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积金新变化内容一览 新公积金规定哪些地
公积金最新消息
全国各地每年7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限额。近期,北京、天津、南京、武汉、福州等各地城市纷纷宣布7月1日开始调整。今年,你的住房公积金基数怎么调?调多少?上有封顶吗?调整后该去哪里查?带你一起了解。
缴存基数怎么调?
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贷款买房、租房等,甚至有的城市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那它每年是怎么调整基数的?住房公积金以上一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根据你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变动情况调整你的公积金缴纳基数。
你的住房公积金会不会调?先看一组数据:2017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318元,实际增长8.2%;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5761元,实际增长5.0%。也就说,如果你去年工资涨了,缴存比例不变,那本人和单位缴纳的给你公积金都会变多。
公积金新政策
举个例子:如果2016年度你的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2017年为10000万元,工资涨了25%。那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若缴存比例12%不变,你每月的公积金将增加480元。即,(10000*本人缴存12%+10000*单位缴存12%)-(8000*本人缴存12%+8000*单位缴存12%)=480元。
缴存比例怎么定?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不得超过12%。以天津2018年住房公积金年度为例:——企业可在5%-12%之间自主确定缴存比例。——但有特殊情况,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调整至不低于单位和职工各1%。——除企业外,其他单位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各11%。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按单位和职工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额上限怎么算?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北京为例:2018年住房公积金年度(即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401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096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048元。即,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缴存比例+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缴存比例≤6096元也就说,如果按12%比例缴存,你的月平均工资为3万元(超过25401元),每月缴纳的公积金只能是6096元。不是按3万元计算的7200元。
换城市工作了,怎么办?
“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2017年7月1日已建成开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该平台办理,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如果你换到别的城市工作,通过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手机APP就可进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转入自助申请。转移接续完成后,在当地就可查询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情况。
明年你的公积金可能会咋调?
你的2018年工资变动水平一定程度决定了你明年公积金缴存多少的变化。今年,你的工资上调了吗?年内,上海、山东、山西、内蒙古等多地发布了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相比上一年均为上涨。要注意的是,工资增长指导线不意味着员工就能涨工资。
因为,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属于指导性信息,并不具备强制约束力,但工资指导线可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
⑵ 住房公积金又有新变化了,看看对你的影响大不大
公积金新变化: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 对你影响多大。 全国楼市调控进入密回集期,有答关房贷、住房公积金等政策的变化总能牵动购房者、租房者的神经。1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下发通知,将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延长至2020年4月30
⑶ 五险一金新变化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变化
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回,农村不建立住房答公积金制度;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⑷ 2018年公积金最新变化有哪些
2018年,全国楼市调控进入密集期,有关房贷、住房公积金等政策的变化总能牵动购房者、租房者的神经。2018年公积金最新变化!1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下发通知,降低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此外,缴纳单位可在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5%到上限12%之间,自主确定比例。
为了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住建部拟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四项:一是将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长两年,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二是切实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三是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浮动区间。四是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审批效率。通过以上这些措施,预计2018年可以减轻企业负担约300亿元。
⑸ 公积金缴纳由哪些新变化
5月11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委发布《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内进一步降低容企业成本的通知》。《通知》指出,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非税负担,将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各地区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
此外,《通知》还要求,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⑹ 公积金政策又有哪些新变化
各地公积金政策不同,需要看您办理什么业务。
要是公积金贷款,请参考: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首付比例符合要求;
5、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如下: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协议和其他批准文件;
3、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在部门的批准文件;
4、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符合公积金中心要求的首付款证明;
6、借款人家庭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7、住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物或担保人相关资料;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地区规定可能会有不同,详情请洽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或者是公积金提取,请参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⑺ 公积金缴存有了什么新变化
公积金新变化: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 对你影响多大。
全国楼市调控进入密集期,有关房贷、住房公积金等政策的变化总能牵动购房者、租房者的神经。1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下发通知,将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此外,缴纳单位可在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5%到上限12%之间,自主确定比例。据悉,此举可为企业减负约300亿元。
政策对企业减负的同时,广大职工的公积金会受多大影响?
降低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延期
降低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延期对广大职工影响多大?北京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与社保、养老保险金不同,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可支配收入,并且这部分收入不需要缴纳个税。对于很多职工来说,缴存公积金比例的下调会直接影响这部分收入,虽然职工到手的工资增加了,但还要缴纳个税,所以增加职工现金收入的幅度并不太明显。
“从这点来看,公积金如果减少缴纳对于企业来说是减负的利好消息,但对职工来说并没有太多好处。”
同时,张大伟也指出,部分企业更希望通过少缴纳养老保险、社保费用从而减少企业开支,获取更多的利润,而一般企业不会减少缴纳公积金,“公积金减少则意味着工资减少,那企业直接和员工协商降薪就行了。”在他看来,一般企业并不会这么做,降薪也会直接降低企业的人才吸引力。
对于房地产市场而言,张大伟认为,这一政策影响不大,因为公积金缴存高于12%的城市不多。
此外,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这个政策出发点是从企业减负考虑的,政策本身采取的是阶段性做法,未来也会坚持这个思路。
来源:搜狐新闻
⑻ 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出台,满6个月,封存还能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各分支管理机构,机关各部门: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和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36次会议精神,现就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宽贷款申请条件
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曾在异地(含同城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其他贷款申请条件按《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提高贷款最高额度
在郑州市区内办理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仅申请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在郑州所属县(市)和上街区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40万元。组合贷款总额不设上限,其中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调整贷款最高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含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住房,下同),贷款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80%;缴存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结清相应住房贷款后,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贷款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70%;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贷款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60%。
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发放贷款。
四、简化贷款办理手续
办理公积金贷款不再提供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还款额应当不超过夫妻双方缴存基数和的70%;未婚、未再婚的,应当不超过借款人的缴存基数;共有权人的缴存基数可与借款人合并计算;组合贷款由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审核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五、调整存量房贷款期限
购买建成时间未超过20年的存量商品住房,贷款期限最长应当不超过20年;购买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存量商品住房,贷款期限最长应当不超过15年。
六、暂停办理“转按揭”业务
为充分保障缴存职工购房时的公积金贷款需求,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即“转按揭”)业务。
本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执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行业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⑼ 公积金新变化是什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下发通知,即日起,我市将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政策,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依法维护缴存职工权益。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凡超过3倍的,从2018年7月1日起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同时,延续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缴存单位开户时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对有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记载其失信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已提取资金的,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并函告行为人所在单位。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此外,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依法予以查处。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等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将及时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依法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