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房公积金自己交的那部分怎么取出来!
各地有各地的公积金提取办法,拿北京举例:
一,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专(房屋类)
满足属以下任一条件的申请人,可办理北京公积金提取业务:
1.申请人需要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等)
2.申请人需要建造自住住房
3.申请人需要翻建自住住房
4.申请人需要大幅度装修已有房屋
5.申请人需要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6.申请人需要支付房租
二,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非房屋类)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申请人,可办理北京公积金提取业务:
1.离休、退休人员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人员
4.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5.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7.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8.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2. 住房公积金最后可以全部提取吗,还是只能提取自己交的部分
住房公积金会按照你每月所交的数额保留半年,其余部分都可以提取,但提取公积金时必须是买房,租房,退休后可以全部提取
3. 公积金自己交的部分可以取出来吗
条件来符合才可以领取。
住房公积金源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4.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自己交的那部分可以取出来吗
如果你不是当地户口的,就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把帐户里的钱全部内提取出来(公司交的和容个人交的一块),只需要离职证明、身份证、银行卡、公积金卡或折、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但不要写金额)。
但如果是当地户口就不可以了,只能通过买房或租房。
5. 现在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只能提取自己交的还是公司和自己交的都可以取
提取公司和自己交的
6. 住房公积金只可以取自己交的那部分吗还是可以全部取出!
只要当事人有符合规定的理由,且所需要的钱款超过公积金余额,就可以提版取全部权余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7. 请问住房公积金是全部都可以提取出来,还是只能提取自己交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专提取职工住房公积属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8. 公司帮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员工缴纳的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出来吗还是只能提取自己交的那部份呢
公司帮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员工缴纳的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不管是公司交的部分还是个人交的部分,都是属于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8)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自己交的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