 住房公积金停交手续怎么办理 有什么流程
具体办理住复房公积金停交步骤:制
第一步:
一、准备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停缴(待转出)所需材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二、关于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说明。
第二步:赴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
一、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备齐的上述材料,赴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
二、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柜面工作人员在受理后,对单位所提供表格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进行审核。
三、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操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上加盖业务章。
四、 单位经办人员带回的材料:
(1)一联《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盖有银行业务章)
(2)一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盖有银行业务章)
9. 住房公积金中途断交后可以续交吗
可以办理补缴
公积金补缴: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版。
2、单位权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公积金补缴流程如下:
第一,可以由银行网点直接办理的补缴业务;
第二,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补缴业务;
第三,核准程序,属银行网点直接办理补缴业务的,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办理。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由管理机构职能科室负责受理。核准程序为:科室经办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报分管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