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广州市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的怎么办
公积金暂时还没有强制性,所以企业可以选择不为员工交,一般待遇好的企业都版会有。权
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交公积金的,员工可以要求企业交,也可以员工自己找企业代理缴纳,但一般代理公司不收理个人客户,需要以公司或者集体的名义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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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广州市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缴管理费吗
1.当期缴纳时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注:单位承担的部分)
其他应收款——住房公积金(注:个人承担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
2.发工资时,把单位代交的部分收回,从职工工资中扣回时账务处理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住房公积金
3.如果当期未缴纳
①当期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②发工资时个人应交的部分照扣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4.企业以后期间缴纳企业代扣住房公积金部分的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③ 广州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是如何购买的
一、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以个人名义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开户登记时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协议,约定缴存金额、缴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二、个人自愿缴存者应当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广东省规定的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不低于10%。
三、个人自愿缴存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应以按月还贷方式办理,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直至结清。
(二)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外的其他付款方式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台港澳地区)自住住房的,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执行。
(三)在本市租房自住的,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执行。
(四)除上述三种情形外,账户停缴半年后可申请提取,提取限额不超过以个人自愿缴存者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五)个人自愿缴存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
(3)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必须缴纳吗扩展阅读
单位公积金缴存程序
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要件: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批准设立单位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号码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④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在广州一般是公司缴纳基本工资的8~12%,个人8~12%,两者相加达到20%。想你这样的基本工资,需要缴纳300~400的公积金。
如有不明,可以到参考资料中了解
⑤ 广州市什么时候开始强制交住房公积金的
目前还没有相关方面的消息.楼主可以耐心等待政策出台.
⑥ 广州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强制性的是要为公司所有员工缴纳吗
应该不是强制性要买的,像我们公司是随便你买不买的!
⑦ 广州市私人企业是否一定要为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
是的,公积金缴存是国家强制性的,只要跟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购买的,如果没有购买,可以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它,把工作这段时间的 公积金追回来的,要记得保存劳动合同和工资单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⑧ 简述下广州市本地户口,可以私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内;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容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收入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方法:
大多数银行的月供卡开通网上银行后,就能在网银上查询到房贷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
通过电话银行955服务热线,通过银行人工客服查询;
去查询个人征信的机构,打印一份个人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上也会显示贷余额。持本人身份证,到银行放发贷款的个贷中心,找经办客户经理查询;
如果清楚知道利率调整的时间,也知道当期执行的利率,也可以自己下一个专业的贷款计算器,自己推算月供。
⑨ 广州公积金缴纳 个人和单位比例问题
一、广州公积金缴纳比例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1、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
2、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3、缴存基数不低于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不高于广州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4654元。
4、职工缴存基数等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二、单位不缴或少缴的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必须缴纳吗扩展阅读:
《关于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他规定:
1、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现行政策规定向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者缓缴申请,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缴费。
2、各缴存单位应当在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年度调整手续,在此期间未完成年度调整的,应当继续按上一缴存年度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按时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视作连续缴存。
3、若因单位未连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4、2019年1月1日(含)后,仍未办理年度调整的单位,只有在完成年度调整后,才能按照申报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汇缴、补缴新缴存年度的住房公积金。
参考资料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网络: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⑩ 简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政策
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指南
[2012-04-24]
单位开户登记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办理流程: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1.国家机关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出具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城镇私营企业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2.《单位登记表》;3. 《开户申请表》;(2012年7月1日起上述两表格合并为《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表》)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2012年7月1日起不需再提供)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授权委托书》;7.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二、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新设立单位应自办理开户登记之日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开设个人账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需要提交的资料:1.新设立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两联,或人数较多的提供《个人新开户、变更开户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并打印批处理文件的内容加盖公章,无须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2.已缴存单位新录用职工的,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联(2012年7月1日起上述两表格更新为《住房公积金 年 月汇缴、变更表》)或人数较多的提供《个人新开户、变更开户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并打印批处理文件的内容加盖公章,无须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3.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变更登记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信息变更登记。办理流程: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办理单位信息变更所需材料:1.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人等发生变更时,单位提供相关变更文件、新证书(法人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书副本)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新《授权委托书》、新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等相关材料。填写《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2.邮政编码、主管部门、经办部门、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等发生变更时,只需填制《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3.资金来源发生变更时,单位提供批准单位资金来源变更部门的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单位资金来源变更申请表》;办理职工个人信息变更所需材料:1.职工个人账户挂在单位名下的①单位经办人集中办理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变更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或人数较多的提供《个人信息变更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并打印批处理文件的内容加盖公章,无须再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②职工个人办理的,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和《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③个人因身份证重号或更改姓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公安局更名或更改身份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④以下情况需提供单位说明:一是由于职工姓名为生僻字,开立公积金账户时用了拼音或相似的字代替的;二是因为单位为职工开立公积金账号时,写错了职工的姓名或身份证号,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发现,需要进行更正;三是由于旧系统办理业务不规范,很多单位下的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都不完整,尤其是身份证号只有四位数(如四个零),单位主动或在职工的要求下进行更正。2.职工个人账户挂在集中封存户下的①应到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提供《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申请书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②个人因身份证重号或更改姓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公安局更名或更改身份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账户挂在集中封存户下职工个人信息变更需到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注销登记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流程: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1.单位若因合并、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等原因需注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文件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如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工商管理部门相关文件等;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3.单位填妥的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单位账户注销登记表》。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五、账户封存与启封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中心经办网点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办理流程: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1.《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联,或多人封存或启封时,提供《启封、封存变更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并打印批处理文件的内容加盖公章,无须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六、账户转移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分为本地转移(系统内)、转出(转到异地或广铁分中心、集中封存户)和转入(异地或广铁分中心、集中封存户转入)。单位或职工个人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前,转出单位必须先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即个人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后才可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外省市或广铁分中心转入的,转入单位须先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才可办理转入手续。职工办理账户转移前,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不齐全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后才可办理转移手续。办理流程:1.本地转移: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2.转出(转到异地或广铁分中心):转入地出具职工缴存证明—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转移手续(不超过5个工作日)。3.转出(转到集中封存户):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4.转入(异地或广铁分中心转入):单位或职工在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开具职工缴存证明—转出地中心转账或电汇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审核并办理本地转移、合并手续(不超过5个工作日)。5.转入(集中封存户转入):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1.本地转移①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或任职证明原件(若职工存在多个账户,其中一个账户在某单位正常缴存且其他账户需转移到正常缴存单位账户下的,则无需提供);②《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③多人转移时,另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2012年7月1日起上述两个表格合并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下同);④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需要办理50人或以上职工的本地转移业务时,可不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单位证明一份并加盖公章(附转移职工明细:编号、姓名、证件号、公积金账号等),保证转移人员原始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生错误,由单位承担所有责任。注:职工个人信息完全相符,且能提供原单位已注销或两年以上没有工商年审及新单位接收证明的,由职工个人书面申请、填写转移表格后,可直接为其办理将账户从原单位直接转移到新单位的手续;个人信息不相符的,还需提供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2.转出(转到异地或广铁分中心、集中封存户)①转到异地或广铁分中心的,需提供异地或广铁分中心提供的职工缴存证明(注明异地中心和转出职工的联系电话),申请转至集中封存户的,不需要提供;②《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③多人转移时,另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④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需要为50个或以上职工办理转出到集中封存户业务时,可不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单位证明一份并加盖公章(附转移职工明细:编号、姓名、证件号、公积金账号等),保证转移人员原始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生错误,由单位承担所有责任。3.转入(异地或广铁分中心、集中封存户转入)①集中封存户转入的:提供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或任职证明原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联(加盖新单位公章);多人转移时,另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一式两联(加盖新单位公章);《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转入后,新单位只有一个账户的不需要提供);②异地或广铁分中心转入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联(加盖新单位公章);多人转移时,另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一式两联(加盖新单位公章);《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注:办理转入手续前,单位首先需要在单位账户下为转入职工开设个人账户,并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持缴存证明到异地或广铁分中心办理手续,转入款项到账后才可办理转入手续。③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新单位公章)。单位需要办理50个或以上职工从集中封存户转入业务时,可不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单位证明一份并加盖公章(附转移职工明细:编号、姓名、证件号、公积金账号等),保证转移人员原始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生错误,由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七、账户合并职工在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公积金账户的,办理转移手续后,在同一单位账户下将职工的两个账户进行合并,保留一个账户继续缴存。办理流程: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集中封存户下职工个人账户申请合并的,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复印件(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集中封存户下职工个人账户合并业务需到中心各办事处或管理部办理。八、委托扣款登记和变更单位可通过委托扣款方式进行汇、补缴的资金划拨,办理委托扣款登记后,汇、补缴时不再需要提供支票、转账/划款回单等付款票据(目前可办理委托扣款业务的银行有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广州银行四家银行)。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委托扣款登记或变更(不超过15个工作日)。需要提交的资料:1.委托扣款登记:《委托扣款协议(住房公积金专用)》(一式三联),《授权委托证明书》三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委托扣款变更:《委托扣款信息变更(注销)表》,《委托扣款协议(住房公积金专用)》(一式三联),《授权委托证明书》三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九、汇(补)缴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发生人员变更的,应先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完成职工个人账户开户、封存、启封变更后,再进行汇缴,确保实际汇缴金额与系统记录金额一致。住房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缴纳未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1.汇缴:①《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联;②付款票据(支票、现金送款单、转账/划款回单等;其中现金送款单、转账/划款回单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选择委托扣款的单位不需提供付款票据。2.补缴:①《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两联;②付款票据(支票、现金送款单、转账/划款回单等;其中现金送款单、转账/划款回单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选择委托扣款的单位不需提供付款票据;③《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联(要求职工签名确认,职工套取退款进行的补缴,补缴清册中补缴原因填写“套取退款”,不需要填写缴存基数和比例),或多人补缴时,提供《补缴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并打印批处理文件的内容加盖公章,无须再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④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补缴说明一份。(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十、多缴、错缴退款单位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职工住房公积金多缴、错缴的,以职工提取方式予以更正。办理流程:单位和退款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审核并办理错缴退款(不超过15个工作日)。需要提交的资料:加盖公章的单位报告,《住房公积金多缴错缴退款提取申请表》一式四份。退款职工及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一同前往办理。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十一、对账簿申请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是中心委托承办银行向缴存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详细反映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结余的个人账户情况。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审核—银行为职工制作对账簿并通知单位领取(不超过15个工作日)。需要提交的资料:《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申请表》(一式三联)。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十二、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缴存基数上限为广州市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5倍,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额汇缴,且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每年的调整时间由中心通知发布。办理流程:单位到中心经办网点下载《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批处理文件》(含上年度缴存信息)—单位提供填好的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公积金年度调整(不超过3个工作日)。需要提交的资料:1.《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2.《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批处理文件》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十三、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并向单位出具复函(不超过20日)。需要提交的资料:1.《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一式两份;2.《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书》;3.单位申请年度及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报表;4.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未作审计的单位需提交书面说明;5.单位申请年度及上年度的劳动情况表。申请办理场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部。注:本次更新时间为2012年5月15日,之后有内容修改更新的,以更新后为准。不能如数提供上述资料办理业务的,可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由办事处、管理部根据具体情况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