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一、贷款对象及条件1、按规定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职工。2、在漳州市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二手房和自建房等自住住房时。3、借款人及其房产共有权人原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次月。4、信用记录良好。5、购买第二套住房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地平均水平(市统计局公布的平均人均面积35.3平方米),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向购(建)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二、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1、贷款期限: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人离退休年限顺延5年,最长不得超过25年。购买房改房或二手房的,贷款期限与所购住房已使用年限相加之和不得超过30年。2、贷款金额的核定:可贷额度为以下几项计算的最低值。(1)现行贷款最高限额:1)购买首套住房且是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2)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或是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2)借款人及其房产共有权人在可贷期限内公积金缴存总和的两倍以内。其中可贷年限为申请人离退休的年限,离退休的年限大于20年的按20年计算,离退休的年限小于20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算。(3)购买商品房可贷额=总房价-首付款(首套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总房价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套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不得低于50%)-申请人及共有权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购买二手房可贷额=契税计税价格的60%(第二套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为计税价的50%)-申请人及共有权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贷额=总价款70%(第二套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总价款的50%)-申请人及共有权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4)还贷占比不得超过50%{还贷占比=月还款额/家庭月收入(收入以具结书为依据)×100%}。3、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执行。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限购买商品房需在房屋封顶后并在购房合同经房管部门备案后十二个月内办理;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后十八个月内办理;购买二手房应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三个月内且在契税缴交后十二个月内办理;大修自住住房应在具备危房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鉴定报告后十二个月内办理。四、贷款申请程序1、申请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的受托银行提出申请并领取贷款申请表。2、申请人持填好的申请表和相关申请材料送受托银行。3、受托银行对申请人提交的贷款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并且相关材料齐全的,应给予受理。4、受托银行将受理的贷款材料移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贷款审批手续。5、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到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五、申请贷款时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包括共有权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二份。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未婚者提供二张一寸彩照)3、申请人及共有权人的征信报告。4、职工缴存所在地及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出具的个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须持有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已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6、购买二手房的须提交房地产买卖契约、契税发票、已付款收据、房屋竣工时间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7、建造、翻建住房的,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二份并经房管部门核对盖章。8、拆迁安置房的应提供原房屋产权权属清晰的合法材料、拆迁安置协议、结算清单,超面积部分购房合同、首期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9、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供经房改办审批的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及购买公房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10、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持有具备危房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危房鉴定等级报告,且鉴定等级达C、D级,工程预算书原件二份及《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11、自建房及住房大修需房屋抵押应提供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原件二份。六、担保形式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当提供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担保方式有如下两种:(1)房产抵押。(2)保证担保.保证担保仅限于自建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所提供的阶段性担保,在取得“两证”后取消阶段性担保,改为房产抵押。担保人必须是在漳州市有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担保期间担保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担保人必须承诺在担保期间若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允许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直接扣划其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七、贷款偿还贷款的偿还由申请人自主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即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以借款合同约定的每月还款日期为准,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八、其它注意事项1、申请贷款应由申请人亲自办理,共有权人同意房产抵押的须本人到受托银行当面签章,不得由他人代签。2、住房中小修、装修均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3、遇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
② 如何在网上进行住房公积金查询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查询的注册
住房公积金是来单位及其在职职工自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在网上进行住房公积金查询的主要方法是: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查询的主要查询途径包括:
1、持卡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查询机查询;
2、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96155,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3、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查询;
4、持卡在银行设置的查询机终端查询;
5、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③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与漳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④ 如何查询漳州的住房公积金
谢谢? 现在不让领了,除了新买房子或装修(要有装修发票)外,其他的都不让领. 直接去领取了咯凡事都有第一次嘛
⑤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查询个人明细查询验证码怎么没湿示
首先按照步骤注册,然后才根据提示登录,至于验证码看不到的话
⑥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人事秘书科岗位职责
1、负责人事劳资、职称、职工教育、考勤考核等工作;
2、负责会议组织、文秘、宣传、档案管理等工作;
3、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和中心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日常事务工作;
4、负责核算和管理市中心本部管理费用;
5、负责规章制度建设及督促检查;
6、协助党组织做好党建和机关效能建设。
二、计划财务科岗位职责
1、负责住房公积金和管理费用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
2、负责市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会计核算工作;
3、负责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的设立和管理工作;
4、负责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开户、结算、托管工作;
5、负责住房公积金统计报表、会计报表的编制和综合分析工作;
6、统一管理和拨付市中心本部及各管理部的管理费用;
7、负责对各管理部对口业务的检查指导和协调管理工作。
三、归集使用科岗位职责
1、负责办理市直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职工账户设立,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并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帐;
2、负责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记载、核算、计息、对帐、查询和住房公积金支取的审核出单等工作;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额的年度调整核定工作;
4、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拓展工作;
5、负责对各管理部对口业务的检查指导和协调管理工作。
四、信贷管理科岗位职责
1、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咨询服务;
2、负责市中心本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核、发放和回收等工作;
3、负责市中心本部住房公积金的贷后跟踪管理,建立住房公积金信贷档案;
4、负责贷款过程中对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核;
5、负责与受托银行及公证、担保、保险等承办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部门的业务协调、联系;
6、负责对各管理部对口业务的检查指导和协调管理工作。
五、审计法规科岗位职责
1、负责对中心业务科室及各管理部的一切业务往来进行内部审计;
2、负责对住房公积金有关具体政策法规的研究,并提出实施的意见办法;
3、负责管理中心对外的法律事务和依法行政等工作;
4、协助信贷管理科及管理部做好诉讼类贷款的起诉、执行工作;
5、起草和审查各项合同,并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合法性论证;
6、负责监督、检查各受托银行履行合同情况;
7、负责交办事项的督查和工作目标的考核考评工作;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住房公积金的执法检查和监督。
六、信息技术科岗位职责
1、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工作;
2、负责对管理中心内部局域网与五家受托银行各支行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前台以及各管理部、省公积金信息管理部门公积金网络监管专线与中心业务数据库数据专网的运行监控及主控设备的日常防护、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系统内数据信息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4、负责计算机业务岗位的授权管理工作;
5、负责系统操作员的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工作。
七、管理部岗位职责
1、根据市管理中心的授权,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支取、计息及对帐等工作;
2、负责辖区内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的会计核算工作;
3、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咨询、查询和和本部的微机管理等工作;
4、根据市管理中心的授权,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审核、发放、管理和回收工作;
5、按照管理中心的部署开展政策宣传,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拓展工作;
6、管理使用配置的固定资产和市中心核拨的管理费用。
⑦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利率是多少
如您在福建省漳州市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组合贷款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的金额不得超过房屋价款与首付款、个人公积金贷款部分之和的差额。首套住房组合贷款的贷款总额(即公积金贷款部分与商业性贷款部分之和)不得超过所购房屋价值(其中一手住房取交易价格,二手住房取评估价格与交易价格的较低者)的7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价值(其中一手住房取交易价格,二手住房取评估价格与交易价格的较低者)的40%,若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当地住房贷款政策等有更严格规定的,则从其规定;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商业性住房贷款。单笔组合贷款商业性部分的具体金额需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记录等逐笔确定。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照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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