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880元,月汇缴金额是多少
有你的基数乘你够买百分数就出来了
如:你买了5% ,就用基数乘以5%就可以了,月汇就是144元了
2. 广州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从什么时候开始
广州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时间是在每年的七月
如:
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广州市专住房公积金属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具体数据如下:
缴存基数:
自2016年7月1日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5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广州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5年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由于广州市201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是6764元,因此广州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相应调整为33820元(6764元X5=33820元)。
3. 广州公积金缴纳 个人和单位比例问题
一、广州公积金缴纳比例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1、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
2、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3、缴存基数不低于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不高于广州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4654元。
4、职工缴存基数等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二、单位不缴或少缴的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扩展阅读:
《关于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他规定:
1、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现行政策规定向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者缓缴申请,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缴费。
2、各缴存单位应当在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年度调整手续,在此期间未完成年度调整的,应当继续按上一缴存年度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按时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视作连续缴存。
3、若因单位未连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4、2019年1月1日(含)后,仍未办理年度调整的单位,只有在完成年度调整后,才能按照申报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汇缴、补缴新缴存年度的住房公积金。
参考资料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网络: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4.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7月不用调整,还需上门吗
根据来新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自缴存基数调整为2015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原则上不得高于广州市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即20292元。
5. 你好!广州市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相应调整为20505元(4101元×5=20505元)。这个20505是怎么来
就人平工资的五倍啊。4101*5。超过20505部份公积金不能抵扣个税
6. 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比例选多少
从2014 7月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开始了新的缴存年度。15日,笔者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随着广州市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的公布,广州住房公积金免税缴存基数上限也相应调整为17424元。 据介绍,单位和个人分别在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部分,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同时,单位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照此计算,在2014年度本市单位和个人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17424元(广州市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808元,即5808元×3)以下,且缴存比例不超过12%的,可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则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那么,是不是单位和个人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总额在4182元(17424×12%×2)以下的,就能免税?市地税局指出,不能简单地用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进行对比,这样计算税前可扣除的金额是不准确的。只要“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任一项超标,超出部分就需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由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两部分构成:单位缴存部分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部分为缴存基数乘以个人缴存比例。广州地税局介绍,广州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视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缴存基数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倍、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超过12%的,应按照规定计税。 广州地税局指出,单位和个人实际缴存的公积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时候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不可一刀切。在此特别强调,必须是单位和个人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基数和比例均符合上述标准和比例,才能准予从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若其中一方超基数或超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都必须将超出部分的金额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7.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在广州一般是公司缴纳基本工资的8~12%,个人8~12%,两者相加达到20%。想你这样的基本工资,需要缴纳300~400的公积金。
如有不明,可以到参考资料中了解
8. 广州市2016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怎么算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新规,广州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间,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原先的20%降至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 这个跟大多数人可能没什么关系
9.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从2008年到现在每年的公积金缴费基数(可据回答质量提供感谢积分)
每年的7月调整。
每次调整有规定上限,但没规定下限。对于公积金缴费基数低于或等于最回低工资标准答的,经职工本人同意,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我所就业过的公司公积金基数一般不会低于调整时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下数据供你参考(我是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查询到的):
2008年7月起,上限:16749,最低工资标准:860
2009年7月起,上限:18900,最低工资标准:860
2010年7月起,上限:20505,最低工资标准:1100
2011年7月起,上限:22705,最低工资标准:1300
2012年7月起,上限:23945,最低工资标准:1300
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