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9公积金的新政策是什么
新政一:租房提取公积金 无需租金发票和完税证明
2019年1月,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新政二: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 降至两成
2019年8月31日,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北上广深4城市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自主决定最低首付款比例。此条新规9月1日起执行。
(1)江苏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出台扩展阅读:
公司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公司的公积金来源有以下几项:一是股票溢价发行时,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部分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二是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按比例提存部分法定公积金;三是股东大会决议后提取的任意公积金;四是公司经过若干年经营以后资产重估增值部分;五是公司从外部取得的赠与资产,如从政府部门、国外部门及其他公司等处得到的赠与资产。
B. 江苏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我是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工
目前没有《江苏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只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与苏州市政府《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声明一点 ,绝无“住房公积金与户口所在地挂勾”这一说法
如单位执意不交公积金,你可向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投诉。
http://www.gjj.suzhou.gov.cn/news/gjj/2006/11/9/gjj-15-27-42-2198.shtml
http://www.gjj.suzhou.gov.cn/news/gjj/2006/11/9/gjj-15-13-38-1433.shtml
C. 省公积金最近出台了新政策吗
是的,住房公积金现在可以全国转移了,举个例子:从上海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后来从上海辞职去了北京,在上海缴纳的公积金可以转到北京,在北京贷款买房。以前都是不可以的、
D. 江苏省的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不可以执行吗
如果能认定老赖这件事情就比较好解决 再有一个就是你冻结他你也取不出来 建议你从其他不动产进行
E. 2017年国家和江苏省对住房公积金有没有必须缴纳新规定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方式: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版年度月平均工资权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F. 公积金2020年新政策哪些规定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2、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3、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4、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G. 关于江苏省住房公积金买房的规定
这个需要落实江苏买房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和房地产公司,只有异地公积金允许,并且买的房子可以公积金贷款,你才可以享受异地公积金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