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提前还贷,公积金还能继续提取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内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容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B. 提前还完房贷后,还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提取。
只要你在整个贷款还款期间提取的公积金数额小于房屋的总价(合同价格),凭房产证、购房合同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提取的金额不能大于:房屋总价-整个贷款还款期间提取的公积金数额。半年内有效。
(2)提前还贷住房公积金取不出扩展阅读: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C. 提前还房贷后还能提取公积金吗
提前还房贷后还能提取公积金。
只要你在整个贷款还款期间提取的公积金数额小于房屋的总价(合同价格),凭房产证、购房合同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提取的金额不能大于:房屋总价-整个贷款还款期间提取的公积金数额。半年内有效。
(3)提前还贷住房公积金取不出扩展阅读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特征: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D. 提前还款以后就不能提取公积金了吗
不是的,符合条件还是可以提取的。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E. 提前还贷后住房公积金提取会停止吗
非本市户口职工离抄开本市并与所在袭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符合下列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港; 提取凭证6、翻建、建造、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1; 提取凭证7; 提取凭证4; 提取凭证3、台地区定居的、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到国外、离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取凭证5,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澳、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提取凭证2、大修自有住房的、购买。
F. 我商业按揭住房贷款,中途向银行申请过提前还款,未还,公积金提不出来,咋办
我就是做银行个贷的,可以先还的,但一般银行都不肯这么做
G. 提前还贷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专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H. 提前还贷后提取公积金有什么方法
提前还贷提取公积金的流程第一步:去银行先办理银行贷款结清证明,要带上贷款人的身份版证原件,公积金借款权合同,银行存折(里面打入你要一次性还清的钱),任意一期的建行对账单,如果你办理过公积金冲房贷的业务,还要提供提取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委托书(一式两份)。带上这5件材料还清后,银行会立刻出具贷款结清证明。 第二步,你带好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还有担保借款合同,担保费发票,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到上海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办理抵押证和退保手续。(就是你当时给你贷款担保的机构,一般都在各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里面),去之前你得提前7天预约,因为每个区的电话不同,你到上海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找到你们区的电话先预约一下,因为不预约,你当天是办不好抵押证和退保手续的。 第三步,就是去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带好担保公司提供的抵押证,建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身份证原件办理抵押注销。
I. 提前还清贷款后公积金余额可以全取出来吗
提前还清贷款后公积金余额可以全取出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9)提前还贷住房公积金取不出扩展阅读:
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公布并开始施行的修改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对住房公积金的适用范围、机构及其职责、缴存、提取、使用、监督、罚则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2002年5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对管理条例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和补充,并要求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国务院报告。
2010年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发放和领用作出了更多说明与规范。
2015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费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通知明确了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通知还就提取额度,租房提取的条件,提取审核效率等问题作出了更多规范与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