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单位如何补缴历年未按规定调整而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1、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补交公积金的事项,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填写一份“住房公积金补缴说明书”,把这份说明书拿回所在的单位,现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2、与所在的单位商量让单位给你补交公积金,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愿意的,因为需要单位写一份补交证明,而补交证明是按公积金中心的固定格式,里面感觉是强调了是公司的责任。
3、证明写好后,盖印,把证明交回到公积金中心,等待审核。
4、让公司给你的公积金帐号补交费用,这笔费用包括单位部分与个人部分都是由你本人承担。
5、有一种特别麻烦的情况是,如果你之前一直没有买公积金,而你到了新公司要新公司补交,这就要看新公司是否愿意了,因为补交只能是补交之前的部分,所以公司可能还要证明你的入职日期,这一点就需要你自己与公司协商好。
B. 单位少缴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的内住房公积金缴纳属于强容制性。如果企业有违反,该企业员工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 用人单位不缴,欠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劳动者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缴,欠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投诉。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少缴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D. 住房公积金少缴后补上会有什么影响么
没有影响,补交半年和半年前开始缴纳是一样的.只是你要贷款的话必须要等到补交后的下一个月才可以贷款,对于贷款年限和金额没有任何影响.
你说的2个月补交就任何影响也没有,因为公积金贷款要交足半年才可以贷款,你两个月前交和现在补交2个月都要再缴纳4个月才可以申请贷款,所以没有任何影响
E. 单位少缴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可以要求补交公积金。
公积金补交的流程:
单位经办人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
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支票或现金到办事处进行补缴登记;
登记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加盖结算印章的《委托收款专用凭证》第二、三联、《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单位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单位联及支票(现金)交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窗口存款;
银行窗口收妥款项后,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银行收讫印鉴,返单位经办人作为记账凭据。
F. 用人单位不缴,欠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劳动者怎么办
住房公积金和社保的区别在于,社会保险是强制型的,征收主体为税务机关。用人单位如果欠缴社保费,将会被税务机关进行处罚。而住房公积金并非强制性,如果用人单位欠缴,那么你只能通过司法途径来起诉。
G. 单位少缴住房公积金怎么补偿
你是为单位上交住房公积金,怎么补偿?一般来说,国家对位房公积金不是要求那么严格的,而医疗保险这个须要交够的
H. 用人单位少缴,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应如何办理维权
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诉。用人单位应该为城镇在职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没有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可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收入证明(如工资条或银行流水)原件及复印件1份、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所在区管理部进行维权投诉。如果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需要到单位开户的管理部进行维权投诉。
对于单位不办理和逾期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处罚: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