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信阳提取公积金有哪些条件,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抄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B.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都有哪些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版住房公积金权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C. 2019年在信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多久可以把公积金里面的余额取出来
1、如果买房购房抄时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可在买房之后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材料就是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2、如果买房的时候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是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在在买房之后提取额度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材料就是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3、如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准备再次购房,可按贷款购房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为扣除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后的账户余额。提取材料就是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4、如果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办理提取,可提取公积金贷款还贷应当提取而未提取的额度。提取材料就是还房贷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3)住房公积金信阳扩展阅读: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职工有如下情形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一)购买、建造、修复、翻修自用住房;
(二)退休和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四)到国外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金和利息;
(六)房屋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D. 在上海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能不能在河南信阳买房子
在信阳市以外其他地方就业,且在就业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信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贷款材料
除我市规定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备资料之外,异地贷款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承诺书》。
为方便联系借款人,需提供在我市工作居住的亲属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身份信息,或一位在缴存地工作居住的亲属联系方式和身份信息。
二、贷款流程
(一)提出申请。申请人向信阳市公积金中心提出异地贷款申请,领取《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批表》,我中心接受职工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开具相关证明。申请人持《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到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真实填写并加盖缴存地公积金中心业务公章;
(三)贷款受理。申请人向信阳市公积金中心递交包括上述证明在内的异地贷款所需的完整资料,现场填写《职工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书》,符合贷款条件的,为借款申请人开具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账户,予以受理。
(四)贷款办理。申请人按本市正常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办理。
(五)结果反馈。信阳市公积金中心将发放贷款结果反馈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在异地还款期间个人帐户转移的,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E. 信阳住房公积金最多可以贷多少钱
关于补充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核定方法的通知发布时间:2016-12-1 8:58:01 来源:本站原创点击:3561次 【字体:大 中 小】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建立在互助互利基础上的一项住房保障制度。为更好地体现住房公积金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稳定健康发展,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工作情况,现就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核定方法补充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按照“早存多贷,多存多贷”原则,鼓励引导广大职工按照相关规定尽早缴存,连续长期缴存住房公积金,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的职工群众。
二、完善核定方法。将原来依据还款能力核定贷款额度的方法,补充调整为依据还款能力和个人缴存余额加缴存年限综合核定贷款额度的方法。
(一)还款能力核定方法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二)缴存余额加缴存年限核定方法:
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之和×(14+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之和)
1、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认定以申请之日起正常汇缴的账户余额为准。
2、贷前6个月缴存期内借款人及配偶未办理柜面提取的,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时,按1万元认定,其他情况按实际余额认定。
3、已缴存年限取开户日期至当前缴至月份的间隔年数,不足整年的部分向上取整。
4、已缴存年限须为连续正常缴存年限。因工作变动断缴后6个月(含)内重新立户缴存且及时合并账户的,可接续认定正常缴存。超过6个月的,缴存年限自最近一次开户日起计算。
(三)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限额。
三、在核定家庭收入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系统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1.2倍计算。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以我市上年度平均工资的70%做为收入最高标准。开具的收入证明低于这一标准,以开具的收入证明为准。高于这一标准的,按这一标准计算。
四、本办法自2016年12月19日起执行。
参考连接:http://www.xygjj.cn/Item/Show.asp?m=1&d=1710
F. 河南省信阳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证件
住房公积复金委托贷款(以制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经办行受公积金中心委托,向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条件的职工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如下: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协议和其他批准文件;
3、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在部门的批准文件;
4、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符合公积金中心要求的首付款证明;
6、借款人家庭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7、住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物或担保人相关资料;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详情请洽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就近农行网点工作人员
G. 信阳可以用公积金买房的小区有哪些
你好朋友
现在的小区
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这是国家准许的
不分哪个小区可以
或者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