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失业能取住房公积金吗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专
2)、申请时已连续一属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5)、有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㈡ 失业了公积金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每个职工应当只有一个公积金帐户,这样才能确保公积金帐户帐目的准确、完整。当职工个人工作变动时,需要将职工已经开设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到变动后的工作单位。
一般情况下,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由职工向调出单位提供调入单位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帐号,由调出单位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联)送调出单位的经办银行。调入单位收到银行打印的《转入通知书》即完成了职工的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
如职工长期没有缴存公积金,帐户可能会被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管理办公室。在此情况下,个人提供个人公积金帐号给调入单位,由调入单位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联)送调入单位的经办银行调入单位收到银行打印的《转入通知书》即完成了职工的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
如遇特殊情况,职工个人也可凭个人身份证、录用证明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管理办公室直接办理个人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
㈢ 请问失业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提取。
一、准备来资料:首自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二、详细过程:
1、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2、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3、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3)提取住房公积金失业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实施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若干规定》及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第三条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㈣ 失业人员怎么领取住房公积金
凭失业证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表格可到公积金中心领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非常住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相关要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规定:
(一)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
(二)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可凭失业证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表格可到公积金中心领取。
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拓展资料:
领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㈤ 领取失业保险金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需要满足提取条件才能办理提取手续。而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不满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不能申请提取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㈥ 失业人员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㈦ 失业人员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相关要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
①身份证(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代办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住房公积金查询磁卡;
③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审批书》;
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7)提取住房公积金失业扩展阅读:
定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特征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㈧ 职工下岗失业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下岗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