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徐州怎么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金额:(一)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 (二)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三)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四) 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用于支付房租的;(五) 离休、退休(退职)的;(六) 出境定居的;(七)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八) 家在农村的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回原籍的;(九) 职工因失业住房公积金已转入托管户连续2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办理提取时需提供:一年内存量房购房合同、契税发票、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盖章后的提取申请表。
❷ 徐州装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不需要任何材料,因为徐州市目前的规定是:装修房屋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❸ 徐州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上联:马年马航马伊琍下联:失望失联失珍惜横批:马勒个逼!好文章!
❹ 徐州不知如何才可以提取公积金,要准备哪些材料啊
住房公积金提取分多种,一般有偿还购房贷款提取,租房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回住住房提取,物业管理费提答取,低保特困提取,大病医疗提取,突发事件提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出境定居提取等。办理公积金提取时,具体需要看个人是否符合公积金提取要求。各地政策会有所不同,详细的公积提取政策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管理中心。
怎么办理提取呢?
1、线下途径:
个人或委托单位经办人携带提取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及各类提取需要的相关材料(提取业务不同,所需材料不同)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资金以转账方式付款到职工提供的银行储蓄卡账户。注意,需要在工作日去!
2、线上途径:
现在,各地公积金中心积极拓展互联网渠道,许多城市已经上线网上业务大厅、手机公积金软件,实现线上办理公积金提取、还款等多种业务。一般流程为:登录注册——选择提取业务——上传资料——公积金中心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资金转到银行卡。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❺ 这种情况下,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你可以找房产中介,给他们一点手续费,他们直接把东西都能给你办好
或者找个装潢公司签订个装修合同,通过装修事宜把钱提取出来
❻ 徐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需要什么条件。。。有没有代理提取的。。
可以在网上办理提取也委托他人代提取。
1、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2、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非本市户籍且户口在农村,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户籍所在地的;
(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五)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达到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6)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徐州扩展阅读
例如,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流程:
1、申请条件
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以上的。
2、办理材料
提供《就业登记证》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文件、本人身份证、归集银行银行卡。所需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无效。
3、办理地点
(1)徐州市建国西路85号城西营业部.。
(2)徐州市云龙区民祥路1号城东营业部或所属各管理部。
4、联系电话
0516-12329 。
5、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夏季)14:00—17:30。
❼ 徐州地区公积金怎么提
需要满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专24条的规定,职工有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❽ 徐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公积金除非是买房或者装修,否则不能提取。
❾ 徐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非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口,并与在徐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 50周岁,女满 40周岁的; (六)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七)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达到男满 50周岁,女满 40周岁的; (八)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 (九)出境定居的; (十)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 (十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四)其他依法可以提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