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房公积金贷款;我是四川广安人,单位帮我上了住房公积金已三年了,但是住房公积金是半年交一次的,现在我
可是可以,但之前的关系你必须给打好哦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咨询可贷款
全国都可以 。除非你不符合购买条件。那样住房公积金只能提取、不能贷款了
只是根据楼盘提供不提供住房公积贷款
如果楼盘不提供 只提供商业贷款
谁也没办法 这个是利益之争
看你在哪个城市啦 看你有没有自己的房子了 ,也看你个人还贷和消费能力
二三线城市 我觉得买房保值 还有上升空间
如果你没自己的房子 那还是推荐你买房 因为关系到你和你爱人和孩子的户口问题
如果你现在在一线城市
别买房 学着投资 把钱放利息也好 买金存起来也好 观望一阵子再说
从现在的物价来看。个人认为存钱买房比贷款要合算一点点
B. 公积金提取条件流程材料,广安公积金提取多久能收到钱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回职工住房公答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C. 住房公积金老板和我们是怎么来付
不低于合同工资的5% 老板和你交同样多
比如你合同工资1000 那么每个月你住房公积金就是100 其中自己交50 老板交50
当然5%不是绝对的 看你们当地定的 这个事最低标准
D. 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抵押吗
各地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规定不同,主要有: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首付比例符合要求;
5、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如下: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协议和其他批准文件;
3、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在部门的批准文件;
4、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符合公积金中心要求的首付款证明;
6、借款人家庭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7、住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物或担保人相关资料;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详情请洽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E.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上级领导单位是什么单位
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同时直属当地政府管理。
F.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设区城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三、委托由管委会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按规定支付手续费;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五、拟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管委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八、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设区城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九、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十、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账;
十一、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十二、组织建立管理中心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联网,纳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管理信息系统;
十三、向设区城市财政部门和管委会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十四、向设区城市财政部门提出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申请,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省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办理呆账核销,并报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备案;
十五、承办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G. 四Ill广安干部退休时住房基金怎么发
退休人员支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1)退休证和身份证;(2)已正确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核表,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申请支取审批手续。
H.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承担政工人事、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文书档案、保密、后勤、安全保卫、会议材料准备和文电的草拟及处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财务计划编制、统计上报及实施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草拟等工作。
(二)归集信息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催缴和信息的查询工作;承担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账工作;承担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发放、缴存有效凭证的建立工作;协助完成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工作;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办对违法违规案件的行政处罚,调解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纠纷、诉讼和处理等工作;承担组织实施信息化网络建设的维护、管理及中心网络运行的技术性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委贷支付科
承担对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核发放和贷后的管理工作,并指导监督各管理部的提取工作;负责提出对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申请工作;协助完成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账工作;负责职工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回收工作;承担贷款档案的管理等工作。
(四)稽核科
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保值和增值及核算等工作;负责对各管理部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户年度预决算报告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财务报表及统计上报工作;承担与受托银行定期对账等工作。
(五)管理部
管理中心对各管理部实行法人内部授权管理,广安、华蓥、邻水、岳池、武胜管理部职责如下:
1、执行、完成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
2、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
3、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转移;
4、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申请,负责贷款审核和贷后管理;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和催缴;
6、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账和查询;
7、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
I.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简介:根据《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通知》(广市编发〔2002〕66号)、《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的批复》(广市编发〔2009〕21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转发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和内部授权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建发〔2003〕48号),撤销市及各区(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组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是直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中心下设广安、华蓥、邻水、岳池、武胜管理部。
注册资本:3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