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想问一下,我在柳州市交公积金刚满半年,自己交150,公司交150,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最多能贷多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为在柳州(含六县)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已提前退休但仍正常缴存的职工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借款职工及其单位,经审批,在欠缴最多不超过三个月的情况下,可按规定准予申请贷款;
(二)申请人需要在柳州市内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自有资金不足;
(三)申请人具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申请人能提供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并支付不低于全部价款或评估现值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五)申请人能够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贷款担保,贷款抵押物的房龄不得超过15年;
(六)申请人无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申请人所购建住房为期房的,售房单位已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项目备案手续,申请人所购建住房的建设达到规定的要求。
二、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职工可贷款额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所购建住房情况、缴存住房公积金金额、还款能力等综合审定,具体为取以下三大项指标的低值:
(一)贷款最高额度:
1.职工及配偶均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柳州市区、柳江县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职工在鹿寨县、柳城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2.单身职工或已婚职工夫妻中只有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柳州市区、柳江县购建自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为25万元;在鹿寨县、柳城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为20万元。
3.职工本人在柳州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配偶在广西区内其他城市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或配偶为现役军人(含持有效期内士官证和军官证的现役军人),视为职工及配偶均在柳州市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首付房款比例的确定。
1、职工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建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职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建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2、每个家庭户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职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购建自住住房的,需结清第一次所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
3、职工所购建住房为二手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根据房屋性质和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确定可贷比例和金额:
住房性质
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建住房次数
面积小于90m2的一手房
二手房
面积大于90m2的住房
第一次
第二次
可贷
比例(%)
80
70
70
80
50
可贷比例根据上表选取低值,并根据该比例计算可贷金额=所购建住房价款×可贷比例
(三)实行贷款额度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挂钩。
职工在符合首付款比例的相应规定及具备还款能力的前提下,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额度还应结合借款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贷款额度=借款职工及配偶从申请贷款时至法定离、退休年限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2+借款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余额
借款职工及配偶从申请贷款时至法定离、退休年限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标准×申请贷款时至法定离、退休年龄总月数
夫妻双方如一方欠缴住房公积金超过6个月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欠缴一方的住房公积金不列入公式计算。
职工及配偶均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市区、柳江县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按公式计算可贷额度小于30万元的,可按30万元额度申请;在鹿寨县、柳城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购建自住房按公式计算可贷额度小于20万元的,可按20万元额度申请。
单身职工或已婚职工夫妻中只有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市区、柳江县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按公式计算可贷额度小于20万元的,可按20万元额度申请;在鹿寨县、柳城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购建自住房按公式计算可贷额度小于15万元的,可按15万元额度申请。
职工可在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网首页的贷款计算器中查询可贷款额。
三、贷款年限
贷款的具体年限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借款职工的实际年龄、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身体健康状况以及对借款人所在单位经济状况的预期等情况合理确定。按规定,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年限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调整而调整。职工第一次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建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应的基准利率执行;第二次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建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遇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时,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仍按合同利率执行,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利率实行一年一定,于每年1月1日起按人民银行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确定当年利率水平。
五、还款方式
(一)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可供借款职工自主选择。。
1、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就是在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
A=S×i×(1+i)n/((1+i)n-1)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下,每月的月还款额在利率不调整的前提下是不变的,借款人初期的还款压力较小,但相应来说整个还款期内支付的利息也较多,适用于年轻人,他们现在收入稳定,对未来几十年收入的增长也有很好的预期;
2、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是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等额度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A=S/n+X×i
A:月还款额 S:贷款额 N:贷款期数(月) i:贷款月利率 X:上月末贷款余额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下,月还款额逐月递减,借款人初期的还款压力较大,但相应来说整个还款期内支付的利息就较少,适合中老年人,有一定积蓄,但家庭负担将日益加重,且有退休的压力。
职工可在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网首页的贷款计算器中查询贷款月还款额。
六、职工与亲属共同购房的是否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与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限于父母、子女)共同购、建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的全部所有权人须同意将所购住房用于贷款抵押。
七、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是否可以提前还款?是否收取违约金?
借款人资金充裕时,可直接到委托贷款银行申请部分或一次性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借款职工按原合同规定利率计算已收取的利息不作调整,借款人提前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按其实际使用时间和当年执行利率计收利息。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不收取违约金。
借款人将提前还款款项存入扣款存折后,持身份证、借款合同、扣款存折到原委托贷款银行办理:
银行
地址
电话
备注
工行龙城支行
八一路文化艺术中心西侧一层
2803908
每周四受理
建行个贷中心
北站路望火楼旁
2836267
需先预约
农行立新向阳支行
斜阳路
2090701
营业时间受理
中国银行营业部
屏山大道马鞍山脚
3881871
3881872
需先预约
交通银行个贷中心
白沙路冠亚.蓝湾旁
2819741
需先预约
八、组合贷款
职工个人因购房资金不足,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仍不足以支付所需购房款时,可由委托贷款银行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予以补充。
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商业贷款部分分别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九、二次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人在还清原贷款本息后,再一次购建自住住房的,可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但同一家庭户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十、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何要求
职工办理商业贷款购买住房,取得房屋产权证不满一年的,在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的余额。具体程序为:
1、职工向管理中心递交贷款材料;
2、管理中心对职工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通知职工;
3、职工结清原办理的商业贷款,解除贷款抵押,将贷款结清凭证送管理中心;
4、管理中心向银行出具委托贷款通知书;
5、委托贷款银行通知职工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现房抵押登记手续,将贷款发放到借款人的账户。
十一、回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职工在房屋拆迁中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因回迁住房面积大于原被拆迁住房面积需补交房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满足贷款额度的有关规定外,贷款额以需补交的房款为上限。
十二、什么情况下可办理变更借款合同
借款人发生以下情况的,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变更借款合同:
(一)变更借款人、抵押人,事由为借款人或抵押人死亡、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离异析产。
(二)变更借款期限,缩短或延长贷款期限,借款人因家庭收入状况变化或提前部分还款后申请变更期限。
(三)变更抵押物,事由为原抵押物灭失、动拆迁,或因房屋质量问题发生换房。
(四)因微机系统不支持,目前工行、农行还无法办理变更借款合同业务。
十三、变更借款合同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除填写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变更借款合同申请表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变更借款人、抵押人:
1、离婚析产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民事调解书、法院判决书、双方身份证、借款合同复印件各两份;
2、继承:提供借款人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书、法院宣告失踪书、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医学证明、遗产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借款合同复印件各两份。
3、变更贷款期限的,提供单位开具的目前收入状况证明原件一份,身份证、借款合同复印件两份;
(二)变更抵押物:
1、抵押物灭失的,提供新抵押物的权证、评估报告,所有权人同意抵押的声明,
2、抵押物动拆迁的,提供新抵押物的权证、评估报告,所有权人同意抵押的声明,以回迁房作抵押的,还需提供阶段性担保单位出具的保证意向书。
3、因房屋质量问题发生换房的,提供换房的相关合同、协议。
❷ 2020广西三江县梅林乡石碑村房改还有补助吗
房改政策文件对房改补助的规定如下:
1997年前职工住房资金补偿额=现行工龄折扣额(即每平(1)方米的折扣金额)×规定的住房面积×工龄(截止退离休之年)×职务或级别系数×现级别任职年限系数(正副职任职年限连续计算,每任职1年增加1%),1998年后按月补贴标准为月基本工资的25% 。
企业住房补贴,国家没有明确的标准,只有原则,就是“根据企业单位自身效益情况,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自主确定补贴标准”。所以是否可以在新单位享受国家的房改补助,需要看新单位的实际规定。
房改是对房屋的租用方法和租用房屋的租金等一系列有关体制的改革。
2017年1月1日起,对具有两套住所的家庭,人均修建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视为奢侈性住所花费,每年按商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三套住所,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所,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撤销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自己住所可按房钱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的规则;一切商业房产,每年均按房钱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还有规则的在外。
家庭仅有的一套自住住所,免征房产税。2017年12月31日曾经,全国一切乡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树立本地的住宅信息系统;2017年12月31日曾经,全国一切地级以上城市的住宅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
(2)三江县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改革内容
1. 改革住房建设投资体制。由原来国家或单位统包的投资体制转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投资体制。
2. 改革住房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体制。由原来单位统包职工住房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一体化的单位所有制,转变为住房的生产、建设专业化,维修、管理社会化的体制。
3. 改革住房分配体制。由原来的行政手段、福利性质、实物分配制度,转变为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分配制度。职工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通过向市场购买或租赁住房解决住房问题,满足住房需求。
4. 建立双轨制的住房供应体系。即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
5.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由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分别交缴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以增强职工住房消费能力。
6. 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
7. 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规范交易行为,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逐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改革目的
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
基本原则
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在国家统一政策目标指导下,地方分别决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坚持“新房新制度、老房老办法”,平稳过渡,综合配套。
❸ 广西柳州三江县有公租房吗
广西柳州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公共租赁房信息。
《公共租赁住房管专理办法》
第十一属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❹ 三江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院有摄像头吗
三江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院是有摄像头的。