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办理市管转国管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手机号码”为可联系到申请人的有效手机号码;
2、“现个人住房公积版金账号”为权申请人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个人账号、;
3、现单位名称”为申请人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原单位名称”为申请人在转出中心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转出中心名称”为申请人转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属的公积金中心;
4、“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申请人在转出中心住房公积金账户对应账号、“转入中心名称”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人签字”需为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❷ 住房公积金怎么做市管转国管呢!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其在原单位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新调入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职工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1、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2、职工调入、调出本市的;
3、单位合并、分立的;
4、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
5、其他需要办理转移手续的情形。
(2)住房公积金市管转国管扩展阅读:
所有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要求转出单位先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转入单位在为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双方系统中职工个人信息不一致的人员不得办理转移,需先通过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程序更正个人信息后方可办理。
缴存职工调离本市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在调入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由调入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职工在本地新就业单位继续缴存的,应直接将职工账户转移到新就业单位;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未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该项政策自2018年10月30日起执行。原有政策如有与该政策相抵触的,按新政策执行。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则再作相应调整。
❸ 住房公积金怎样从国管转市管
转移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其在原单位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新调入单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职工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1、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2、职工调入、调出本市的;
所有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要求转出单位先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转入单位在为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双方系统中职工个人信息不一致的人员不得办理转移,需先通过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程序更正个人信息后方可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分为内部转移、外部转出和外部转入。
1、内部转移
住房公积金的内部转移,是指职工因在中直机关单位之间调动工作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2、外部转出
外部转出是指职工因调到中直机关以外的单位工作,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转出单位填写《转移通知书》,并持转入单位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材料(市中心及铁路分中心提供的《转移开户证明》。
国管分中心受托银行提供的《查询书》、外省市单位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开户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中直分中心办理外部转出手续。
3、外部转入
外部转入是指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将其在中直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中直分中心而办理的转移手续。
外部转入程序如下:
(1)单位在中直分中心为调入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职工个人持《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以下简称《开户证明》见附件二十三)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3)住房公积金市管转国管扩展阅读:
还款
如期还贷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和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
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
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一年期以内的公积金个贷,应当于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积金个贷,应当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提前还贷
只要提前一个月向银行申请就行了。具体各地各银行规定或合同签的不一样,就可能稍有不同,比如有的银行提前还贷还需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有的就不需要。
你可以仔细看一下你跟银行签订的公积金贷款合同,上面对提前还贷有什么约定(一般人签合同时可能不太在意这条)。
有没有提前还贷需支付违约金这条,没有的话就不需要提前还贷了,可能还需跟银行另行再签订还贷合同,可以选择缩短贷款时间或减少月供,一般缩短贷款时间较为节省一点。
❹ 市管公积金转国管公积金
不一定,主要看单位和银行的具体商议决定了,银行和银行之间的结账结转不一样,时间不一样。
这个你要问你单位人事和后勤部门,具体负责这项业务的人。
❺ 北京住房公积金 市管如何转国管
职工因为劳动合抄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5)住房公积金市管转国管扩展阅读:
异地贷款指缴存和购房行为不在同一城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用本市资金为在本市购房的外地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以及用本市资金为在外地购房的本市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
为方便跨省就业职工就近、高效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异地转移过程中的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住建部组织开发了平台。开通后,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统一在平台上,为跨省就业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❻ 如何将市管公积金转入国管公积金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专城转移属和异地转移。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3.办理要件:
4.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异地转移:
1.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2.手续齐全情况下,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
❼ 北京住房公积金从国管转出到市管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资料:
1、《银行查询单》;
2、《转移申请书》;
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办)。
二、办理流程:
1、职工前往新单位所在建行打印银行查询单,加盖银行印章,在空白处填写新单位全称,给原单位;
2、原单位为职工办理公积金内部封存后,携带转移申请书前往开户管理部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备注】:如原单位已将您的公积金账户转移到集中封存户封存,则可受理个人办理也可以代办。
三、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北京住房公积金;
2、需要将市管公积金转入国管公积金。
(7)住房公积金市管转国管扩展阅读
携带《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前往原单位申请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如果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国管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只要能够提供国管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对于在国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我们是予以认可的。如果满足贷款的申请条件,同样可以夫妻共同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之前缴存国管公积金,现转到市管。多久到账。
具体到账时间请咨询国管公积金。
二、国管转市管后需要重新可以办理哪些联名卡
国管公积金转市管公积金需重新办理市管公积金联名卡,目前支持办理联名卡的银行一共为八家(均为北京地区):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
三、【承办机构】:北京公积金中心及各管理部
四、【咨询电话】:010-12329/59059001
❽ 公积金市管转国管,原单位需要做什么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其在原单位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新调入单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职工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1、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2、职工调入、调出本市的;
3、单位合并、分立的;
4、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
5、其他需要办理转移手续的情形。
所有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要求转出单位先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转入单位在为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双方系统中职工个人信息不一致的人员不得办理转移,需先通过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程序更正个人信息后方可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分为内部转移、外部转出和外部转入。
1、内部转移
住房公积金的内部转移,是指职工因在中直机关单位之间调动工作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由转出单位填制《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以下简称《转移通知书》见附件二十),到中直分中心办理内部转移手续。
(2)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转入同一单位的转移业务,可填写一张《转移通知书》,但需填写《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清册》。
2、外部转出
外部转出是指职工因调到中直机关以外的单位工作,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转出单位填写《转移通知书》,并持转入单位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材料(市中心及铁路分中心提供的《转移开户证明》,国管分中心受托银行提供的《查询书》、外省市单位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开户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中直分中心办理外部转出手续。
(2)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向同一单位转出的,可填写一张《转移通知书》,但需填写《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外部转出清册》。
3、外部转入
外部转入是指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将其在中直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中直分中心而办理的转移手续。
外部转入程序如下:
(1)单位在中直分中心为调入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职工个人持《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2)中直分中心收到转入汇款,经核对相关信息正确后,将其转移本金、利息金额分别记入职工个人账户及利息专户,待年度结息后,利息再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3)业务办理成功后,中直分中心电话通知单位经办人员领取该职工的转入业务回单;
(4)单位经办人员收到转入回单后,将转入本金金额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